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红胡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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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蹄酒馆,这里曾经因为死过一个兴都斯坦人头目和舞女而冷寂过一段时间。但人类总是健忘的,掠夺者那被酒精损害的厉害的大脑尤其如此。这里没过多久,又重新热闹了起来。

楼上的包厢,现如今已经被红胡子包下了,他在迟迟没有处理从南洋重工抢夺而来的物资,所有的人手都滞留在拉金贝德,已经引起了阴尸帮中一些头目的忌惮。但他依旧我行我素,整日留宿在血蹄酒馆。

此刻,他的手中握着一直晶莹剔透的玻璃酒杯,酒杯中倒满了鲜红色的葡萄酒。他一边摇晃着酒杯,一边小口啜饮着。

与传闻之中不同,他是一个身材高大修长,肩膀宽阔的中年男子。一头黑发有些稀疏,甚至有秃头的趋势。他的面色冷峻,眉骨凸起,冷硬的仿佛用生铁铸造的一般,有一股虎狼之威,令人望之生畏。

最显眼是他下巴浓密的络腮胡子。与头发的颜色不同,他的胡子在灯光的照射下,呈现一种淡淡的红色。这让他得了一个红胡子的诨号,久而久之,别人反而忘了他的名字到底叫什么。

他的祖母有兴都斯坦血统,是兴都斯坦一支部落头领的女儿。这让他在兴都斯坦人中也有广泛的人脉。这次抢了南洋重工的物资,他就准备带领部下们,去兴都斯坦人的聚居区避一避风头。

“大侄子,你有猎魔之剑的消息了么?”

一个阴冷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令人联想到湿滑的两栖类动物,浑身难受。

“叔叔,自由兄弟会的事,我可不敢太大张旗鼓的查,那个老太太可不是好惹的。她要是直接杀到拉金贝德来,连阴尸帮的帮主也不敢和她硬顶。我就这么千把个兄弟,还不够她杀的。”

站在他身后的,赫然就是杨辅清的手下尚和玉。

红胡子的祖父是一个目光长远的人,深知作为掠夺者,没有一处稳定的后方是长久不了的。他先是重金迎娶了兴都斯坦部落头目的女儿,又将自己的小儿子送到了阴尸帮,留下大儿子继承自己的剥皮者。

这些手段,让剥皮者迅速的成为整个德干高原最大的几只掠夺者之一。而且剥皮者不像其他掠夺者,头领死后便分崩离析,它的头领已经传递了三代,积累的财富无数,手下也尽是凶悍善战的亡命之徒。

一想到这里,红胡子的心中突然一痛,他现在无比的后悔将自己的儿子王志原塞进去选拔衔尾蛇的圣子。

超能力者因为基因与普通人类有所差异,精子与卵子结合的几率很小,生育后代的几率很低,王志原极有可能是他唯一的一个儿子。

在他死后,传承了数十年的剥皮者就要失去继承人了。

“不过我的手下在豪斯.李那里买到了一份情报,有自由兄弟会的人曾经在他那里买过情报。现在,他将那情报转手又卖给我了。”

红胡子看着自己的叔叔,眼中闪过一丝诡谲。他若是抢到了猎魔之剑,才不会愚蠢的因为一点金钱才交给杨辅清那个痴肥的胖子。失去了儿子之后,他唯一的追求,便是强大的力量。

据说自由兄弟会的初代头目,曾经用那柄猎魔之剑斩杀过圣魔。那柄剑上隐藏着如何晋升第二能级的秘密。

他一直与祖母的那支兴都斯坦部落保持着联系。从他们的口中,得到了衔尾蛇方面的异动。以前他畏惧于圣子强大的实力,才安排自己的儿子前去选拔圣子。但现在,衔尾蛇的圣子好像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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