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鬼狱少主(1 / 2)
沉龙渊之中,风遥天参悟巫术,心中似有所顿悟,骤然,象帝之中星光璀璨,七色变幻之间,一股远古混沌之前的秘辛突破黑暗而来,用劲他的脑海……
传说,宇宙本是一片混沌,无影无形。
有一位神灵从混沌之中孕育而出,自名盘古。
盘古不耐混沌无声无息的死寂,就操起伴生的一把巨斧,用尽所有的力气,决心要把那天地开辟。
不知过了多久,混沌化作清浊二气,清气轻清上扬,遂成天;浊气重浊下沉,凝聚为大地。盘古也已筋疲力尽,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倒地,身躯化作山川河岳,灵魂血脉化作万物生灵。
谁知,混沌之中本有一种族,名为混沌族,分化为黑暗和混沌两类。
此族有体无形,精神力量极为强大,他们不甘心混沌破碎,对盘古带有刻骨铭心的仇恨,所以就把盘古后裔当做目标,对洪荒生灵发起一波又一波的屠杀。
混沌族天生精神力强大,他们的每一个成员,对当时还很弱小的万族来说,都宛如神灵般的存在。
天地万物都在混沌族的混沌秘法之下,瑟瑟发抖。
可以说,众生自出生起,就面临着混沌族掀起的灭绝灾难。
又过去了万年,人族在不断的劫难之中,从同为盘古后裔的万族之中脱颖而出,成为洪荒共主,义不容辞的带领万族对抗混沌族的侵害。
而在万年的对抗之中,人族之中有惊才绝艳之辈,自灵魂深处挖掘出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深研灵魂力量,找到了一条属于人类自己的修炼之路,称之为巫术。
而掌握巫术的人,就是巫师。
巫师之中的佼佼者,被称为大巫。
人皇则是独一无二的,理所当然的最强的大巫。
因为有了巫术,所以人族才能降服万族,位于众生之巅,进而也才有了对抗混沌秘法的资格,甚至打败混沌族。
……
混沌深处,无形的罡风和黑色的雷电,毁灭一切,任何的物体只要沾着一点他们的边,就会化为齑粉。但此时,却有两个人稳稳的站立在罡风雷电的中央地带,冷冷的对峙着。
左边一人绣金龙袍,头戴冕旒,隆准龙颜,浑身被无数的金色字符环绕,散发出的威严之气令人不敢逼视,而与他对立的,却是一团似云似雾的灰色雾气,雾气之中像蛇一样的脑袋若隐若现,竟然有九十九颗之多。
“混沌皇,盘古的后裔是不可能被尔等消灭的,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万年以来,我等万族越战越勇,稳若磐石,屹立不倒。宇宙混沌无垠,你等生存空间比万族何止广大万倍,何故还要执迷不悟,步步紧逼?”
人皇提气,高声喝道。
“混沌就是混沌,容不得一丝的例外,只有你等的天地重归混沌,混沌才是真正的混沌,才是完美的混沌,盘古后裔不亡,混沌族的进攻一日不停。万族还幻想和平共存,简直太天真了。这可是宿命的战争啊!除非一方彻底的灭亡,否则战争就不会停。”
混沌皇的嗓音尖利中混杂着厚重,像铁器戳进了石子堆里,又像亿万条毒蛇在同时吐信,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合成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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