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郑苹的立身之本(2 / 2)

加入书签

双宜咽了口口水,“我不吃,雁哥儿吃吧。”

要放在以前,“雁哥儿”肯定是抓起来就狼吞虎咽的,现在呢,郑苹就惊奇地看到她儿子慢条斯理地把脂麻团子往双宜那边推了推。

真是懂事啊,郑苹温声道:“双宜吃吧。”

双宜就红着脸拿了一块,慢慢吃起来。

云雁回又对郑苹说:“娘也吃。”

郑苹愣了一下,才感慨地吃了一块。

这时云雁回才拈了一块,先观察了一下,才咬了一口。分辨了一下,应该是谷物做的,除了外面的芝麻,里面还有猪油香,有花生碎,倒不像云雁回想得那么甜,总体来说还挺好吃的。

小孩子食量小,云雁回又知道克制,吃了一块就不吃了,“娘和双宜吃吧。”

郑苹还以为云雁回是不喜欢吃脂麻团子,她以前也没带过这款点心。

双宜吃着脂麻团子,又看一眼云雁回,觉得自己特别的满足。

郑苹则把自己买的新纸打开了,云雁回还以为她又要给丈夫写信了呢。但实际上,郑苹是准备给云雁回开蒙了。

郑苹在纸上写了一到十,十个大写数字,把云雁回叫过来,“雁哥儿,这个还记得吗?”

云雁回随口说:“一二三四五六七□□十。”

郑苹还有些惊讶,调换顺序写了一下,“这样呢?”

云雁回:“……五七三□□十二一。”

郑苹教儿子识数是在一个月前了,也就是现在的云雁回穿过来之前,这一个月因为先是摔了一下,又失业,回来后忙于赶绣品,就没督促。她都没有想到,雁哥儿居然还记得!

郑苹惊讶之后自然是欣喜,“雁哥儿真棒,娘现在教你识字可好?”

云雁回点了点头,他以前就练习过书法,还常常有朋友让他帮忙写扇面、春联之类的,在现代可能算不错,但是在古代,恐怕算不得什么。

虽然对文言文很头疼,但认字,加上写得一手好字,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很有好处。所以,对于郑苹给他启蒙的要求,他是肯定会配合的。

非但如此,云雁回还装作玩的样子去抓笔,学写起数字。

郑苹惊喜非常,她拿着儿子人生首份墨宝,念叨着要寄给丈夫看看。但是一下子又想到,她虽然坚持认为丈夫还好好的,但是这独特的第一份,寄出去就看不到了。

于是,郑苹独出心裁地以云雁回的“墨宝”为原样,绣了出来。

云雁回非常开心!

当然不是因为他那故意写得很烂的字要被永久保留下来了,而是因为郑苹绣字绣得非常好,明明是很普通的幼儿习字,但是她通过深浅不一的黑色丝线,将墨色的变化还有幼儿稚嫩的笔迹全都表现了出来。

这正是缂丝、刺绣等活计统一的特点,任何事物都不是单纯的颜色。

就像现代的素描一样,任何部分都有深浅变化,将这种变化表现出来,物体才会立体,栩栩如生。

如此高超的技艺,让云雁回觉得他那故意写烂的字都变成了艺术品!

从这就可以断定,郑苹的缂丝技艺绝对也不低,至少云雁回看到她缂出来的那些丝带就绝对不是她的真实水平。

郑苹平时做的刺绣和缂丝都是没有很大变化,导致云雁回以为她不但没有艺术创造力,技法也普通。现在看来,那只不过因为她绣的东西不需要太大变化,就没有上心罢了,否则耗时久,性价比也不高。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郑苹不绣些精致的作品呢?

云雁回渐生疑惑,要是说郑苹是因为家里没钱支撑她长时间的创作,可是如果真的有那样的手艺,完全可以和绣巷的店铺谈,甚至直接供职啊。

而且即便是耗时相对不那么长的小型作品,如那丝带,也有可以下功夫的地方,价格相比之前绝对翻着番儿。

还有,之前郑苹提起自己因为生育后因为带孩子,所以不得不去慈幼庄工作,细想也有点牵强,明明有更好的工作可以让她活得更轻松吧。

云雁回一时间发现,他现在这个娘好像很不简单。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