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华沙政变与波兰改革...(2 / 2)

加入书签

从某种意思上说,米哈伊尔?斯彼兰斯基才是德赛国王钦定的真正内阁首相或总理。

“农民委员会”是在1811年7月,以斯彼兰斯基的建议而成立,当时的俄国“神甫之子”刚刚放弃沙皇亚历山大,投效德赛麾下;1811年10月,时任小波兰文职总督的斯彼兰斯基在德赛的支持下,于克拉科夫主导了农奴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打开这个潘多拉的盒子,并获得成功;1812年7月开始,这项近代社会的文明制度开始惠及全波兰的数百万农奴。

此时,在波兰的中部与北部地区,90%的人口都属于农奴。这些人被完全束缚在土地上,生产效率十分低下;当农奴遭遇地主(农奴主)的肆意鞭打,甚至被处死时,地主不需要在法律上付出任何代价;另外,未经地主的书面允许,麾下农奴们不得私自入城雇工。即便获得允许,农奴们收入的大部分也必须上缴给地主,以便冲抵没完没了的劳役和税赋……波兰的农奴制度,严重妨碍了以自由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经济的发展。

实际上,农奴获得解放很容易,德赛的一张诏书就能完成,就如同1807年的那样。可问题关键是如何解决土地的分配,那些没有耕种地的农民,为了生计,又不得不重新依附于他们原来的农奴主,再度委身为农奴。因为农奴的经营权是同他们的农奴义务结合在一起的。

对于存在波兰近千年的毒瘤,曾有雅各宾派的激进分子反复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即效仿法国式的大革-命,实施血腥残暴的土地革-命,可以方便快捷彻底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然而,斯彼兰斯基对此却竭力反对,坚持认为这种看似合理的野蛮措施,不符合波兰当前的内忧外患的艰难国情。如果将所有罪责统统归于大贵族与农奴主的贪婪,显然是极为不公平,且有失公允的,必须依照契约的精神,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斯彼兰斯基曾在克拉科夫大学授课时,还做了另一番专题抗辩,他指出:“这些激进的爱国者的确找到了国家落后的正确问题,却给出了一个极为错误的答案。如果这样去做,势必让波兰重蹈法国大革-命的混乱覆辙,陷入无政-府主义与官僚主义相互替换的深渊。

这些所谓的革-命,无非是一群不得志的中下阶层的暴戾分子,以血腥残暴等手段,取代城市贵族与土地所有者,将他们自己打扮为新式贵族与统治者的一个财富掠夺过程。”

等到革-命成功之后,新兴的官僚主义者势必会导致以低成本获取社会资源,或者垄断资源,进而获得暴利,而这种暴利既不是通过竞争来获取得的,也不是因为官僚资本创造了足够多的社会财富,本质上是对其他社会团体创造财富的掠夺。所以,这种官僚资本主义的暴利,绝大部分是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的,而不是自己创造的。

因为官僚资本占有了超过自己创造财富的其他团体的财富,而这种财富并非通过技术进步获得的有效财富,所以官僚资本主义必然导致社会整体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削弱其他资本的发展能力;必然降低经济运行的效率;必然会损害社会公平,危害国家稳定,并将迟滞、阻碍社会的政治改革。可以说,它是最糟糕的国家资本形态,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

由于拥有德赛与军队的支持,斯彼兰斯基在与革-命激进派的辩论中赢得了全面胜利。

7月16日,斯彼兰斯基奉德赛国王颁布的诏令,宣布在波兰中北部地区施行农奴改革。斯彼兰斯基提交了自己的做法,一个做最大限度地,使上层的封建贵族和下层的农奴都感觉满意的方案:既在施行巨变的同时,也能维持国内的局势安定,让农奴以赎买的方式获得土地或许当前的最佳选择。总体来说,波兰的农奴改革的主要核心为两点:

一是,彻底宣布废除波兰境内的农奴制,农奴改为自由耕种民(农民),享受全部公民权,获得法律与人格上的自由,包括自由迁徙、自主婚姻、改变职业、拥有财产、订立契约等;农奴主(地主)不能出卖、典押、交换、赠送农民,也不能督促农民缴税、服兵役的义务,更不能私设地下审判庭,动用私刑来惩处“犯错”的农民,否则将遭遇国家公诉;

二是,规定全部土地为地主所有,农民按照规定赎买一小块土地,依据土地的实际状况,每个劳动力可以得到8到12公顷不等的可耕种土地。至于赎金的数额,为了防止恶意抬价,被圈定为该土地在1812年3月这一时期,地产平均交易价格的两到三倍。按照法令规定,被解放的农民可以选择支付全部,或是支付其中一部分;其余数额可向“农委会”申请,后者以内阁政-府的名义,做有偿债券的方式代付,而农民必须在30年内还清所有本息。得益于经济的繁荣,绝大部分农民在10年之内,就已经偿还或是被减免上述国家借款。

作为对国家暴力机构-军队(含治安部队)的安抚与拉拢,得到德赛授意的“农委会”做出一项特别规定:所有农奴出身的波兰籍士兵,其个人与直系家属获得的土地,对于他们支付原地主所有者的补偿金,将有仁慈而慷慨的德赛陛下做统一偿还。

倘若服役期超过5年(含5年),其间或是立功授勋,或是晋升军官,或是不幸阵亡,或是重伤致残……上述之人无须偿还本息,土地归其个人与家族所有。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