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饶了我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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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时音没有站在自己的身后,凌风一定会好好的故弄玄虚一番,说些不着边际的言语,再不济也会好好的调戏眼前这个拥有几分姿色的少妇,这个调戏自然是言语上的调戏,比如说,姑娘芳名,今年多大了,可曾嫁人了吗,看着里肌肤如雪古人,要是没有的话,我看倒不如嫁给我可好诸如此类的言语。

既然人家都已经称呼你为公子哥了,干脆就公子到底那才对得起这本不属于自己的称呼。

古人不是有这么个言语,食色性也。

可是转念一想,又说唯小人与女子最难养也。呵呵,这些个只会舞文弄墨的混蛋,说什么都是有道理的,就算是已经死去臭名昭著的坏蛋,给一些钱财,这些个文人都能满嘴喷粪写出通篇大论的道德文章,来歌颂赞扬。一个钱字使然。

商人重利,亘古使然。

至于读书人,这是总是痴心妄想着名利双收,不得利的就会留下即便传世的诗词,来表达心中郁郁不得志愤恨的情感。

凌风自然也是那读书人,可是肚子里可没有那么多的墨水,要是有的话,自己又怎么会疯癫到被关到精神病院,遭受电击捆绑的苦难,想到这里,凌风就突然怒火中烧,自己应该把那混蛋一刀捅死再跳下的。

突然思绪万千的凌风被时音轻轻地拍了一下肩膀,眼前的女人弯眼睛嗔怪道:“公子连名字也不想告诉我?!”

凌风突然变得势利起来,笑着道:“凌风,老板娘那我就随手拿一个水果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红彤彤的苹果,假装没有看见时音的影子,含糊不清道,“老板娘,要不要我去找我媳妇来给你钱啊!”

老板娘逢场作戏,这些道理,何人都还熟稔,拈着兰花指,微微一笑道:“哎呀,公子都已经娶妻生子了呀,对方一定是一个大贵族吧!哎,可真是好啊,啧啧,看样子,公子你也是一个……”

老板娘指了之身后,这个动作明显至极,如果再这样佯装没有看见,那也太假,更何况时音那么聪明,自己那么拙劣的演技说不定早就被时音一眼看穿。管他去?

“妻管严吗,谁叫我媳妇长得好看,没得法子的事情,而且老板娘,我偷偷告诉你一件事,我媳妇的头发比我的还要长,还要好看,老板娘你勉强算一个中人之姿,我媳妇那就是天人之姿,好看的不得了。”凌风挺着胸脯说道。

老板娘嬉笑道:“公子说的是不是身后的这位小美女,黑发,还真是好看的不得了,可是就是有点冰冷!”

凌风转过头来,故作惊讶道:“哎,媳妇!”

时音嗔怪道:“谁是你媳妇,你还去不去吃早饭,走路上,魂都能被街上的老大妈勾去?!”

凌风傻傻一笑,默不作声。

时音突然俏脸一寒,杀机凛然道:“不能欠人家的东西,否则命没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哪身后的稚童突然一股脑地跑出,想要扑进时音的怀里,却被时音的鬼彻挡在千里之外,不敢前进半步。

凌风只知道这个情况在小说里叫做冤家路窄。

可是眼前的这个妇人才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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