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股东大会(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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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山集团的相关规定,是按照股东们对公司的贡献来分配相关股份的,对洪山集团贡献最大的无疑是张劲山董事长,但遗憾的是,正是张劲山董事长发生了一些不测的事情,不过张董对公司股份管理有一个习惯,那就是贡献越大,占有的股份就越多,相信大家对这一点都没有异议。”

董律师很熟练的开始讲述了一下洪山集团的相关规定,许峰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这个人是有备而来,在这种重要的股东会议,周明巍这个洪山集团法律总顾问未能出席,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是有人故意为之。

“根据我公司在工商部门的登记,张劲山董事长持有公司20%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有权利继承这20%股份的人员有公司现任股东,以及张董的配偶和子女。”

董律师话音刚落,另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别说这些没用的,你就说按理该怎么分配就行,有异议的再议。”

董律师点头接着道:“在座的陈丹玲女士以及张素菲小姐是张劲山董事长的配偶以及子女,按照法律有继承股份的权利,同时她们也身为洪山集团的股东,各自持有洪山集团20%的股份,由于两位不在集团内部任职,对集团的贡献无法计算,可记为零,再加上两位本身已经持有集团40%的股份,因此对于张董的股份,应少量继承,将更多的资源给予对集团有巨大贡献的人!”

许峰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也不管是不是要举手发言,直接开口问道:“请问董律师,‘应少量继承’是哪一项公司章程规定的,亦或是哪一条法律规定的?”

“许先生,这一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认为在座的股东应该都会支持如此分配,对集团贡献越大,占有的股份越多,才是集团章程的核心思想。”董律师没有一丝慌乱的说道,神情悠然。

好似响应董律师的言论,除许峰跟张素菲之外,所有的股东都纷纷点头小声议论起来,表明了同意这一条的态度。

“我既然是陈丹玲女士的全权代理人,自然会维护自身的利益,恕我直言,不管在座有多少人同意,你们手中持有的股份,恐怕也不足以改变既定的集团章程。”许峰才不管这些人到底扮演着怎么样的角色,40%vs40%,谁也占不了便宜。

吴梁南坐在许峰的旁边,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子很是鄙视,开口说道:“小子,别以为是个全权代理人就可以肆无忌惮。”

许峰只是斜眼看了一眼这个集团第三的大股东,此人也是**出身,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匪气,而且许峰知道这个人在早期曾经策划过推倒张劲山借机上位,不过没能成功,否则依照此人早期给予张劲山的帮助,可能手中股份会远远不止现在的这些。

“小董,这条先放放,你接着说。”吴梁南再次开口说道。

董律师点点头,道:“不计算张劲山董事长,对集团贡献最大的股东是吴梁南董事,其次是葛成义董事,再其次是刘洋和董事,根据集团章程原则,我事先草拟了一份股份分配建议。”

“啪嗒”董律师打开了会议室中的投影仪。

“陈丹玲股东是张劲山董事长的配偶,我建议在其20%股份的基础上再增加3%;张素菲为张董的子女,我建议在其20%之上再增加2%;吴梁南董事的贡献最大,我建议其继承5%,葛成义董事4%,刘洋和董事3%,剩下的3%由其他董事进行平分。”董姓律师指着投影仪上的表格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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