14.第14章 白衣白剑白马驹(下)(1 / 2)
楔子(第零章)
如丝绵般白净的云层上方是永恒的星空,因为它总是显露出一种深邃的蓝色,所以羽灵们常常将之称为星空蓝。太阳和月亮只是星空蓝中最大最亮的两粒点缀,在太羽穹华上看,他们并不是如人间那般终年升落难会面,而是遥遥相顾却默默无言,如同被分隔两地的情人。
站在太羽穹华最边沿的哨石上,背身双翅的哨兵热切地望着日与月。即使身为羽灵族最边沿的角色,哨兵也和所有羽灵一般,殷切地期望飞上那颗白色的玉盘,再飞向永远散发光辉的太阳,最后投向浩瀚无垠的星空,去寻找其他的星星。
羽灵族坚持认为,飞行与探索,是这一族永恒的使命。
但是他们还做不到,因为星空蓝并不是星空本来的颜色,这颜色的主人是属于遮住星空的天膜。
假如没有那层深蓝色的膜,或许太羽穹华早就可以破天往星河深处去了吧。
哨兵这样想着,表情又变得神往起来。只是忽然间,他眼角的余光却在水平线上探寻到了一抹影子。
“飞鸟?”哨兵有些惊奇,太羽穹华所在的高度应该没有鸟类能达到啊,然而他很快瞪大了眼睛。
那影子先是似有似无的一个黑点,却仿佛在急速靠近,渐渐分辨出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人族!
怎么会有人族可以靠近太羽穹华?
在地面上匍匐,连仰头都看不见他们羽灵的人族怎么能够飞行,而且临得他们的天生石如此之近!
霎时间,太羽穹华警鸣四起。
……
“这个太羽穹华在人们的传说中是一块天外飞石,在宇内穹上随天地气元牵引飞渡,时隐时现,不知其往。人们猜测其上或有窈窕仙子,或有威武神将。总之,偶有世人发现,无一不是朝其遥拜,望一瞻天人风采。”
“然而世上自有人非一般凡俗,知晓这块石头上并无所谓天人仙子,无非是一班千年不得志的鸟人,与凡人无甚不同。皆是那双臂双足双耳双目,还有一张格外吐不出象牙的狗嘴。除了背生双翼有点唬人之外,哪有其他的半分不俗?”
听得“鸟人”二字,便是活得数百载的羽灵族长老也气得六窍生烟一窍吐血。
他羽灵一族生于苍穹之上,饮苍露,食天元,终身不沾凡土片尘,是何等的高贵自矜,竟由得眼前这白发书生随意贬低。
然而不是羽灵一族养气功夫如何一绝,实是诸般招数用尽,哪怕是集众多长老合力而成的天地无落阵都无法制住说这话的白发书生分毫。
此刻的云海之上,铺天盖地的羽翼环绕包围着这个白发书生,在他陡然于太羽穹华飞行路线的前方出现时,羽灵族长老们便是震惊不已。
太羽穹华乃羽灵族天生飞石,附在其上的诸多法阵,或为感知,或为探寻,或为御敌,无一不是被老祖宗打磨了千万年而成的。然而首先发现这个书生出现的,竟然只是一名边羽哨兵的肉眼。
没有触动一个感知阵法,便闯入太羽穹华一里之地,这个人到底是谁?
白发书生含笑看着那些个被气得口喷鲜血的长老,喃道:“天道公允,这一族再如何得天独厚,却也失了一分天地间的静气,自从八百年前被三清太玄教诈走了元初之翼后更是如此。”
他这句话不复之前两段贯彻这方天地的气魄声响,小声到只有他怀中一个小小的婴孩才能听到。
那婴儿被喜红色的襁褓包裹着,只露出一张小小的,通红的脸庞。那并不是初生婴孩的腮红,而是此地正是万丈高空之上,婴儿呼吸困难,且高空甚寒所致。若不是白发书生始终有一根小指抵着他的小脖子,徐徐渡以真气,便是换了一个普通成人来,也不过一炷香时间就要窒息昏厥。
婴儿大大的眼睛眨了眨,示意自己听到了,赶紧撒丫子跑吧——不说此刻包围着他们,重重双翅遮天蔽日的近万羽灵族人,就是这上穷碧落下不见大地苍茫的场景也吓得他双腿直颤。
感受到他颤抖的小腿,书生嘿嘿一笑:“这就怕成这副德性了?刚见我那会不是高贵冷艳的一塌糊涂么。”
于是婴儿索性闭眼,眼不见为净。
这个勉强算得上自己玄祖父的老不修在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时候便察觉了自己的身份,接下来不管是返老还童,还是瞬息万里的道术手段,都可以说让刚到这个世界的自己大开眼界。
不过其实他并不如何感兴趣。
看到婴儿干脆地不理会自己,书生只是轻声打趣道:“别啊,我还想带你多看一些大好河山呢。”他的尾音中有一种难言的寂寥。
言罢,似乎也有点厌倦,他索性一步踏出——这一步,仿佛让这方天地都在脚下急缩,不过刹那,那只脚便踏上了一片茵茵绿草。而原来那片天空,早已少了书生的身影,只剩下万名尴尬且震撼的羽灵。
……
白衣如雪更如满头雪发的书生瞬息间抱着襁褓出现在了另一处地方,他与在此地等候自己的一位黑发老仆打了声招呼,便转身举目四望,轻喃道:“还有哪里没去呢?”
那一方峥嵘头角,直要问道于苍的列之山去过了。
那一方玄奥藏秘,耗尽天机的阵海本阵也去过了。
还有那一方隐于迷雾,不见人烟的旧蜀庐宫他也顺便去除了除草。
而刚刚就是连九天之上,当年只有猜测不曾见识的太羽穹华,他也去拜会了一着。
对了,还有那皇宫旧地……只是昔人不再,不去也罢。
匆匆百年,那年的他觉得这个世界也是别有滋味的一番天地,东南西北皆可去得,奇门道术的花样是那般无穷无尽。
可自从行之道登峰造极之后,他才发现天地原来如此之小。
再等到其余诸道皆至达绝,他眼中的世间道术也和人心那般的浅薄无趣了。
真的无处可去,真的无处有趣。
他怀抱襁褓席地而坐,此地是秦南岭脚下的一处丘陵,丘陵边有着一个小村庄。说是村庄,其实不过寥寥三四户人家结村而居。
一片被垦出堪堪这几户人家够用的梯田上,一位老人正忙春种,一秧一秧插着极为仔细。不远处的草棚下,华发的老妇正抱着她满月不久的孙儿,一拍一拍不知哼着何地的入梦曲,似是一副极美的田园天伦画卷。
坐在这一处山头的白发书生像是能听到老妇的拍子,也有样学样的拍起了襁褓,怡然自得的哼起了什么“宝贝”。可惜画虎不成反类犬,调子走的一塌糊涂,引来怀中婴孩一顿藏于横眉怒目中的数落。
“好了好了。”白发书生一脸讪笑。
这一笑便笑出了唇窝边的一道褶子,然后褶褶斑斑尽皆由皮肤各处浮现,本是一派潇洒模样的书生变成了一副纹斑纵横的将死老人相。
这般变化若是给别的不晓事的小孩看到,指不定是要吓坏的,只是那喜红色襁褓中的婴孩眼中既不见惊讶也不见恐慌,而是一抹不淡不浓的黯然。
由俊朗书生变成白发老人的讪笑并没有因为这番突然变化而停止,反而笑意更浓:“罢了,今天就到这吧。贺奴,回了。”
“是。”身后一直面无表情的黑发老仆恭敬道,他眼中也有和那婴儿一样的神色。
两位老人几步踏出,万物如梭,而又复静止。
数刻之后,白发老人已经稳稳盘坐于一处华贵的床榻上,怀中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而黑发老仆也于下首立好。
此间内屋中,在这两人突然出现之前早已密密麻麻由屋内至堂外跪了一片人。
为首跪着的两位看上去也是甲子左右的老者了,见白发老人安然返回本是一脸欣喜,然而一看后者将死老态毕现,脸色又瞬间黯淡无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