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站稳脚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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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是引导学生们的仇恨,李山河选择的是1999年的一起杀人案,这个案子民愤极大,更是日本少有的判处未成年人死刑的案例。

“‘我无法想象有人竟然可以残忍到这种地步。’夜神月指着电视里的画面说,‘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趁着家主外出,装作水管工,入室后杀死了母亲,正要**的时候,因为婴儿的哭闹,就把婴儿狠狠的在摔在地上,连续三次。怕她未死透,用绳索勒毙后,用塑料袋包裹放在收纳箱内,直到被他的父亲寻到。’”

李山河陈述了一遍案情,不带任何语调,但足以让人毛骨悚然了。

“这是令人发指的罪行,但更过分的是法庭上罪犯的嚣张言辞。他辩称:‘我以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许多女学生都忍不住皱着眉头,强奸罪竟然还能这么辩护?太无耻了吧?怎么可能被法庭取信?

“至于婴儿的死,他的说法是:‘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只是用的力气没能控制好。’”

这下就连男学生也受不了了,杀人犯在电视上见得多了,没见过这么蠢的说法啊。

“——这种无耻的话,为什么他说得出口?难道不知道这是决定自己命运的法庭吗?在给好友的信上,则说出了他真正的想法:‘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诸君,我会很快出狱的,准备盛大的派对欢迎我吧!不然就杀死你们哦。’”

这下,所有人都觉得此人很下作了,身为一个杀人犯,竟然如此可恶,法庭肯定会给予正义的裁决的!

但是,事情的进展可没那么美妙:“就是这种小学生都骗不到的谎言,竟然被法庭承认了!法官判处他无期徒刑——但是!只需要执行八年时间!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最长八年就可以减刑出狱,所以他才有恃无恐!”

底下的人群一片哗然。

有不少人在请教着法学部的学生,日本的法律竟然如此?这么嚣张可恶的人都能脱罪?

法学部的学生虽然也很气愤,但法律就是法律,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学生都知道了法律上这是真的有可能的。怒火瞬间燃烧遍野,一股痛恨之情瞬间蔓延开来。

李山河知道这里应该加把火,他大吼道:“诸君!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吗?那死掉的未成年人谁来保护呢?这明明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日本的法律到底站在谁的一方?有钱就能曲解法律的公正吗?请著名的律师寻找法律的漏洞也可以原谅吗?这种判罚,有考虑过受害者的心情吗?”

“最可怕的是,那人认罪了,但法律却无法制裁这种人!制度上的迫害,比杀人犯还可怕!从此以后,法官判刑时都会以此为准绳,未成年人,真的杀人不需要偿命了!”

单纯的学生们紧紧握着拳头,他们对罪恶的痛恨,一点儿也不比别人少。这种人渣败类,作出了如此恶行还不算,竟然操纵司法,逃脱了制裁!

“夜神月流着泪,说:‘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仿佛受到了感召。有一种使命感诞生了,我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力量去维护正义,恨为什么自己不能惩罚罪恶,恨那些用金钱尽情操纵司法的恶棍!’”

“我不服啊!上天不公!”

李山河讲到这里的时候,喊的声嘶力竭,把夜神月那种愤恨之情表达的淋漓尽致。尤其是最后一句“上天不公”,画龙点睛。就像2010年前后的网络小说,总要喊一句“天地不仁”,以衬托自己的不甘。

从未受过这等高端拉仇恨的读者们,一个个胸口灼热,如同有火焰在燃烧,恨不得喷涌而出,将这种人渣败类烧成灰烬。有个女学生当场就哭了出来。

没人阻止这个哭泣的女生,因为其他人也感觉到了压抑与痛恨。

这种制度上的黑暗,甚至比人的暴行更恐怖。而他们,对此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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