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的青春兵荒马乱,...(1 / 2)
初遇周树森,苏暮不过十七岁,花一样的年纪,青春干净得如同一张白纸。
那天下大雨,下午3:19分。苏暮忘记带伞,眼看雨越下越大,苏暮被迫躲进青年路的文化书城。轻车熟路地来到三楼B区,却没有找到那本自己做了标记的《西夏旅馆》。心下十分好奇,她总以为那样晦涩难懂的书除了她是不会有人看的。虽然可以去网上看完,但苏暮还是喜欢有空来书城。她喜欢那种文字印在纸张上的淡淡的油墨味儿。
苏暮的童年很大一部分是在乡下的外婆家度过的。听外婆说祖上曾是大户人家。她年轻的时候酷爱中国古典文学,尤爱纳兰词。因此家里有整整一木箱子的书。苏暮受外婆的影响极大,也喜欢看书,并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
她找遍了整个三楼,A区到C区都没有那本书的影子,不由得想:也许已经卖出去了。心里顿时有些着急,她记得上次把书签夹进书里了。那个书签是她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书签上还缀有一颗小小的琥珀。对苏暮来说有些特别的意义。
在她转身准备下楼时,瞥到了书店东南角的书吧里,有男生安静伏在桌子上看书。柔柔的灯光撒下来,为他周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芒。红色的眼镜并没有使他显得太过女性化,反而平添了温润的气质。纤长的手指翻动书页,在他的指间有微小的星芒闪烁。
苏暮眨眨眼。
很久很久以后,苏暮才想起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光彩夺目。
是的,光彩夺目。
男生终于发现有人在看他,于是抬起头,冲苏暮笑了笑:“同学有事吗?”
苏暮一张脸瞬间如煮熟的虾子,说话也开始嗑嗑巴巴…“呃…没事!呃…不对!你看的那本书里的书签是我的,可不可以还给我呢…”
“是这个?”男生手指纤长,两指夹着蓝色的书签问她。小小的琥珀在灯光下一闪一闪,像星星。苏暮忍不住想:天啊!怎么可以有男生的手比女生的还要好看!!
“这本书是你一直在看?”苏暮又很没出息的红了脸:“是啊,只是还没有看完。”男生看着眼前一脸窘迫的女孩子,眼里有微微惊讶的神色。
“呵呵,我以为这样的书女孩子是不会喜欢看的。”苏暮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觉得还好。”
男生笑:“嗯,我叫周树森,书签先放我这里,下次如果还能遇到的话,就还你。”“啊?!”苏暮同学脑袋有点转不过弯来……==
“你的名字。”
“呃…苏暮。”
“嗯,我知道了,记得下次来拿书签哦。”男生笑着,眼里分明有揶揄的神色,只是迟钝的苏暮并没有看到。
苏暮回到家,苏妈妈已经做好了她最爱的红烧排骨,招呼苏暮吃饭。
苏暮抬头看到厨房里系着围裙给妈妈打下手的男人,和坐在沙发上打电动的小男孩时,心里一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