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1 / 2)

加入书签

闫宝书在和完四宁抵达上海之前,特意给陆向北发了一封电报,至于后来的事情,也是闫宝书见到了陆向北之后才听说的。一九七九年,即将进入八零年代,闫宝书闯荡事业的生涯第一步选择去了上海,不过这里并不是他开展事业的首发站。深圳,那里才是闫宝书真正想要去的地方。

一九七九年,深圳不在是一个小渔村,这里拥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在国家的开放政策以及便利的交通,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于是,深圳于一九七九年设立为市,八零年建经济特区,从此,这个地方将在之后的很多年里,成为了不少人魂牵梦绕想要一探究竟的地方。

八零年的春天,闫宝书和完四宁已经在上海待了有两三个月了,他们租住在一个二十五平米不到的小屋里,这家的房主并非是纯正的上海人,听说以前上过战场,还杀死过好几个日本鬼子,临老了,腿脚也有些不利索了,但他为人古道热肠,紧紧收了他们十块钱的房租费。

四月中旬,上海的天气间暖了,由于房间太小,闫宝书养成了无烟不能舒坦的地方,为了防止屋子里烟雾缭绕,他只能开了窗户,坐在屋子里仅有的一张小桌子上写着东西。日记,仿佛是老天赏赐给这个年代的人们的一种特别礼物,或许这也是一种习惯,闫宝书在离开家这么久以来,渐渐地养成了习惯,他开始写日记。

不过,与其说这是日记,不如说更像是散文。这个年代有文化的人都喜欢写一些辞藻华美的句子,优雅而又动人,也有一些喜欢剑走偏锋,写一些阴暗面的东西出来。闫宝书这纯粹是瞎写着玩,并没有出书当作家的打算。

闫宝书看着窗外小巷子里的场景,对面窗户前挂着的衣绳上晾晒着刚洗过的衣衫,行人走小巷中走过,操着闫宝书听不懂的上海方言,偶然间,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波点裙子从窗前经过,闫宝书抬起头与她对视,彼此间微微一笑,这大概就是一面之缘。

闫宝书再次低下头,写的正入神之际,房屋门被推开了,完四宁走了进来,兴奋至极的说:“宝书,你瞅瞅我弄啥来了。”

闫宝书回过身,竟然看到完四宁的脸上挂着个□□镜,身上的花衬衣虽然鲜艳,却意外的配他,裤子是闫宝书从家里来之前,特意让静儿和嫂子帮忙裁剪制作的。喇叭裤,也正是这个时候流行的,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不要太受年轻人们的喜欢。

闫宝书知道完四宁弄回来的是□□镜,只因为上个月他阴差阳错的了一部电影,《大西洋底来的人》。这部电影是1977年由nbc出品的,其中老麦带着□□镜的形象,亦不知迷倒了多少中国人。

完四宁就是深受感染的人之一,他此时兴奋的异常,站在狭小的房间里摆着和老麦一样的酷酷的造型,“宝书,我这样好不看?精神不?带劲儿不。”

闫宝书笑不可支,“还行,就是着脑袋吧,我得给你捯饬捯饬。”

“咋捯饬啊?”完四宁走过来,“你是不知道,就你这喇叭裤做的,不比百货里卖的差,就是料子不咋地。”

闫宝书笑道:“不急,往后有机会穿好的,哦对了……你这脑袋就不想弄个飞机头?”

“啥是飞机头?”

“找个机会,我给你弄。”

“那你不弄啊?”

“我就不必了,毕竟我喜欢返璞归真。”闫宝书也不是不想弄,只是他驾驭不了这个发型,就算在流行,他也不想弄。所以他宁愿留着平头寸头,也不想搞个飞机头。不过,闫宝书还是在审美上小小的追求了一把,也就是穿了自己做的喇叭裤。

喇叭裤的要求就是裤脚开的越大越好,不过也要讲究形状,做的过分了,就是阔腿裤了。除此之外,这个时候男士皮鞋也都流行起来了,尤其是“三节头”的,鞋钉越多越好,鞋尖越尖越好,甭管舒服不舒服。不过,一双高档的男士皮鞋还是非常难买到的,毕竟需要外汇券。

“哎,那都听你的。”完四宁高兴了一阵子,随即脸色就不那么高兴了,他深叹了一口气,“宝书,咱两来这儿的目的到底是啥?”

闫宝书看出了他的疑惑,笑了笑说:“过来长长见识,回去好吹牛逼啊。”闫宝书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也不怕和完四宁实话实说。不过完四宁既然已经开始担心了,那就证明他已经开始担心钱的问题了。

闫宝书安慰他说:“不用担心,手头还些钱,除此之外我能挣到外快。”

“啥外快?”

“这不就是吗。”闫宝书指了指手上的日记本,“写了东西,找个时间邮到报社,如果能出刊,咱们就有钱拿了。”

“哈哈哈哈,还是你小子有才儿,换了我可不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