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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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要不要去酒吧疯狂啊,不要。她不太喜欢那种有些嘈杂混乱又火辣的地方。

看了看安寰,纪笙笙很果断的摇了摇头,拒绝了。拒绝完,问安寰:“找我上来是我发给你的别墅效果图有什么需要更改的地方吗?”

扎着半丸子头,一脸青春逼人的纪笙笙跟他说话时是一副正儿八经公事公办的语气,安寰大长腿叠加在一块屁股坐在温景时长长的实木办公桌上,歪头对她笑:“纪设计师明明长着张可爱又很有活力的脸,干嘛总爱摆出一副严肃又正经的样子,有点压抑,很不好玩。”

动了动身子,手插/进口袋里,安寰似笑非笑的看看纪笙笙后,把话题是又绕到了去不去酒吧这个问题上,“纪设计师,刚刚失恋,我猜你心情一定不好,可千万别憋着,容易憋出内伤,晚上去酒吧唱唱歌喝喝酒,认识个帅哥,可是可以让心情好一些的哦。”站起身走几步到纪笙笙身边,安寰俯身靠近她,“喂,你得记得你现在可是个很年轻的小姑娘,青春可是过一天就少一天,在青春里,得努力让生活丰富多彩一点,别每天总是过得那么安静又无聊。”

安寰说的很有道理。林江北表示赞同,随即附和说:“笙笙,去酒吧玩一次吧,权当放松心情。你放心了,我带你去,一定会保证你的安全的。”

有句话好像是说,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跟沈隶分手后,虽然表面上看不出她有多痛苦,但她心里真的是每一刻好像都在难受煎熬。而自虐似的,明明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再想沈隶了,分手了,但是就是控制不住的会想起他。

一想起他,鼻子就泛酸,眼眶也泛酸。

哎,该死的爱情。

也许,她是应该做点什么来舒缓下内心的难受煎熬。

低头想了会儿,纪笙笙决定去了,不过在说去之前,纪笙笙抬起头眼神不自觉的看了看正坐在办公椅上蹙眉对着电脑在看着什么东西的温景时。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看他。

在她看温景时的时候,温景时正好抬起头也看了她一眼,目光对视后,她听温景时说:“想去就去了,毕竟生活偶尔需要一点调味剂来调调味。”顿一下,温景时看眼安寰跟林江北,“加我一个,晚上下了班一起去。”

“我们正经的不能再正经的温先生也要去?”安寰惊,眼睛不自觉得睁的大大的,在看到温景时优雅又自然地挽了挽白色衬衫袖口,很不以为的嗯了声后,安寰耷拉下肩膀有些受挫般的撅了下嘴,“有我们又帅又有钱看起来又沉稳的温先生一起陪着去酒吧,我想估计没姑娘会来我身边了。”有些悻悻的,安寰问温景时,“哥,你能不去吗?”

温景时抬头看看他,摇摇头:“不能。”

安寰:“哥,你真讨厌啊。”

温景时也要一同去酒吧,安寰不开心,但是纪笙笙挺开心的。因为,有温景时在的地方,好像就有满满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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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寰想,上天对他果真是宠爱有加的啊。哈哈哈。

五点钟,他从自己的工作室开车赶到了温安集团,打算跟纪笙笙,温景时跟林江北一起去酒吧时,却被林江北告知说,温景时今晚还有点事儿,临下班时,公司来了个挺重要的客户,温景时去陪客户去了,就暂时不去酒吧了。

温景时不去酒吧哎,简直不要太棒。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没有温景时,他就会是酒吧里的焦点,很开心的,安寰招呼纪笙笙跟林江北坐上了他的车,一起去了酒吧。没有温景时,实在是太开心了,安寰是把车里的音乐开的特大声。

纪笙笙看他:“没有温总,你不至于这么开心吧?”

“没有他,我就是开心的要飞起来。”跟随着动感音乐边开车边扭动,安寰突然问纪笙笙,“你们女生是不是都喜欢我哥那种啊?又帅又有钱修养又好,还成熟稳重,关键,够禁欲,征服了那种男人一定很有成就感吧。呼,这一说,我倒真是好奇我哥跟个女人上床时会什么样?哇,那么正经的一个,脱掉衣服解开皮带后也不知道会用什么体位操一个女人。”安寰说的挺兴奋的,兴奋着,看坐副驾驶的纪笙笙一眼,皱了皱眉,“你脸怎么好像是红了?”

“你说的太污了,太口无遮拦了,我们笙笙脸皮薄。”坐后面的林江北不开心的瞪着安寰的后脑勺,告诉他,“你他妈的说话时注意点!还有,六哥让我嘱咐你,在酒吧时安分点,别惹事儿。毕竟咱俩身边带着个姑娘呢。”

“我能惹什么事儿啊。”安寰有点不服,“回国以来,我可是去各式各样的酒吧去了不下十次了,还没惹过什么事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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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长到现在这么大,纪笙笙去酒吧的次数,估计五个手指是数的过来的。而三年前从猫本回国,她应该是一次还没来过酒吧呢。

他们今天来的酒吧算是东城挺大挺有名气的一酒吧,环境什么的,酒吧的治安什么的,也算是一等一的好了。

这家酒吧好像是安寰一哥们开的,安寰带他们进去的时候,上至酒吧里的经理,下到酒吧的服务员,保安人员等,看到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

安寰很嘚瑟,看纪笙笙跟林江北:“我哥们的场儿,咱们怎么开心怎么来。”

怎么开心怎么来的结果是,在酒吧里,三个人找了个舒服安逸的地儿坐下,安寰跟林江北喝了会儿小酒,纪笙笙则喝了会果汁后,林江北突然对安寰说,纪笙笙唱歌特别好听,安排一下,让她去舞台上唱一首吧。

纪笙笙可是在林江北的工作室里曾待过三年的人,三年来,他们工作室的人偶尔就会聚个小会儿k个小歌什么的,纪笙笙唱歌好听,可是工作室里的人公认的。

“我可不想去。”听林江北给安寰提议让她上去舞台唱歌,纪笙笙皱皱眉,并不愿意,慌忙拒绝。

安寰才不管她乐不乐意,叫来了酒吧经理,请他先调节下现场气氛,准备下唱歌需要的东西后,看纪笙笙:“今天来酒吧就是带你来缓解失恋难过的心情来了,上去唱唱歌玩玩吧,挺好玩的。”

“笙笙,去吧。”林江北也怂恿她,“去玩玩。”

纪笙笙正犹豫到底要不要上时,听舞台上,已经有人在喊她的名字了,让她上去唱一首。

看来,在劫难逃了。

再喝口饮料清了清嗓子,纪笙笙只能硬着头皮走上了舞台。

今天,纪笙笙的上半身穿了件微微小露香肩的宽松款的白色毛衣,她走上舞台的时候,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身上,把明明皮肤就很白皙的她映衬的更白净好看了,而她肩膀上那微微裸/露着的一小片,还有裸/露出来的锁骨,在灯光照射下,看着倒是挺性感的。

安寰目不转睛看着纪笙笙,感慨一句:“沈隶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被这么漂亮又能干的姑娘喜欢着,却不珍惜,可惜啊可惜。”

林江北看他一眼:“别提那王八蛋,扫兴。”

应该是现在不过才六点十几分,时间还比较早的缘故,酒吧里的人其实还不是太多。当纪笙笙站在舞台上看着台下不算多的人,算是微微缓了口气。

唱什么呢。站在舞台上,想了得有一会儿,纪笙笙决定唱自己比较想唱的:《那个男人》,算是祭奠一下她那逝去的爱情。

“……无论要多久,多长,多受伤,我还是爱着你,每分每秒一样,就好像一个傻瓜,对着那空气说话,等着被你爱上……”

也许是太投入,唱到最后,纪笙笙眼眶有些泛红。害怕自己待会儿忍不住哭起来失态,纪笙笙唱完后是慌忙放下话筒,对着观众鞠个躬,下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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