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八章 帝国进行曲(1 / 2)
巨人的恐怖威慑,来源于他们的强大体魄,而刀塔食人魔,那就是纯正的凶暴了。
作为丘陵土著,在人类的眼中,这些家伙可是把人剥皮后当食物烘烤的怪物,或者说,嗜血、残暴、丑陋、它们天生便应该是邪恶阵营。
一些市民脸色苍白,有呕吐的感觉,这是对于负面印象过剩的事物,天然的反应。
哇!
不少小孩子被吓跑哭,躲在了母亲的怀里,根本不敢抬头。
“居然是刀塔皇家卫士?”
大鼻子惊愕。
“唐顿怎么得到这些食人魔效忠的?”
其他人也是一脸的不解,别看食人魔被叫做土著,人家也曾经在蛮荒时期,在丘陵地带,建立过强大而又恐怖的食人魔帝国,对抗其他种族,创造了属于它们的野蛮文明。
众所周知,食人魔的脑袋越多,力量越强大,未来的成就越高,而刀塔食人魔,便拥有皇室高等血脉,自从出生,便是双头。
除了与生俱来的血脉力量,刀塔食人魔长到三岁,便会被酋长丢进丘陵深处,只有在里面生存十年,并且最终活着走出来,才能得到皇家卫士的称号。
普通市民只觉得食人魔恐怖,而真正懂它们代表的涵义的贵族们,则是大汗淋漓。
震撼远远没有结束,食人魔的阴影还没有从众人的瞳孔上褪去,一支同样来自巨龙丘陵的兵团踏上了皇家大道。
一团鲜艳,一团嗜血!
苏亚雷斯和他的巨魔猎兵团,全都穿着色彩艳丽的皮甲,头上束着红色的发带,上面插满了五颜六色的羽翎。
这些羽翎,氤氲着恐怖的元素力量,因为它们全部来自巨魔的猎物,而色彩,是用猎物的鲜血涂抹的。
翎毛越多。色彩上的元素力量越强,就代表着巨魔猎兵愈加强大,而现在,它们每一位插得就像是孔雀彩雉似得。
市民们瞪大了眼球。惊恐莫名的退后,远离长街,比起已经沦落为强盗和劫匪的食人魔,巨魔千年帝国的名声,至今还在各大酒馆中流传。
巨魔猎兵。可以说这块大陆上最厉害的枪兵,没有之一,它们可以使用标枪,射中五千码外,快速移动的一枚硬币。
历史上最出名的一场战役,便是三千巨魔皇家猎兵,六轮快速投射,硬生生的射杀了北方联军的十万年骑兵,让他们从冲锋到团灭,只经过了四十八秒。
这些巨魔。可以说是最棒的山地兵种,哪怕是九大帝国的王牌师团,都不想在丛林中遇到他们。
“你们快看,这家伙不会是一位王子吧?”
大鼻子指着苏亚雷斯胸前的徽章,尖叫了一声,同窗们看向了史洛特,一帮人中,数他涉猎最广。
“是的,那是巨魔皇室的徽记。”
史洛特特别想见一下唐顿,能让高傲的巨魔效忠。这得是多么巨大的人格魅力?
“一、二、准备投掷!”
苏亚喊出口号。
唰!
猎兵们从背着的枪囊中,整齐划一的取出了一柄一米半长的标枪,数百人的动作,完美的犹如一人。
“他们要干什么?”
“炫技吧?”
“要是失误了。那可就丢大脸了。”
市民们倒是不觉得他们胆敢攻击,可是下一瞬,就傻眼了。
在扬起手臂虚掷三次后,随着一声攻击,巨魔们掷出标枪,它们像一片乌云。跃过了己方方阵的天空,接着坠向了列支敦士的方阵。
一种鹰唳的尖啸立刻响起,撕裂耳膜,这是巨魔一族特制的标枪,也是它们的标志。
鹰唳一响,便代表猎兵开始狩猎。
“啊!”
市民们吓得捂住了嘴巴,一些人甚至不敢再看。
列支敦士的士兵根本没明白怎么回事,有的人听到声音,下意识的回头,什么都没有看到。
“在上面!”
有市民喊了出来,下一刻,便被淹没在嘟!嘟!嘟!的爆响中。
标枪插进了地板,火星四冒中,枪尾剧烈的震颤着。
“哇!”
惊叹声乱起,市民们看到,每一位列支敦士士兵左侧,都插着一支标枪,俱都是半尺的距离。
这意味着,巨魔的一轮透支,能秒杀列支敦士全团。
要知道,士兵们可是在行进中呀,要拿捏好提前量,甚至投掷的位置都相差无疑,这说明巨魔猎兵的射术,已经出神入化。
列支敦士的士兵骤然看到身旁多出了一支标枪,吓得一哆嗦,队形和节奏直接打乱了。
巨魔猎兵们面无表情,就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等走过这个位置后,随手拔回自己的标枪,反手插进了枪囊中,简直酷的叼炸天。
“这些家伙,魔法标枪可不是给你们这么浪费的。”
带领着食尸鬼兵团的杰克逊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撇嘴,皇家大道的地板可是黑曜石铺就,坚硬无比,想要破开,可不容易,唐顿配给给猎兵团的魔枪价值昂贵,是用来攻击魔法师、重骑、重步,这些防御力爆表的兵团,或者性价比较高的稀有兵种。
苏亚雷斯一直渴望着重现巨魔千年帝国的辉煌,所以遇到这种堪比大阅兵的机会,肯定要秀一把。
“亡灵?”
看着密密麻麻身穿勇士铠甲的食尸鬼,市民们差点以为自己看到了日德兰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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