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歌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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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安馨被一群小孩子围住,大一点的不过六七岁,小一点的也就三四岁,乡下孩子不比城里孩子条件优越,各个满脸泥污,脏兮兮的围着安馨又唱又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不成贵人落成寇!活野人,脏弃妇,惹人讨厌又可恶!”

露珠脸色一变,上前就呵斥:“你们胡说八道什么!”

“我们才没有胡说!她就是个弃妇!那个大官人将她休了,娘说她怎么还有脸回来!”大一点的孩子得意洋洋的哄闹,说出的话却刻薄的惊人。

露珠气急败坏一把抓住那孩子道:“我这就去问问你娘凭什么在人后嚼舌根!”

那个孩子一边挣扎一边尖声道:“脏弃妇,她就是脏弃妇!”

安馨眸光微寒,乡下城里条件有差异,孩子的调皮程度倒是没有差别!

她唇角动了动,终淡淡道:“露珠,不必理会他们,我们走。”她前世今生岁数加起来也要三十了,总不能将这几个孩子揍一顿来解气。

那几个孩子一见安馨退缩,越发得意忘形,许多被传的离奇的流言蜚语都说了出来,安馨顿了顿步子,微微侧身,她幼时因痴迷推理,习惯一个人,为此也受到许多嘲笑,当时她年少气盛,尚且与人争一争,如今觉着年少气盛未尝不好,至少有些话,即便她现在不再年少气盛,听的还是不爽。

“大顺,还不住嘴!”一声娇喝传来,那个孩子小脸一僵,立刻闭嘴。

安馨微微抬睫向前看去,不远处走来几位年轻男女,那少女孩子梳着少女发髻,眉眼秀美,皮肤白皙,虽衣着不华丽,但在村里也算是好的了,而她身侧的男子容貌端正,衣着齐整,在一众人中如鹤立鸡群。

“小月姐姐!”被叫做大顺的孩子抹了把鼻涕,小心翼翼的看了小月身边的男子,而后怯生生道:“哥……”

露珠怔了怔,而后轻轻的扯了扯安馨的袖口道:“小姐,这个便是大伯家的小姐安小月,那个男子是咱们村的富户王家的公子王义和,小姐……”

安馨瞥了一眼露珠,见她欲言又止,淡淡道:“有话直说。”

露珠难为情道:“小姐以前与王义和关系极好呢,只是后来小姐出嫁,便疏远了……”

安小月扯过大顺道:“大顺,你娘何时说过那种话?小心她知道了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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