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情敌?(1 / 2)
“我说混蛋七,这条狗到底靠不靠谱啊?”赵乃馨神色不定的注视着走在一行人最前头的秃毛狗小三。
这丑狗身上左一块梅花状右一块方块状的杂乱毛皮,真心是挫爆了,已经不是简简单单“难”两个字所能诠释的,还不如把毛皮刮个干干净净来得好一些。
林七丢过去一个白眼,没好气道:“混蛋七,是给我的新外号吗?”
“不是新外号,是永久外号。”赵乃馨之前已经给林七换了好几个外号,最初直接叫混蛋,随后改成了林混蛋,可一竿子打翻一船姓林的,顿觉不宜,改成了七混蛋,不过听着不顺耳,如今终于一锤定音,定下了混蛋七的名号。
“你还没回答本姑娘的问题呢。”赵乃馨哼了一声,没好气道,“这条秃毛狗到底行不行啊!”
惨遭歧视的秃毛狗小三终于是有些坐不住了,汪汪汪的嘶吼了几声,暴怒之下,更是双腿直立起来,狠狠甩动着没剩下几条毛的尾巴。
显然,哪怕是一头雌雄同体的狗,毕竟是那么一点公狗成分,被人问行不行,而且还是一个女人问行不行,那是很受打击的。
通过沉睡在召唤宝典里的紫菲儿,林七得知小三很生气,后果……后果就没了,直接给林七一个命令掐断了后面的情绪。
林七在得知包括林氏宗族在内,搜寻金色大鸟多日却一无所获,无奈空手而归,自己三人去了,只怕也只会落个相同下场,才是又叫上了紫菲儿,召唤出秃毛狗小三。
紫菲儿继续沉睡休息,其实多少也有点闹别扭的意思,而小三的话,本是地狱犬,算是狗类,嗅觉灵敏,加上又是魔眼巨人的魔视之眼,以这极其厉害的观察眼,横掠千里,搜寻山林。
“你要是信不过我家小三,可以自己想办法啊?”林七不咸不淡的说道,对赵乃馨没什么好脾气,自然也就懒得多说废话。
“你个混蛋!”赵乃馨咬着银牙,对于林七的恼恨,没有减少,反而是越来越多。
林九月叹了一口气,自己的哥哥和赵姐简直是她在学校到的言情小说里的欢喜冤家一般,吵个不停,她如今都懒得去劝架了。
不过,林九月瞧了一眼秃毛狗小三,不同于赵乃馨执着于小三那挫爆了的外形,他更是在意小三额头的竖眼,炯炯有神,闪动暗芒。
“根据妈妈的书信,哥哥确实是十天前觉醒了召唤宝典啊,可这短短十天里面,哥哥到底是碰上了什么机缘奇遇,有身手超凡入圣的女仆,有层出不穷的幻兽……”
先前林七言称去借个小手,撒泡妞,去去就回,然后回来就带了秃毛狗小三回来。
自然,林七没给详细的解释。
其实按照林七的想法,自己身上已经要太多不合理的地方给二女到了,一个是妹妹,本就无所谓,一个是赵乃馨,虽然自己不顺眼,但也不像是大嘴八婆,何况根本没弄明白的事情,想必她也不会去乱说。
“汪汪汪——”小三突然大叫起来,立刻引起了林七三人的注意力,顿时有些期待起来,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林七却是脸色阴沉了下来。
“不是金色大鸟,是麻烦。”
不等二女反应过来,就见得一队人马驰骋而来,唯有一人白马白袍,后挂一袭洁白胜雪的披风,说不出的英俊潇洒。
白袍帅哥的身后,又跟了八个身着藏蓝色衫袍的魁梧大汉。
“好久不见,九月妹妹。”为首的白袍帅哥淡淡的说道,“我以为你要到林家大比的时候,你才会回来。”
林九月皱了一下柳眉,不大高兴的哼了声:“李文东,你李氏宗族的人,来我们林家的地盘做什么?”
“话可不能这么说啊。”李文东微微一笑,“我李氏宗族在乌云城,与你们紫焰城是近邻,且你们林家,和我们李家又都位列八大宗族,本就该友好相处。”
“一堆废话,你不过是觊觎金色大鸟吧。”林九月娇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
李文东摇了摇头:“九月妹妹,你确实不知道我的心思。”
“难道你不是为了金色大鸟?”
“是也不是。”李文东微微一笑,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我原本打算备一份好礼,待得林家大比时,来提亲,如今既然出了黄金级幻兽的消息,那又有什么大礼,能比得上一头黄金级幻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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