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黑格尔,三段论法,正反合精神(1 / 2)
1807年,黑格尔出版第一部作品《精神现象学》。《精神现象学》是一段伟大的概念旅程,带领我们从最基本的人类意识概念,走向最包罗万象而复杂的人类意识概念。
它的目的在於获致真理─绝对真理─但绝对并不代表最终与完成,而真理也不代表事实。
黑格尔追寻的哲学真理是无所不包的观点,而绝对这个骄傲的用语其实是宏观哲学下的一种谦卑态度:意识到我们都是宏观脉络下的一小部分。
个人对知识与真理的贡献绝对不是决定性的,相反地,总是局部、间接且片面的。
《精神现象学》的核心关切是精神─将所有人类与自然囊括在内的宇宙灵魂观念─的本质。
《精神现象学》的结论在於无所不包的精神,在这个精神中,并非所有的不合都已化解,所有的争端都已解决,所有的问题都已回应;而是无论不合有多严重,争端有多激烈,问题有多难回答,全都结合在这个精神中。
拿破崙渴望统一世界,但真正统一世界的却是黑格尔─当然,理论上说是如此。儘管如此,涵盖一切的意识观念却是迈向真实世界统一的第一步。
黑格尔在世时出版的作品还有《哲学全书》、《逻辑学》和《法哲学原理》。
其他有关歷史哲学、宗教哲学、美学和哲学史的著作,则是在他去世后,根据他当年演讲时学生所做的笔记汇编而成。
黑格尔的著作以其覆盖面之深广而享有盛誉。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体系来理解哲学的歷史和我们身处的世界本身。
——在黑格尔,这个世界通常被看成是一个歷史的行进,其中每一个相续的运动都是為解决前一运动中的矛盾而出现的。
例如,他认為,法国大革命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在西方社会中引入真正的自由。但正因為是绝对的初次,它也是绝对的激进的:在革命消灭了它的对立面后,革命所唤起的暴力**无法自我平抑。结局是无路可去的革命最终自食其果—得之不易的自由自毁於残暴的恐怖统治。
然而,歷史总是在对过失的自我学习中前行的:正是这种经验,也只能在有了这样的经验之后,一个由自由公民组成的既能行使理性政府的职责,又能实现自由、平等的革命理想的宪政政府才有可能得以出现。
在《歷史哲学》的前言中,黑格尔阐述:哲学表明,意识是存在於它无限多个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意识是存在於自由的、无限多的形态之中,而对立的抽象内省的形态只是它的一种反映。
意识是自由的、独立存在的、有个性的,仅仅属於精神。
所以作為单独概念的意识,由两部分组成,两者都各有无限多个形态。一部分是原则性的,另一部分是对每个歷史事件的具体反映。
所以他又说:通常意义上的意识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事物总体的概念,另一方面是对事物具体反应的抽象概念。
他同时说: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不同,对事物的反应也不同,和原则性的意识有所偏移,但是对於一个正常的人来说。这种偏移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取决於他的正常状态,取决於他对上帝的尊敬程度。
要了解这种概念的程度,属於形上学的范畴。
所以,虽然黑格尔的语言很难懂,但他阐述了:形上学必须要研究每一个事件中的命题和反命题如何联繫的机制,因此必须要比较每一个歷史事件中的例子和它们的原型,了解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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