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帅哥叔叔也可以好可怕(1 / 2)
昨晚喝了点红酒,今早起得晚一些。安知雅起来时,发现母亲徐桂花和孩子爸一块出去了。
小丫头自己坐在客厅里,一边开了电视,一边翻看卢雪给新买的童话图书《我的长腿叔叔》,忙得不亦乐乎。
宿醉过后口干舌燥,安知雅倒了杯水给自己喝,边问女儿:“姥姥呢?”
“和爸爸一块出去兜风了。”小丫头鼓鼓腮班子,对于姥姥把爸爸抢走一事表示出宽容,“姥姥以后每天要送我去上学,爸爸说带姥姥先熟悉一下路线。”
“你吃早餐了没有?”安知雅翻找了下厨房,发现什么东西都没有。不过这很正常,徐桂花刚到城里,不敢单独外出,不可能出去买早餐。若是急着外出,家里没有面条下,煮个粥也晚了。孩子爸就算了,一个大男人,完全不能指意他做什么家务。
做妈的问到重点了,小丫头摸摸肚皮:“我饿。”
所以说,不能指望孩子多了个爸能一劳永逸,带孩子始终首要是女人的责任。徐桂花和孩子爸敢把孩子丢下来自己出去吃早餐,说明一切责任都在孩子妈身上。
安知雅拍拍女儿的头:“去换件衣服,和妈妈出去吃。”
小丫头在这会儿终于意识到还是妈妈最好,双眼汪汪扑到妈妈怀里:“世上只有妈妈好。”
“是,等你要买3485的小熊了,又说世上只有爸爸好。”安知雅对女儿昨日的这点“仇”记得很,不轻易接受女儿的投明弃暗。
“妈妈好,妈妈不买3485,也是妈妈好。”小丫头眼下肚皮唱空肠计,拼命表达自己坚定不移站在母亲阵营里的意志。
每天早上,被个孩子一折腾,至少得去掉半个小时的时间。安知雅给女儿扎完辫子,拿梳子梳打女儿的发尾时,忽然见到镜子里自己一双眼下边的青色眼圈:昨晚自己又没有睡好。自从他睡在客厅后,她这都是第几天夜晚失眠了。
张老板的电话这时打来了,称上次她委托的生意有了眉目。安知雅为此匆匆忙忙带了女儿出门。
到了市场上,先买了杯豆浆和包子填饱女儿的肚皮。小丫头脸皮还是皱得紧紧的,很怀念妈妈在大弯村的时候亲手做的包子。但她知道妈妈很辛苦,不敢埋怨。安知雅干咽了个花卷,抱着女儿来到了聚贤堂。
“安小姐,早。”聚贤堂的张老板在打完电话后,一直站在门前等待安知雅大驾光临。
“早,张老板。”安知雅点个头。
“请。”张老板带她往里面走时,一边不免向她怀里的小丫头瞧了瞧,“这孩子是——”
“我女儿。”
张老板略显讶异,但没有问。
进到上次来过的那间会谈的办公室,看见里面已站了个男人,而且卓越的背影看似眼熟。再细一瞧,男人左眉间那颗珠宝般的朱痣,让人记忆犹新。是上次在菜市场无理拦住她要看姜的钟尚尧,自称青年才俊,可那炫耀的行为与暴发户没什么两样。
修长的指尖像是随意地捏起张老板茶案上的一个茶杯,把在手心里玩了玩,钟尚尧听到声音抬起头,浓眉一挑,看到眼前的女人轻轻含了下头。
张老板看见他们两人像是认识,问:“两位是熟人?”
“不是的。”安知雅一语否决。
见钟尚尧没有任何表示,张老板当然不会深入探究他们两人的关系,邀请他们入座:“两位请坐吧。”
小丫头自进来后,一直目不转睛看着这个与电视里的电影明星一样帅的第二帅哥。因为在小丫头心里头,爸爸永远是第一帅哥。但是,当她被妈妈放下来后,抱着兔子聪聪有了自己的一席之位,突然发现这个帅哥叔叔看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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