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灵(1)(1 / 2)
罗格营地的山水风光,东行之路的满身征尘,都已经被鲁·高因的繁华和喧嚣彻底从耐维尔的记忆中冲刷去了颜色,这个西方大陆沙漠边缘的海港城市,即便在整个庇护所世界中也是最热闹的人类聚居地之一。
原本以为要在沙漠中走上十天半个月,耐维尔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没有料到,忍受遮天蔽日的风沙和风餐露宿的第三天,这支前往鲁·高因的小分队,便来到了一个哈姆雷特事先标定好的地点,在那里,喀秋莎打开了一个传送门——这个点就是能够用传送魔法直接到达鲁·高因城的极限位置。
一下子从满目荒凉的沙丘群中,站到二十几米高的雄伟夯土城墙边,耐维尔还以为自己的双眼被海市蜃楼欺骗了。但入城商道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以及嘈杂的人声马鸣,让他又不得不相信眼前的这一派繁荣,并不是虚无缥缈。当然,已经受够了现代化都市中垃圾、尾气、拥堵和犯罪层出不穷的耐维尔,也曾享受过宁静和谐的田园,但介于这两者之间的阿拉伯古典风格王城,果然更有别样的风采,吸引着他快步奔入城内。
“诸位,我要告辞了。”刚一入城,艾丽塔便揭去了阻挡风沙的面纱,微笑着对小队的其他成员摆手告别,“也许我们很快就会再见。不过现在,我要去解决一点私事了。”
“谢谢你,艾丽塔,如果不是你,我们在小镇巴库尔的遭遇简直无法预料结果。”赛琳娜对着在战胜充能魔灵的战斗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强化法师微微点了下头,“祝您早日与您的爱人团聚。”
“结婚大喜的日子,不要忘了给我们发请柬哦!”黛娜突然从被她称为“妹妹”的刺客背后钻了出来,笑容满面的对着艾丽塔挥手告别。
“一定!回见了,诸位!”艾丽塔说完,便顺着城墙边的一条小道,慢慢的离去了。
“我们现在怎么办?”耐维尔看着四周错落有致的建筑,以及令人眼花缭乱的五彩装饰,有点点感觉自己的眼睛不够用了。不过,他一边欣赏着这座堪称“沙漠明珠”的著名城市的美景,一边还是没有忘记向地理比较熟的哈姆雷特和喀秋莎打听起落脚地来。
“当然是去城里最大的旅馆,好好吃上一顿,然后泡个澡,彻底解解乏喽!”抢在第一个答话的,竟然是胡子都笑撅起来的怪蜀黍米山,说完,他似乎还意犹未尽的拍了拍一旁的小弟尼尔亚,然后伏在耳边对他嘀咕了什么。那贱贱的表情顿时让耐维尔没有了追问下去的*,看起来,他八成是在对尼尔亚灌输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别样“消遣”方式。
谁让人家才是鲁·高因真正的地头蛇呢?
“耐维尔先生,你似乎之前几乎没有来过鲁·高因吧?”哈姆雷特看了看莫衷一是的耐维尔,微笑着说道,“不过你一定听说过亚特玛女士吧?我们选择下榻的旅馆,就是她经营的。在鲁·高因,你们的那些野营行李就用不上了,除了个别特立独行的德鲁伊之外,没有人喜欢睡在这个沙漠之城夜间冷得像冰一样的地板上。所以,即便驮载你们大件行李的商队还没有到达,你们也不必担心没有地方住。但我要事先提醒一句哦,专供通过‘天堂的试练’的勇士们的房间,消费可是十分昂贵的。”
“这就是所谓的‘看人下菜碟’么?”耐维尔长叹一声,不过他觉得倒也无所谓,亚特玛旅馆的房间再烂,也要比巴库尔小镇上那个鬼店强得多。
在拥挤的人流中穿行了一个半小时左右,耐维尔等人终于在哈姆雷特的引领下,来到了一个门脸开阔的大客栈门前。摆着上百张圆桌的大厅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那边觥筹交错,开怀畅饮,尽情的放松着在沙漠中煎熬了一个多月之后,疲惫不堪的身体。鲁·高因不愧是个三教九流各色人才的聚集地,除了推杯换盏的客人之外,大厅中还充斥着客栈专门请来助酒兴的舞姬,以及吹拉弹唱着各种耐维尔叫不上名字的乐器的乐师。他们将本来就已沸腾的气氛,彻底点燃了起来。
谦恭的哈姆雷特因为要对每个他碰到的人说“抱歉”,而被一股脑拨开人群往里钻的喀秋莎抛在了身后。等他带着赛琳娜和耐维尔来到吧台前时,喀秋莎已经不耐烦的敲击着桌面,招呼酒保了。
“你们好!”好不容易腾出手来的一个身着传统阿拉伯服饰的男招待,小跑着来到了喀秋莎的面前,“啊,东方丛林的亚马逊小姐,请问,你们需要点什么?”
“一副座头,你们这里最好的调酒,然后随便上点什么吃的东西,外加一份超豪华混合果盘。”喀秋莎轻车熟路的点完餐,回头看了看跟上来的队友们,“呃……还需要……一、二、三、四……呃,五个房间!”
“五个?那么多?”招待员仔细点了点人头,这支队伍一共只三女五男八个人。不过没有人愿意因为多嘴而丢掉到手的生意,他立马笑着点了点头,查看起房间的入住情况来。
“怎么样,确定了快点告诉我们。”喀秋莎很不雅观的倚在了吧台边,懒洋洋的打起了哈欠,“我们还想早点吃饭呢!”
“没有问题,房间已经确定好了,几位可以先坐在113号台,享用晚餐。饭后会有专门的服务生领你们去往住处。”招待员彬彬有礼的鞠了一躬,目送众人离开,“好好享用吧!”
耐维尔并不关心喀秋莎点了什么东西,因为他从来不怀疑这位亚马逊女战士会亏待自己金贵的胃。这个客栈的规模简直就是鲁·高因繁华的缩影,耐维尔甚至有些对女老板亚特玛的能力叹为观止了。
当然,玩过暗黑ii游戏的人都知道,这个客栈老板在鲁·高因可是能一手遮天的大人物,帮她完成报杀夫之仇的任务之后,她便会不知用出什么手段,逼得城里所有商人对你降价优惠。
可现在耐维尔还不想去考虑那个钻进城市下水道之中,猎杀巨型木乃伊怪物罗达门特的任务。不仅因为那个任务实在太“脏”,还因为他已经被四面八方传来的各种美食味道,诱惑到飘飘欲仙了。
鲁·高因市面上销售的物产,绝非罗格营地那种前哨站一般的小地方可比,喀秋莎随口说出的“随便来点什么吃的”,换来了四个大号托盘,其中一个,还是由两个壮小伙子抬过来的。亚特玛客栈的头牌菜,“月亮河烧羊排”,不仅喷香四溢,而且入口之后酥烂中缠绵着一股独特的回味,让人将其在口中反复咀嚼,久久不愿下咽。还有鸡、鱼和另一盘不知是何物的肉食,也吃得耐维尔满嘴生津,心中大呼过瘾。不过,吃的最凶的,还要数影子大师黛娜,虽然看她拿刀叉的动作十分淑女,但在所有人都没有看清楚的时候,她的面前已经堆满了如山一般高的骨头。
一顿风卷残云之后,黛娜又与喀秋莎一起“品鉴”起了亚特玛客栈的经典调酒,不一会儿,诡计多端而且酒量超人的她便将那位喝酒和打仗一样没有策略、十分配得上“有胸无脑”这个词的亚马逊小姐,喝的倒在哈姆雷特肩膀上,身形如一滩烂泥般,嘿嘿傻笑起来。
“米山,能告诉我这是什么肉吗?”耐维尔用刀叉切割着肉色稍稍有些发暗、筋络和纤维都很粗的美味,随口问起了鲁·高因的百事通。在他看来,这无非是一种类似野猪的小动物,而且吃起来也非常的像。
“这个嘛……”米山撕扯着一根羊排,咀嚼后还得意的回味了一下,才开口回答,“俺们这儿多得是,出城门往碎石荒地走,崖壁高地上到处都有,俺们这儿的老乡管它叫‘跳跳’,也就是你们说的沙漠跳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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