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第77章 我自己写的歌(2 / 2)
将野猪挂在事先搭好的架子上,发出龇龇的声音。
“大伙现在热闹一下,都踊跃一点演个节目给吴老板看看,谁演的好一会多吃野猪肉。”
一听说能多吃野猪肉,一帮半大小伙子抢着跑到中间表演,有唱华阴老腔的,还有唱秦腔的。有的更甚,不会唱歌干脆讲黄段子,逗弄得村里小姑娘掩嘴偷笑。
村里虽然封闭,但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精神文化没有失传,唱的都不错,让吴一凡有些吃惊。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一个面生的男娃,看起来有十三四岁。
他一上场,还没有开始唱,就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这让吴一凡很疑惑。
当男娃声音响起的时候,吴一凡明白了。
“唱一首曾经的歌,声音沙哑
少了朝气勃发
无人欣赏,依旧昂扬
也许不再是那般模样
也还能见着几分年少轻狂
不自量力,奔向远方
伤心不愿分担,开心不要分享
擦掉眼泪,默默品尝,然后一如既往
疲惫的脸上,带着倔强
从不去想,岁月的无常
永远相信,心在流浪
和梦一起飞翔
飞过无知,飞过狷狂
还有一次,飞过姑娘的心房
于是留下一个眷念,继续远方
不知疲倦,不惧风霜
寻得几个志同道合
嬉笑怒骂,醉得酣畅
转眼却不知何时,又剩下自己
向着前方
岁月欺骗了我们,让秋冬拖延了半载时光
以为可以浪荡、轻狂、却仍是少年郎
直到我们把青春当成信仰
却发现撞不破南墙,徒添了感伤
女人的眼泪在背影的后方,默默流淌
还不明白什么是期望
头发已经白的和父辈一样
找不着理由放弃梦想
不自量力,奔向远方
只是相信,心在流浪
和梦一起飞翔
飞过成熟,飞过温柔
最后一次,飞过女人的窗口
于是留在原地,听着喋喋不休
终于,忘记了走
然后就着一杯酒,回顾往事春秋……”
那空灵的声音划过天际,在围子村上空回旋。
听得吴一凡心有感触,热泪在眼眶中打转。
这不正是唱的当年的自己吗?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如此好听?
吴一凡隐约记得,这首歌的曲风很像李宗盛的《山丘》,里面充满男人的沧桑。
这是一首有阅历的人才能唱出的歌,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男娃,为什么会唱的这么带感?
现场一片寂静,就连蛐蛐的叫声也退避三舍。人们还陶醉在刚才的美妙中无法自拔。
“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是跟谁学的,能告诉我吗?”
吴一凡忍不住问出心中疑惑。
“叔叔好,我叫李一峰,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叫《远方》,请叔叔多多指导!”
李一峰说话很客气,字里行间透露着书生气,完全不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憨娃也从美妙中醒转,小声对吴一凡说着:“这是三年前一个外人带进来的娃,那人从外边来的时候,身上有洋枪留下的伤,来后没多久就死了,留下这个苦命的娃,我们看他可怜,就把他留在围子村照顾,没想到这一晃也三年过去了。”
吴一凡明白缘由之后,心中有了计较:“你喜欢唱歌吗?”
“喜欢。”
“那我送你去音乐学院怎么样?”
听到吴一凡的话,李一峰顿时来到吴一凡身边,跪了下来。
“只要能让我唱歌,我什么都愿意!”
吴一凡没有说话,拉起李一峰,让其坐在身边。
酒足饭饱之后,吴一凡从地上站起来,要准备回薛寡妇家睡觉了。
突然感觉到一阵头晕,小腹一阵邪火。
“这酒的功效就是壮阳!”吴一凡终于明白憨娃那神秘一笑的含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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