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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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一个身穿着玄色衣衫的男人跟在一身白衣的男人身后,语气恭敬。
白衣男人淡瞥了一眼,然后走进了宅子。
正被紫菀从马车上扶下来的颜今朝,看得目瞪口呆。叶孤城……他真的要在这个地方住下来?这太惊悚了,她的小心脏“噗通、噗通”乱跳个不停,对这样的消息有些接受不能。
这几日平安镇里八卦漫天飞。听说平安镇来了个俊俏的公子,看着比万梅山庄的庄主要年长些,相貌更显秀气些。西门庄主是一身冷冰冰的气息,五官英挺。而这位俊俏白衣客也是一样的冷清之风,但是看着却更显斯文,带着浑然天成的仙气。
颜今朝默默地囧了,还浑然天成的仙气?叶孤城那分明就是浑然天成的冷气与杀气!
还听闻说,这位翩翩白衣客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姓叶名孤城。
旁边挑着扁担买菜的大爷停下来,看着一黑一白的身影消失在大门,望向有些忡怔的颜今朝,问道:“颜夫人,这叶孤城,是谁啊?”
“对啊对啊,看着也是背着一把剑,难道是要来跟西门庄主学剑的吗?”另一个好奇的大娘也问。
看,江湖其实离这些市井小民,是很遥远的。
颜今朝微笑着,说道:“我也不晓得呢。大爷,你今个儿的白菜真好。”
“是吗?来,颜夫人,这个送你!”大爷被人一夸,心花乱开,一高兴就塞了两颗大白菜给颜今朝身旁的紫菀。
紫菀手忙脚乱地接过大白菜,嘴巴像抹了蜜一样:“大爷,您人真好。”
大爷乐呵呵地挑着扁担走远。
颜今朝立在原地,望着对面的宅子,那个宅子,比她的宅子还要大上一倍,叶孤城居然要在这里落脚……她侧头,跟紫菀说道:“有新邻居来了,紫菀你说咱们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紫菀对上一次叶孤城拿着剑指着颜今朝心有余悸,一手抱着两颗大白菜,另一只手颇为强势地扶着颜今朝转身,“夫人,这若是好人,当然打个招呼比较好,若不是,那就没什么必要了。紫菀瞧这位叶公子,浑身上下无一不说着生人勿近这四个字,夫人您还是别去了,否则吓到了少主,那便不好。”
颜今朝闻言,嘴角逸出笑声,“你说的也有道理。那咱们回去吧,对了,我前些日子在一些书籍上看到有助于女子养颜的法子,便誊抄了下来,这几日不见梅夫人下来,你待会儿让紫苏给梅夫人送去。”
“好的,夫人。”
颜今朝的誊抄的养颜之法,紫苏还没来得及送去万梅山庄,陆小凤就来了。春日午后的阳光温暖不已,晒得人身上暖烘烘的。
陆小凤坐在颜今朝对面的藤椅,闭着眼睛,怀里还抱着一坛酒。“今朝,叶孤城住在你对面,你不担心?”
“我这个样子,担心有什么用?他若是真的要杀我,易如反掌。”颜今朝一只手放在腹部上,最近肚子里的小家伙很活泼,经常踢她的肚皮。在她身旁的桌面上,还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医书。
陆小凤叹息,“你不担心,可我担心。”
“你担心什么?”
“我担心他要跟西门吹雪比武。”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皆是天下一流的剑客,像他们这般懂剑之人,在世上已经少有。而且,这两人的剑,皆是绝情剑,一旦对决,不死你死就是我亡。想到这儿,陆小凤就很烦恼,说道:“叶孤城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可西门吹雪是我的好朋友,若是他们俩打起来,我会很困扰。”
颜今朝眨了眨眼,然后皱着眉头问:“赢了有什么用?输了又有什么用?”两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绝顶人才,风华绝代,谁死了都很可惜。
陆小凤叹息,“我也不明白。”
“陆小凤,你的武功,天下第一吗?”
“不晓得,我没找人比过武,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伤了我。”陆小凤的语气有些沾沾自喜。人嘛,一说起自己骄傲的事情,就难免有些得意忘形。
颜今朝笑着说:“那倒是不错,我听说你的灵犀一指很厉害,以后你教我的孩子,行不行?”
“那有什么问题!”陆小凤慷慨答应,他喜欢小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小孩子。如果是颜今朝的小孩,陆小凤觉得不论男女,肯定是粉雕玉琢的不解释,因为娘亲长得够漂亮嘛!
颜今朝闻言,露出一个清浅的微笑,说道:“我听说西门在四年前成名,而叶孤城少年习剑,成名早于西门。他们如今若是要决斗,早就下战帖了,如今迟迟未下,你就别担心了,我觉得他们暂时不会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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