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睚眦必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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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点点头,为沈弘的话做了背书:“这也是我的意思!”

沈钢的股权结构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公司主要股东基本都姓沈。  大股东沈进拥有71%的股权,剩余股权中丁玉独占12%,7%分别在沈进好友兼投资者、公司元老段宸以及少数几个管理层手中:剩下约1o%则集中在沈进的两个弟弟和三个妹妹手中。

沈进自以为这是对弟弟妹妹的馈赠,却没想到人都是贪婪的奴隶,若是在沈钢如日中天的时候,即便只有区区1%的股权,也是账面价值极高的资产;而在沈钢帝国一夜崩塌之后,这点股权就不值一提!他们尤其不愿让亲情和沈钢拖累了他们自身的事业!

种种理由最终导致他们根本无意拯救沈钢!

几年前沈进长子沈尧与卫巧澜结婚之前,他决定分割资产,沈尧、沈飞、沈弘三个儿子均获得沈钢15%的股份;长女沈玲虽然在这次分家中没有获得任何股份,但在她嫁到北平时,沈进送了一套位于都二环内一栋价值数千万人民币的高档别墅。

在这次转让中,沈进的股份从7o%降到25%,除了成为股东的三个儿子之外,公司股权结构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状态没有变动——直到沈尧纵身一跃!直到沈飞一家潜逃!

所有的事情都变了!

沈尧绝望自杀,沈飞携款消失,沈进暴毙留下来的资产唯一继承人就只有沈弘,他名下的所有资产也自然由沈弘继承,以4o%的份额顺理成章地成为沈钢大股东;卫巧澜则继承了亡夫沈尧的15%,成了第二大股东;沈飞携款失踪,逃亡国外,由于沈家并没有投诉沈飞的犯罪行为,所以司法部门只能冻结了他在沈钢的股权,等待破产清算结束——而不是他在国内所有的资产。

沈钢突逢巨变,为了度过这个难关,沈家先说服亲家兼债权人的自己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卫盛看来,1o%股权看似不多,但沈钢毕竟不是上市公司,之前股权大部分掌握在沈进、丁玉、沈尧、沈飞、沈弘五个人手中。过于集中的股权使得外人很难插手沈钢的经营事务,更无法了解沈钢的经营水平和财务状况——这也是所有私人企业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已经启动,一旦他在债权人会议上选择债转股,再加上这1o%股权,以及卫巧澜的份额,那么卫矿就能轻易地成为沈钢的第二大股东,这样的结果明显好过卫矿拿大量的资本与其他竞争对手争抢沈钢。

当然!这是最乐观的情况,女儿也未必会这么听话就是了!

上头要惩罚的是沈进,沈进一死,北平未必铁了心要整垮沈钢,更何况这家大型民营钢企雇员上万,也算是“大不能倒”,华亭政府和银行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沈钢这家优质的企业变成地方的包袱。只要他能说服债权人给予沈钢时间,那么沈钢的破产清算就顺势变成资产重组,想必利益攸关者都会乐见其成。

卫盛站起身来回跺了几步,随后背着手沉声道:“你需要多少时间,能筹集多少资金?”

“两个月!”沈弘迟疑了一下,“但我至少保证,筹资的资金不少于1o亿!”

卫盛十分怀疑丁玉母子能否筹到这么多资金,不过无碍与他思考背后的利弊。他沉声道:“这不但是沈钢的生死存亡大事,也牵涉到我们卫矿的经营安全……这样吧,想要说服那些人延期两个月很难,一个月却是可以的!另外,巧澜毕竟没有公司经营经验,我让她二哥帮忙,当一个……副总经理,负责协助巧澜整顿沈钢!这件事,亲家母觉得如何?”

卫盛明目张胆地将手插入沈钢内部,丁玉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阴沉,却不能拒绝,因为现实就是沈钢不怕有人插手,就怕没人管。

而且儿媳没有公司管理经验也是摆明了事实,巧澜的二哥虽然没有钢企的工作经验,但是长期管理卫家海外资产,至少管理经验是足够的!

尽管不能拒绝,可不代表丁玉不会讨价还价:“可以!不过我们虽然可以筹集到不少资金,但还是希望卫矿能拆借十亿资金,我要让其他债务人看到沈钢至少有恢复生产的决心!这次沈钢破产毕竟不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真实的情况大家都清楚,所以恢复债权人的信心是关键!”

卫盛沉默良久才缓缓道:“十亿没有,七八个还是能拿得出来的,但必须有抵押物!”

见沈弘面有不忿,卫盛摇头道:“小弘,别觉得叔叔我在落井下石,这是在商言商的生意!你们沈家有难处,我们卫家也不是天下太平啊!说到底,沈卫一体,沈家出了这档事情,我们卫家怎么可能不受到波及?何况卫矿跟你们沈钢略有不同,我们卫矿的股东要比你们沈钢的股东多得多,我需要花一些时间说服他们!”

丁玉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儿子,正色道:“您的提议很合理,我接受!不过卫矿即将到期的货款,我希望能与下一期一起交!”

最重要的问题得到解决,原本压在胸口的郁结终于烟消云散,卫盛的表情顿时轻松了许多:“没问题!”

沈弘缓缓说道:“还有一件小事,我想要拜托卫叔出面!”

“哦?”

“请您代我出面,从其他人手里收购沈钢的股权!”

沈弘的这个求不但让卫盛大吃一惊,连丁玉和卫巧澜事先也不知道这个计划,是以丁玉不悦地呵斥道:“小弘,现在这样的局面,你就不要节外生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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