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冲锋队员(1 / 2)
() 拎着一只女生的鞋逛菜市场,对我来说感觉挺奇怪的。
在菜市场的角落里我找到了正在看移动电视的鞋匠大叔,见我来了,他用目光一扫,露出“我的寂寞谁也不懂”的忧伤表情。
我注意到他用移动电视看的是一场球赛,是中国男足对阵某个从没听过的太平洋岛国。
看了看比分,我知道鞋匠为什么要忧伤了。
鞋匠接过鞋子看了一眼,随口道:“很容易修,但是你得明天再来拿,今天我没心情。”
突然鞋匠浑身一震,激动地大骂道:“我×你们姥姥!又是门柱!你们就不能不照着门柱踢吗!”
我怀着深深的同情离开了这位中国队球迷,希望男足的再一次惨败不会影响他修好班长的鞋。
接下来该去超市买零食了。
曹公公曾经跟我说:女生们喜欢零食,大概就像男生们喜欢抽烟和喝酒一样。
他还以此为依据,想和我分享=上学来的“巴普洛夫把妹法”。
学过生物的人都知道苏联的巴普洛夫,著名的“条件反shè”就是他发现的。在巴普洛夫的实验里,只要他一摇铃,狗就认为到了开饭时间,即使没准备饭也会流口水。
所以曹公公认为可以利用女生们爱吃零食的特点,实践伟大的巴普洛夫学说。
具体施行步骤是:每天都送零食给你喜欢的女生吃,直到她养成条件反shè,一见到你就想起零食,这样她就会把对零食的爱转移到你身上,最后分不清是喜欢零食还是喜欢你,你就大功告成了。
我觉得这个主意愚不可及,最关键的地方,是怎么让她接受你的零食吧?如果她讨厌你的话,连你的零食也不会接受的。
现在我倒是受命去买零食,一想到班长和小芹吃着我买回来的零食,有点像巴普洛夫的动物实验,我就充满了优越感。
买多点吧,尽量挑一些看上去美味的。
可能是因为吃了两个女生做的晚饭,所以我也想弄点吃的给她们吧?
从原始社会开始,互赠食物就是人类的基本礼节,可能已经烙印在基因里了。
才不是想实践什么“巴普洛夫把妹法”呢!
说起来,我还有“花心大萝卜”计划没有实施。
本来今天是个好机会,可以当着小芹的面假意追求一下班长,让小芹对我死心的。
但是好歹我是来探病的,而且继续刺激小芹的话,她说不定会对班长干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留到下周一再说吧,这两天就先暂缓执行。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在红楼北街的两排丁香树中间。
有些蓓蕾已经开出了紫sè的花瓣,散发出让人心安的香味。
这个时间,在街上散步、遛狗的大叔大娘有不少。他们看见我,都是一副防贼的表情,只有他们的狗会往我腿上蹭。
远处走过来一个年轻人,在大叔大娘中间非常显眼。
他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烦心的事情,不时咬牙皱眉,面目扭曲,好像有一个隐形人在他后面不断爆他的菊花似的。
不过平心而论,他长得不算难看,至少比我像好人,要是有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搂着他的胳膊,周围的人也会评论说这两人是天生一对。
大周末的一个人在街上走,表情这么抽搐,难道是被女朋友给甩了吗?
哇哈哈哈哈我真高兴啊!这就是谈恋爱的报应啊!看你的样子,说不定跟我同年,最多大我一岁吧?我叫你早恋,我叫你泡妞!这回玩完了吧!生不如死万念俱灰了吧!
我正在幸灾乐祸,却发现从丁香树的树影中走出来的这个人,穿了一件军绿sè的冲锋衣。
而且,体格很好,身高也跟我不相上下。
这家伙,很符合人们对内衣大盗的描述啊!不会那么巧被我遇见吧?
他一直低头想事情,没有注意到我,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故意撞了他一下肩膀。
他愠怒地抬起头,我们两个脚步都停下了。
我突然发现这张脸好面熟。
剑眉入鬓,高挺的鼻梁,坚定的嘴唇,怎么看都是绝不会背叛革命的英雄好男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