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章(1 / 2)
走在路上时,旁人都要看上两眼林毅,然后再捂着嘴,小声的议论上几句,眼珠子转啊转,如花的小姑娘看到他,有些还有脸颊泛起红色,拿了圆扇遮着脸。
阿木没让林毅走,林毅就跟在他后头,三步,不多也不少。
阿木打量着他,怎么想也想不通他是怎么忽然就站到他身边了,抓抓头发,眨眨眼睛,吸吸鼻子,就是想不出。
也许是林毅看不下去了,倒是先开了口:“主子有什么想问的便问吧。”
阿木其实就等着他这句呢,兴奋的开口:“你刚才呆在哪儿,怎么就忽然过来了!”
林毅说:“我在隔壁,跳窗过来。”
阿木哦了声,又问:“那天我让你走了后,你都待在哪里?”
林毅说:“树上。”
阿木眨巴下眼睛,忽然拍拳,问:“那我睡觉的时候,你也跟着吗?”
林毅的脸忽然就红了,好在他黑着一张脸,并不怎么看的出,他掩饰得咳嗽一声,回着:“跟着,但我在屋顶,并看不到。”
这下换阿木脸红了,昨天晚上他发酒疯赖在顾临床上,林毅只说了看不到,那应该是全听到了,他都那么大个人了,怪不好意思的。阿木甩甩头,耳朵也是红的,他又问林毅:“可你天天跟着我,怎么吃饭怎么休息?”他的意思,其实就是,跟着他都不能吃饭不能休息了,就别跟着了吧。
可林毅却听出了别的意思,这是主子在关心他啊,当下就柔了神色,恭敬的说:“属下自有法子,请主子放心,主子的安全是属下的一切。”
听着两人说话的钱笙忍不住低低笑了出来,腕子抵在了下巴上,肩膀微微耸动,那宽大的袖子就如水流般微微摇动,惹得阿木去拉他的袖子:“袖子那么大,难道没放钱?”
钱笙任他摸来摸去,眯着眼睛仰着下巴,手就碰到了阿木的头发上,像是摸猫儿似的轻轻顺着毛。
阿木拍开了他的手,这可是顾临早上给他梳的呢,都要被弄乱了。
酒楼没吃成,他们就干脆找了路边的小摊,那老板正在叫喊着,葱花面葱花面,葱花香面条韧,一碗就饱肚。
他们要了三碗,就着清淡却葱香十足的汤水哧溜哧溜的吸面。
阿木吃的开心,摸摸肚子,举着空碗对着老板喊:“叔叔,我还要一碗!”
那老板看着空碗笑得脸上得沟壑都出来了,却并未像那王东平那样丑陋,年迈的沟壑反而揉搓了岁月的柔软,和蔼又可爱,叫人看得舒心,他接过阿木的碗,又给他下了一碗,比刚才的面还要再多一点,清郁碧绿的葱花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明明是简单的面条,却比刚才那酒店里的名菜还要诱人。
阿木看着,闻着,吃着,忽然就眼酸。
他想起了王东平前后的变化。
他当他是普通人的时候,不相信他的话,甚至是嘲笑他,像是在哄小孩子似的和他说话。
可是当钱笙告诉王东平,他是林老爷的儿子时,王东平就跪在了地上,不断的磕头道歉,就连看也不敢看他。
同一个人,只是知道了他是林老爷的儿子,前后态度变化这么大,虽然里面也不乏有林毅的威胁在里面,可阿木还是觉得很难接受。
如果不是钱笙说了他的身份,如果不是林毅站了出来,他是不是直到出了那家酒楼,也要被耻笑着。
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阿木想要纠正王东平说错的话。
顾临是被仇家追杀的落难人时,顾临是三殿下时。
钱笙是破庙里的乞儿时,钱笙是一国之师时。
即使是身份悬殊如此之大的转变,阿木也只是一开始吃惊了一下,之后,顾临还是他的公子,钱笙还是有点烦人的钱笙,他从没有想过要改变态度,而且也根本没想过要改变。
他抬起碗喝了一大口油乎乎香喷喷的葱花汤,滚烫的汤水淌过口腔,敲打牙齿裹起舌头,再直直朝他胃里冲进去,一路熨烫,叫他舒服的哈出口气,额上都是细细的汗。
钱笙吃的不快不慢,五根面条一筷子,卷起了再放到嘴里,也许是太烫了,他的唇红艳艳的,渡了层淡淡的光泽。
阿木吃饱了,把刚才的情况都缕顺了,这才问钱笙:“身份很重要吗,为什么酒楼里的那个人会那么怕?”
钱笙吃面的动作一顿,将筷子上的面条吃完后,才说道:“可以说重要,也可以说不重要,对你来说,应该算是重要的。”
阿木不解,这跟没回答有什么区别。
钱笙喝了口汤,额角也有细细的汗,他支着头,轻轻的将面撩起放在空中,让风吹着,又说道:“撇开父母叔嫂姑侄等等这些身份不说,乞儿,平民,商人,官员乃至皇帝,这些都是身份,这是在出生时就注定的,大多由家族赋予,你可以一辈子都是一个身份,也可以有很多个。”
“平民,和一开始是平民,后来做了商人的平民相比,哪个更好?你无法准确的说出,也许商人多了钱可没了安稳,也许平民生活安稳却多了些困苦。这也就是可以说重要,也可以说不重要。”
“酒楼的人怕你,是因为他们在后来知道了你是林老爷的儿子,他们不会去惧怕一个平民的儿子,所以他们可以嘲笑你,甚至可以颠倒是非冤枉你,可你是林老爷的儿子时他们当然要怕你,因为你有了可以伤害他们的权利,他们需要保全自己,自然就要闭上嘴,尊敬你害怕你甚至离你远远的。”
“你从前生活在山林里,天高皇帝远,你过得无忧虑,自然不在意身份。现在你在顾临身边,他的身份你也清楚,在他身边,林老爷的儿子,比平民的儿子,重要太多,这便是对你来说,身份要重要些。”
钱笙说的很简单,很容易懂,其实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只是阿木不知道,因为他从小生活的环境太简单,他知道皇帝,知道官员,知道商人,可这只是一个概念,见到顾临前,其实他连真正的官员都没见到过。
但这里的百姓谁又真正见过呢,一人怕,二人怕,三人怕,也就人人怕,也不知道在怕什么,哪怕他们怕的人没有伤害过他们,但只要有了可以伤害他们的权利,他们就该怕。
所以阿木那时候不明白,现在他懂了,林老爷儿子这个身份,就是和官员一样的存在,会让百姓害怕也会让百姓尊敬,而这样厉害的存在,顾临需要,因为他是皇子,是一个更厉害的身份。
阿木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林毅却把桌子捏的嘎吱响,在他耳朵里,钱笙那一大段都是屁话,简单了说,就是‘顾临要利用林老爷儿子这个身份,所以你就麻溜的赶紧用这个身份吧’。
他脸都快黑成煤炭了,可也没法反驳,因为他也需要阿木早日认清自己的身份,暗中保护虽然不成问题,可是还有很多他不能去的地方,他需要跟随在他身后才能真正保护好。
阿木想了半天,看着汤里的葱花被风吹得转啊转,脑袋也跟着晕,可他很清楚自己要问什么:“那公主呢,公主的身份,对公子来说,是不是很重要?”
钱笙一口面刚放嘴里呢,听到阿木的问题后,就朝着他瞄了一眼,眼尾微微勾了起来,看起来像只老狐狸,他慢条斯理的吸了,嚼了,咽了,又喝了一口汤,呼出一口气,把阿木急得冒汗时,才懒洋洋的说:“你脑子笨,好懂,他老奸巨猾,猜不透。”
阿木瞪着他。
钱笙笑着摆手,凑近了阿木,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周围的声音忽然都不见了,安安静静,像是用屏障阻隔了起来,他说:“北皇帝要助他在固国为帝,只要他娶了北国的公主做皇后。”
钱笙声音丝毫没有男人该有的粗糙,反而玉石般清润,喉头细微的震动如酒酿般醉人,这样好听的声音,却叫阿木像是听到了个惊雷,在他耳边轰隆隆的炸开,炸得他耳朵嗡嗡得响,脑子也一团乱。
顾临远离他耳朵时,该有的街道吵闹声也逐渐回来了,屏障没了,阿木的心口也像是被敲碎了,密密麻麻的痒了起来,让他恨不得拿手捶个两下。
林毅脸色凝重,握刀的手紧了又紧,看着钱笙的眼神如满是敌意的狼类:“你和主子说了什么。”
钱笙只是笑,眼尾微微眯起,仿佛他昨日那深红的符文还没洗干净,下眼睑的颜色是一种说不出的颜色,红得妖异。
那卖面的老板看见阿木的脸色,忙上去问:“小公子,这是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现在愁眉苦脸的,可是我面太咸了?”天气热,他这露天的小店总共也就他们三个客人,自然就关注点,再者刚才阿木灿烂的笑也让老板觉得开心,现在就更是关心。
阿木摇摇头,把只剩了一点汤水的碗给老板看:“不是的,很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
老板听了,高兴的很,见阿木还是愁眉苦脸的样子,就说:“小公子啊,可是有什么烦恼事?老头我活这么久,也就知道一个道理,面条再怎么好吃,到最后,心里觉得最好吃的,还是这简单的葱花面,什么事啊,往简单了想,越简单越能想开,想开了,也就看开了,烦恼也就不见了。”
阿木点点头,谢了老板。
付钱的时候,钱笙动也不动,还是林毅付了钱,一个银锭子,老板眼都直了,直说找不开,可这是林毅面值最小的钱了,最后答应了老板以后过来吃面都不要钱,老板这才放他们走。
阿木这才知道钱笙说的‘有人付钱’是什么意思了。
他撇了眼钱笙,嘟囔:“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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