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过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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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个群体对此抱有相反的意见,她们多为二十代后半和三十代的女性,是最积极地宣传《二十代的初恋》的一群人,并给予了这首歌相当高的评价。

“《二十代的初恋》不是一首普通的浪漫情歌”,有人在论坛的推荐帖中这样写道,“有很多的情歌一味强调感情深刻能够超越生死,但又没有任何实感,听上去就像是在说大话,就算曲子写得好,看几遍歌词也很难感动得起来,《二十代的初恋》不是这样的,前提是你要听懂它”。

“楼主是在音源的实时榜单上看到这首歌的,前三十秒试听的时候只觉得曲子写得不错,对于开始的那一段主歌歌词没有太多的感觉,看在‘好听’的份上才购买了,听完整首歌以后,楼主发现,这首歌并不仅仅是‘好听’而已。后来楼主又去看了mv,mv的剧情印证了我的想法。”

“不说歌曲,先说现实。小的时候楼主,还有楼主认识的朋友都觉得,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不顾一切的,或者说是冲动的,把‘在一起’摆在第一位,只要有爱,就不害怕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那样才是爱情。可是长大以后便明白事实不是这样,那时候的‘不害怕’,只是一种自以为是,自以为有能力去战胜,而忽视了可能会为自己和对方带来的风险,更可怕的是根本没有仔细思考,先在一起再说。楼主犯过这样的错误,现在想起来,高三时应该和初恋约好考入同一所大学,而不是把那么多时间花在约会上。”

“年轻的时候感情是真的,却太过冲动。年龄渐渐大了以后,又刚好反过来。楼主已经快要三十岁了,父母还有周围的朋友们都说要考虑一下结婚的事,这个时候已经没人会考虑我和我的伴侣有没有爱情了,说的都是过日子要现实些,如果经济实力不错人也顾家,就是好的结婚对象,有共同语言的话,就再完美不过了。”

“我过去也觉得这样的想法没什么不对,直到我听到这首歌,才发现过去的想法里面有一个严重的纰漏: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觉得,感情不能和理智统一到一起?爱得死去活来,就要忘掉现实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揣着‘有爱就能战胜一切’的信心,却从来不动脑子。想好好地生活,就一切向柴米油盐看齐,人品,收入,家境……爱情却被摆在了最末位,他们说反正最后都会成为亲情,如果是为了找一个亲人的话,我和姐妹住在一起一人生一个孩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还在看偶像剧的中小学生就不要来讨论了,现实和那些电视剧是有很大差别的。你们可能觉得mv的剧情没什么,我看到男主(是张贤胜对吧?)放下相机为女主鼓掌,音乐放到‘它不会成为你,的困扰’的时候,眼泪差一点流出来。虽然男主角因为过于在意女主的梦想,表现得有一点胆怯,但他对现实的认识真的非常清楚,是在用一种成熟的态度去爱一个人,不是平白无故地对一个美女爱得死去活来,感情又非常地浪漫,完全是初恋时候那种有点懵懂又非常热烈、仿佛能把整个人给烧尽的感觉。”

“如果你已经知道现实中周围的人对婚姻家庭的看法是什么样子,对爱情又还有期待的话,就去听这首歌吧。”

“ps:楼主已经不打算去相亲了,想省下时间去争取升职,还有参加登山活动。”

这是一个特例,但不可否认的是,《二十代的初恋》勾起了许多年龄已不再是少女的女性的残留的少女心,她们清楚现实所以对空话不感冒,又没有完全丧失对爱情的期待。《二十代的初恋》这种紧扣现实偏偏又极致浪漫的歌,对她们而言简直是大杀器。

至于为什么被感动的基本上都是女性……不得不说,由于先天和后天的双重影响,大多数的男性都是一旦认为爱情不值得期待,就真的会放弃期待的类型,站在他们的立场,也不太习惯被人这样爱着,显得自己太没本事了。

“有道理”,录完舞台后就忍不住拿手机搜评论的张贤胜先简单地给郑智雍讲了一下情况,又从郑智雍的口中听了对受众群体的看法,虽然对歌曲的感情没什么共鸣,这不妨碍张贤胜觉得郑智雍说的话听上去很靠谱,“可是……刚刚我们录舞台的时候,下面尖叫的小女孩也很多”。

“被浪漫的一面吸引的?或者因为舞台很好看,哥非常帅气。”

张贤胜瞟了他一眼:“你为什么不说你很帅?”

郑智雍的手指在他依然戴着的面具上面敲了敲。

“不要以为面具能挡住一切”,张贤胜不吃这一套,“不信回去看视频”。

张贤胜说到做到,回去就拜托经纪人申钟勋去拷贝了各个机位拍到的视频。有的公司喜欢回去看舞台的回放然后挑问题修正,去要的话电视台那边也不藏着掖着。

张贤胜从中找到了在郑智雍出场时盯着他的那台摄像机拍摄到的画面:“你看。”

镜头拉远的时候,看到的是灰色风衣所包裹的匀称身材,还有挺拔却不拘束的姿态。近景就更加令人移不开眼睛了,郑智雍握着话筒的手白皙干净,也有着清晰的骨节,半边面具下露出的漂亮的下巴的曲线和健康的唇色,与口中吐出的沉郁坚定的声音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若隐若现的、神秘的诱惑。

……

“这只能说明我露出来的部分都长得不错。”郑智雍很经夸。

张贤胜看了他一眼:“你找镜头找得更好了,你没发现?”

“昨天的现场还没有看……是这样的?”

张贤胜点头。

“我该说什么”,郑智雍看着屏幕中的自己,哑然失笑,“过去练习的东西,最后还有点用处?”

或者说,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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