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法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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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钱还想扩充店面,这就是我面临的最大问题。

原本,我和徽家二丫头间有个协议,只要在这次展交赛上干掉胡老二,那么她就会帮我解决资金的问题。

但现在,徽二丫头还在病床上躺着呢,我冲她伸手要扩充店面的钱,也自然完全不可能了。

至于瑞木钧和陈八妙,我倒是可以考虑,但无奈因为送走金巧雅的事情已经欠下人家不少人情了,要是在找……我估计就只能提前卖身了。

因此,在想来想去之后,我便把“来源”的希望击中在了一样东西上;一个古董上。

毫无疑问,这件古董就是在这次展交赛中,我们得到的那个终极奖品,八十一点鹧鸪斑宝碗。

这个碗,我听无数的行内行外人说过,此乃国内已知,保存最为完整的孤品瓷器。甚至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艺术价值上他是无价的,从古董的稀缺性上来讲它是有价的,而且价格……应该在一千万到五千万左右。

这个消息,起初令我们兴奋到了极点,因为从任何角度来说,只要把这个碗卖了,那别说吴妖老的赌债,就连我们下辈子的吃喝,也就彻底有着落了。

但理想是美好的,可是当我拿着碗咨询了一下很懂法律的蔡秋葵和几个拍卖行之后,却得到了一个对我打击很大的事实。

这个东西不能卖,敢卖,恐怕会出事情。

对此,蔡秋葵记者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他从律师事务所和公安系统帮我找了专门古董方面的专家来给我解释这个事情,到最后才让我明白,我得到的这件文物非但不能换钱,反而还是一个比较烫手的山芋。

为什么呢?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只因为这只碗……它名气太大了。

进入展交赛之前,宽天渡没少拿这只碗进行宣传,报关时,还特别做过国家方面的鉴定,而后那些老专家一致认为这是国家一级甲等文物,是国宝级别的建窑传世孤品。

根据国家的文物法规,一级文物分甲乙两等,乙等文物在民间收藏的,允许公开买卖,但不允许出国,选择上国家要收敛,就算买卖,也得对买卖双方的身份,背景,甚至拍卖资质等做出严格的限定。

而这个鹧鸪斑所属的那种甲等文物,则限定更为严格,对它们的规定虽然在法律上模糊不详,但实质上是不允许买卖和交易的,而且一旦发现这种文物,国家和地区文物部门会想尽一切办法收归国有。

总之,这种聚焦在日光灯下的文物绝不能明着卖,你敢动一个卖的念头,那么马上就会有一大堆居委会大妈,带着眼镜的老专家和法警来你家作动员工作。

他们会想办法让你走“国家收购”或者“无常捐赠”的处置路线,你还不可能不走,因为不会有拍卖公司和收购人敢和国家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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