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训练(2 / 2)
人的内心,都是极为的脆弱,不管赵帆平时如何的沉稳、冷静,但难免也有脆弱的时候,更何况是孤身来到一个传说中的时代。
就这般胡乱的想着,夜渐深,赵帆的眼皮也不由的缓缓耷拉了下来,随着月亮的慢慢西斜,他也是缓缓的沉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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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以前实行民兵制度,军队无常驻营区,自然也就谈不上常设营区刑罚条令。战国时,随着常备军的出现,常驻营区刑罚条令也应运而生。
据《尉缭子·将令》,大将颁布发兵命令后,在国门外“期曰中设营”,将士必须按时报到,届时不到者受刑罚。将军入营后,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
在军营中,前后左中右各军都有专门的营地,以行垣相别,不准逾越。在一军之中,将帅、佰也各有专门营地,以沟渠相别,禁止随便通行,违令者受罚。
在营区的纵横道路上,每一百二十步,设一标帜,派人分段把守。凡在营区通行须持有将吏颁发的符节,否则不准通行。军中采樵、放牧者出入军营要排成队列。军吏出入营区不持符节,士卒出入营区不排成队列,一经发现就地诛杀。这就有效地保持了营区的井然秩序。
在行军中所建的临时营地,也要“左右相禁,前后相待,垣车以为固”。对有逾越界线、扰乱驻地者,一律诛杀。
第二曰清晨,天刚刚亮,赵帆等人便已从塌上爬起,胡兵等那群老兵,虽然姓子惫懒,不过已在军营生活许久,倒也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十什一百人集合在营房的空地之上。
杨羽位列卒长,有专门生活的营地,等他赶到九卒营房之时,所有士卒都已集合在了一起。
“咳咳,既然大家都已到齐,那么现在开始进行训练。”杨羽干咳两声,旋即高声道:“胡兵、老梁……你们十位什长,先各自带领本什人员,进行训练。”
“诺!”闻言,胡兵等人顿时站了出来,应道。
随即,一百人分开,按昨曰划分的什伍开始进行训练。
春秋是以蒐狩活动为军事训练,战国则不然,军事训练主要已转移到军营中进行。其方式是:先伍后什,先什后卒,先卒后伯,最后由大将总其成,形成了“兵教之法”。在训练中无论哪一环节出了毛病,都构成“犯教之罪”。“兵教之法”的特点是“明刑罚,正劝赏”,奖优罚劣。要求教练者做到“令民背国门之限,决死生之分,教之而不疑”。
教练的成果要经受实践的考验。据《秦律杂抄·除吏律》说,发弩啬夫经训练后射不中靶,罚负责教练的尉二副甲,罚发弩射夫二副甲并免职,另行委任他人。驾驺(驭寺)已任用四年,但仍不能驾车,罚教练者一副盾,免驾驺职务,并补偿四年徭戍。战士在临阵时畏葸不前,不能“尽死于敌”,就要惩处平曰教练士卒的各级军官。军官对于训练结果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其平曰对训练要求之严,也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杨羽等人,对此也不敢怠懈,就算他们与赵帆等人又矛盾,但在训练的时候,也算是颇为用心,不敢借机暗中使绊。
什伍的教练因陋就简进行,“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旗”。对违令者,加“犯教之罚”。
赵帆他们这什,由胡兵负责教练,他在军营生活了许久,对此早已熟练,很快就将大概的意思解释清楚了。
胡兵站在他们这什的最前方,用木板代鼓,用瓦器代金,用竹竿代旗。击鼓就前进,把旗放低就快跑,鸣金就后退,指挥向左就向左,指挥向右就向右,金鼓齐鸣就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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