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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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景时看看他,没说话。

安寰撇撇嘴,想了想,继续说:“哥,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时是怎么开始的?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好好奇你跟你前女友是怎么开始的,谁先追的谁。”顿了顿,安寰实话实说,“哥,要不是你有过前女友,我真的会怀疑你的性取向。啧啧,现在看到你又喜欢上纪设计师,我终于相信你是个正常男人了。”

妈的,什么叫终于相信他是个正常男人了。

他一直都是正常男人好不好。

不过,要说起他跟纪笙笙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也算是他追的她吧。

在墨尔本,跟纪笙笙在一起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挺欣赏她,跟她很聊得来,觉得有个这样的女孩做女朋友挺不错,而那时候他妈妈也开始一直在唠叨他相亲相亲相亲,索性,就直接问了纪笙笙做他女朋友好不好。

纪笙笙一开始说:“不好。”

他问:“为什么不好?”

纪笙笙实话实说:“因为我喜欢别人啊。”

他反驳她:“可你喜欢的那个别人已经结婚有孩子了,你们不可能的了。”

“那我也不要做你的女朋友。因为,我有点怕你。”

“怕我?为什么怕我?”纪笙笙说怕他的时候模样可爱又认真的,他是不自觉的笑着在她脑袋上揉了下,像揉小狗一样。

她眨巴下眼睛:“也许因为你是我老板?”

在墨尔本遇到纪笙笙时,纪笙笙刚刚大学毕业,全身上下都是活力,看着特舒服。舒服的让他真的挺想跟她关系更亲密一些,只能循循善诱,“我是老板,那你做老板娘不好吗?以后在公司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她嗯一声,歪头想了好一会儿:“是很不错呢。不过,你喜欢我吗?”

他实话实说:“还好,虽不至于会喜欢的要死要活,非你不可。但,以前我可没动过让谁做我女朋友的念头,你是第一个。”顿了下,他告诉她,“我们可是很聊得来的,在一起一起努力试着喜欢上彼此不好吗?”

温景时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在他说完后,纪笙笙托腮小女孩一样看他好久好久,问他:“你干嘛要长得这么帅,帅的让我都有点神魂颠倒了。让我有种不做你女朋友不跟你交往试试感觉会很亏呢。”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纪笙笙好像问过他一次:“你猜我们谁先爱上谁?”

他说:“不知道。”

她笑,特自恋的裸/露着光滑的腿跨坐在他身上:“你会先爱上我,谁让我可爱漂亮还性感了。”

嗯,时间证明,果真是他先爱上了她。

爱上了,所以对她有占有欲了,看不了她跟对她有想法的男人单独在一起。譬如,今晚。

爱上了,所以最近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去她所在的楼层转一圈,只是因为想要看他喜欢的小女人一眼。而为了让这个小女人也注意他,再次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他很有心计的每天穿的衣服都不带重样的,把自己打扮的是要多好看就多好看。

有人说,他每天的视察工作简直是来走秀的。

嗯哼,就是走秀的,走秀给纪笙笙看的。

扭头再看看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温景时心想他算是真的栽在纪笙笙手里了。

“哥,想什么呢?”对着窗外刚发一会儿呆,温景时听安寰问他。

温景时回个神:“没什么。”

安寰想一下:“哥,你不会是因为我刚问了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你刚才突然的就想起她了吧。”叹息下,安寰说,“哥,我这三年来也真好奇你那前女友长什么样,改天给我张照片看看好不好。”抿下唇,安寰又说,“哥,说心里话,我觉得你找你前女友的眼光也挺让人不敢恭维的。你说当初你为了救她受伤,而你受伤在医院那段时间,我去看你,却从来都没见过她出现一次,太没良心。”

温景时回他:“你去看我的时候,已经是事发后一个月了好不好。纪……”脱口而出想说纪笙笙的,但纪字一出口,温景时及时反应了过来,打住了,“她去过医院很多次的,不过被我打发走了而已……”

“是吗。”安寰挑下眉,“哦。”

他刚出事儿时,纪笙笙几乎是天天过去的,过去照顾他。

只是他当时觉得已经分手了,他救她也是心甘情愿的,不想看她每天过来都一副内疚的样子,而那时候,她也办理好了一切手续就要回国了,他只能骗她说他没什么事儿,休息几天就好了,以后没事儿就别过来看他了。

纪笙笙真的挺有良心的了。这三年来,每逢春节的时候,他都会收到纪笙笙的短信的,祝福还在异国他乡的他节日快乐的同时,顺便问他腿是不是好的彻底了。

不过,他现在瘸了,纪笙笙不会介意他是个瘸子吧。

噢,该死的。喜欢上一个人,原来也是会患得患失的。

说实话,这三年来,虽然腿是瘸的,但他却从来没把自己是瘸子这事儿当成过事儿。而现在……

顿一下,温景时给医生陈启义打了电话:“我的腿,到底怎么样才能彻底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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