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残暴者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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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衙大堂,被打得数次昏厥的严蕊,遍体鳞伤,衣襟透湿的被当班衙差架到监舍时,已经是气息不稳,欲要不行。

依然咬着牙说,今日宁可置我于死地,要我诬人,断然不成的。

狱官见严蕊词色凛然,心里肃然起敬,就把真话告知太守。太守岂能不知道严蕊是冤屈的,但还是说道:“既如此,只依上边原断施行罢。可恶这妮子倔强,虽然上边发落已过,这里也是要决断罪责的。”

这意味着过去的官办案,只是照本宣科,依葫芦绘瓢,对什么刑罚,治国安民之道狗屁不通,基本不懂。读了儒家之道德经之后,学的都是迂腐不堪之学术。只要尊崇上峰意见就行......这也是一套官法。也是最高统治者,皇帝之流喜欢的干部。

此昏官又把严蕊带出监来,庭上再加痛杖。

后来核查是很长时间才打完六十杖责,因为严蕊之前受了连番酷刑责打,这两股糜烂不堪,瘢痕尚未痊愈,因此酷刑责打之下连番痛叫昏死数次,臀肉浮肿破裂,脓血直流,难以加刑,所以原本八十杖责的,后来二十也是不了了之,他也怕打死人,所以说是另判(以后再打)......

满清的杖刑刑具,使用的是大竹板,长五尺五寸(183CM),大头宽二寸(6.66CM),小头直径一寸五分(4.5CM),重不过二斤。

(一米=100CM、一尺=33.3CM、一寸=3.33CM 、一分=0.333CM)

清初沿明代以五折十之制,康熙(1662~1722)时改为四折除零,即杖六十除零折二十板,七十除零折二十五板,八十除零折三十板,九十除零折三十五板,一百折四十板。至清末,杖刑始废。

五折十之制,这是什么意思?

其实按照严蕊要责打八十板子,这八十除零折三十板,就是臀部和大腿分别承受这样数字的击打。而臀部是受刑人被打得最多的部位。

连续两个多月时间,官府差役用毛竹板子连番重杖,打一个弱女子先是提堂逼供,拷问时打了四十,断罪打了八十,复审提堂又打四十,最后决断时又六十杖责。

且不论这两百二十杖责,打在大腿上的都有八十重杖,这人已经是爬不起来了。

期间夹棍和拶手指都要把人骨肉脱落。此亦为人做的事么?难道法为人制的道理都不懂?是惩恶扬善的都不明白,他也是当了官了。依我看这样的官,贩夫走卒,人皆可为之。

它这也是奉承晦庵的意思欲以成招,打死也是坐实丑事。

叠成文书,正要回复提举司,却得晦庵改调消息,方才放了严蕊出监。

严蕊也是悔气,达官贵人之间争闲气,中间拿她屁股出气痛打,两处监狱里无端的监了两个月,强行要诬陷她一个不应有的罪名,使得她受到两次提堂审问,经受两次府衙刑讯的大刑逼供,其余各种逼招拷打之刑,又是分外的受用。

严蕊吃了无限的酷刑磨折,从狱中放得出来,气息奄奄。受刑糜烂之处折磨得她几番欲死,趴在屋里调养杖疮,很长时间见不得客。却是门前车马如江涛,车来人往如潮汐,她人气居然比前更盛。

只因打死不肯招认和唐仲友苟且过一事,四方之人重其义气。来的人都是认识不认识的,都是看中她的气节和才气,还有一班风月场中人是来看望严蕊的,没一个不骂朱晦庵人面兽心两句。

严蕊的:“但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土大夫!今日宁可置我死地,要我诬人,断然不成的!”

回想起来,汪国英为了陷害我,让我走人,故意鼓动一个野鸡叫张欣的二十五岁乡下女人,来我集团公司大会上还声泪俱下的诬陷我“骚扰”她。

前后同样是弱女子,可是做女人,也有姬和“鸡”的区别啊。

我何曾和这个叫什么张欣的女人把酒言欢过,骚扰又从何谈起,但是对于这不要脸的货,我最后在索取该建筑公司的工资赔偿后,让我的代理律师在其公司大会上,狠狠的痛骂了这女人张欣一句“裱纸无端多招事。”自然这种女人后来是没有脸来参加会议的。

也算是散开了我心头的郁闷之气。

一个人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土大夫?

我实在是佩服严蕊的烈女侠骨之心。有女如此,夫复何求?

事实上,我穿越时空过去,给这位烈女送去了最好的治疗棒疮金疮药,不然,此女酷刑之下,还真的难以动弹,说不定就残疾了。

侠女严蕊后来从良,跟了一个不错的官家老爷,也算是好人得善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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