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又忘了(2 / 2)
郑咤和罗应龙互撕且不去管它,这边半兽人的军队已经靠着同伴的尸体,突破了火器阵地前方好几道壕沟,就快要接近火枪阵地了!
“洛汗骑兵怎么还不来,”看到这情景,李萧毅也有点挠头,因为他很清楚,为了节省成本,魔戒步枪是没有刺刀的,而且就算他给魔戒步枪配备了刺刀,就这帮新兵蛋子对上半兽人,恐怕也是于事无补。
但是,怎么半兽人好像更经打了呢?挨好几枪都不倒,“程啸,你换子弹了吗?”
“换子弹?我给忘了!”
听到这个回答,李萧毅只能说,“将帅无能,累死千军”啊!
在开战之前,李萧毅是为火枪准备了二种子弹的。
一种是全被甲弹,顾名思义,这种子弹的弹头外面包裹着一层铁皮,也就是所谓的“甲”。
其实“被甲”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最初的火枪所发射的子弹根本就是一块铅,也就是所谓的“铅弹”,依靠铅柔软的特性来尽可能提高闭气效果,另外铅的密度也有利于子弹保持飞行方向。
但事情总有二面性,柔软的铅虽然方便装填,但也意味着容易因为摩擦被留在枪膛上,也就是挂铅,加上铅的熔点不高,就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在滑膛枪时代这还可以接受,毕竟枪管里是光滑的,些许挂点铅也无所谓,但当枪管里出现膛线之后,挂铅不仅会影响射击精度,更会因为增加子弹阻力而提高膛压,造成炸膛!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于是人们在铅的外面包裹了一层铁皮,比起以前“裸露”在外面的铅弹好像穿了装甲,所以被称为“被甲弹”。
但因为当时没有外弹道学和弹道创伤学,所以人们本能的沿用了铅弹的弹头形状,加上铁皮工艺限制的问题,结果就是这些经过自旋稳定的弹头异常稳定,都“稳定”过了头,命中人体后完全不解体,不翻滚,除非打在血管、神经、要害器官和骨骼上,否则就跟用细剑刺了个洞一样,直来直往,杀伤效果比它的老前辈还差!
当欧洲殖民者拿着这些步枪去对付殖民地的人民时,被打的一个惨不忍睹,因为作为侵略者的他们面对的可是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于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印度靠近加尔各答的一座名叫达姆-达姆的军工厂(dumdumarsenal)生产了一种子弹,这种子弹的弹头露出一半铅芯并磨平顶部,按照科学的命名方法应该被称之为“半被甲软尖弹”,射入人体后,铅芯会在高速撞击中变形,甚至解体,由此产生恐怖的撕裂效应,被这种子弹近距离击中,那真是胳膊中枪卸胳膊,腿中枪歇腿,躯干中枪必死无疑。
虽然这种正牌达姆弹并没有生产太多也没用使用很长时间,甚至连照片都没有留下,但是达姆弹的恶名却匪夷所思的传播开来,事实上,达姆弹正规的译名应该是达姆-达姆子弹来的。
虽然这种达姆弹杀伤威力惊人,但由于有一半的铅芯裸露在外面,容易变形,从而影响了射击精度,当然也不可避免的降低了侵彻能力,于是英国佬在它的基础上,开发了李萧毅准备的第二种子弹,也就是空尖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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