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风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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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岛上的土壤很好,植物茂密得很,我想起以前去日本宣传,在富士山下看到一座寺庙还是什么,沿着小圆木铺成的狭长阶梯走上去,两侧都是开得蓬勃热烈的绣球花,蓝色的紫色的,热热闹闹地挤到路上来,天高云淡,一片碧蓝,是我那几年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好风景。

岛上气候温暖,管家替我订了绣球花的秧苗,用船装了来,米林也很有兴趣的样子,抱着糯糯,面无表情地跟在我后面,看着我把秧苗搬来搬去。

花园里有个泉眼,水底铺了白色细沙,本来泉边是做成石头岸的,我嫌不好看,准备在泉边种上绣球花,水清沙白,一蓬蓬的蓝色绣球花把枝条压低,垂到水面上,光是想象,都觉得很漂亮。

我小时候住在小城里,时光慵懒,到处都是植物,夏天四点钟就放学,我背着书包四处游荡,小城的建筑大都低矮,高不过五层,城南老建筑尤其多,小巷子两侧都是低矮围墙,时不时探出一大蓬开得正热烈的月季花。

我从小就喜欢植物,我种花很厉害。我妈不太喜欢我,所以我放学之后就在外面晃荡,看见漂亮的玫瑰和月季,就问主人家要一枝来扦插,我常常拿我种的花和别人换,在城南有一家,住着个老人,是个退休的教师,他家里有棵很漂亮的合欢花,我常去他家做作业,他教语文的,教我背了很多古文。

那时候,他妻子已经去世十多年了。

我记得那棵合欢花的粉色花,像小小的羽毛扇子一样,午后的阳光照在上面,时不时落下一朵花在我书页上。

我记得老人抚摸着合欢树,低声念一句古文。

那是项脊轩志。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今已亭亭如盖也。”

古往今来,无限伤心,一句记之。

后来我大学选了中文。

“这是什么花?”米林忽然问我。

我蹲在地上把花苗附近的土压好,弄了满手泥。

“是绣球花。”我直起腰来,用泥手吓他怀里的糯糯,小屁孩什么都不懂,还以为我在和他玩,乐呵呵地傻笑。

米林认真地看了一会儿地上的花苗。

“我见过绣球花。”他很简短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很漂亮。”

“绣球花要长得茂盛才好看,”我把手上的泥弄干净,蹲到泉水边去洗手:“你有什么喜欢的植物,我要把这花园里的植物都改一下,最好赶在春天之前弄完。”

米林沉默地想了一会儿,然后抱着糯糯走了。

快吃午饭的时候,他跑过来叫我:“管家说有人找你。”

“谁找我?”我蹲在石子路两边种兰草。

“一个姓赵的。”米林认真地告诉我:“我喜欢枫叶,红色的枫叶。”

我到客厅的时候,赵黎已经等在里面了。

我没换衣服,就洗了一下手和脸,把围裙脱了。在岛上过得随意,我只穿着一件宽松的浅灰色毛衣,我的裤子都是正式的西装裤,所以穿了涂遥的裤子,他腿太长,我还把裤腿挽了两下。

赵黎看到我,愣了一下。

“怎么了?”我朝他笑笑,拿了茶桌上的点心来吃,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腰酸得很,我竭力克制才没有满足地叹息一声。

“没事。”他也朝我笑,新年早就过了,现在是农历十二月,他从纽约来,天气肯定是冷的,他身上穿的是正装,黑色大衣挂在衣架上。

赵家子弟不是好当的,两三个月不见,他又瘦下许多,明明是最风流的桃花眼,配着消瘦脸颊,竟然也有了几分所谓的“威严”。

他确实是越来越像赵易了。

“怎么想起来看我?”我端起茶,管家过来,弯腰在我耳边问我这位先生需不需要留下来吃饭,我让他通知厨房做几道清淡的菜。

“回纽约过年,就顺便来看看。”他轻描淡写说。

赵家和凌家一样,家族都搬到国外,倒是最老牌的聂家,还在国内不肯动弹。

“等会留在这吃饭吧。”我寒暄两句,靠在沙发上,笑着看他:“我上次看见新闻,怎么,你现在想去当老板了。”

赵黎看了我一眼。

这次我没有避开他眼睛。

“玩腻了,想定下来了。”他端起茶杯来,移开了眼睛。

我笑了一声,也端起茶来喝。

时针走到十一点半,城堡里空气都这样安静,糯糯在楼上玩玩具,我种下的绣球花正在扎根发芽,管家又悄无声息走了过来,告诉我还有十五分钟就可以开饭了。

“赵黎。”

赵黎抬起眼睛来,看着我。

这双眼睛的主人,我已经认识他很多年。

遇见他的时候,我喜欢齐楚。

后来我不喜欢齐楚了,我想把我剩下来的一点东西交给他,却被涂遥骗走了。

准确说来,是我自己不自量力去和涂遥玩,结果玩输了。

他自始至终这样无辜。

所以是我的错。

“赵黎,我们开门见山地说吧。”

“说什么?”

“如果你是真心不想当导演了,我们现在就过去吃饭,我什么都不说。如果你是为了别的愿意才放弃当导演,你现在就给我停下来。”我声音平静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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