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狗爱喝酒(1 / 2)
我们人生有很多的第一次,比如说第一次吃到冰淇淋,第一次得了一百分,第一次去了游乐场,这些是顺其自然的;也有一些第一次跟这些不一样,比如第一次过马路,第一次上台演讲,第一次下河游泳,这些却是需要勇气的。
有些时候的选择,看似轻率,但在以后你会感谢那时的自己;有些选择深思熟虑,但之后你会后悔有过这选择。
所以,古人言语中的一运二命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中。气运稳稳的排在了第一位,可见一个人的运气在他一生中是多么重要。
我想,将来自己一定会感谢此时的自己吧。
说了一句很突兀的话,竟然天也配合的跟着起风了,我这边细风拂面,对面男生长发轻扬。
我脸不红心不跳直接走上前去。
那个长相相当俊美的男生也被我突如其来的一句惊得诧异连连,并未出声阻止。
走近男生,我嘿嘿一笑,仍旧一副诚恳严肃表情:“我已经来这里三天了,这是第一次见你。”
我指了指这儿,不等男生开口,继续说道:“别问我有什么理由,你觉得两个人成为好朋友就必须要有理由吗?闻名不如见面,我还是要说上那一句:你比想象中还要出彩。”
自顾自说完,不等男生反应,粲然一笑,上前一把揽着男生肩膀。
也就微微揽了一下就放手了,我知道分寸,我如果直接揽上不撒手了,是个傻子也能猜出我肯定有搞基的嫌疑。
男生错愕表情,直接抛下一句:“你有病吧。”说着扭身往阶梯的阴凉处走了。
听得出男生话里并没有厌恶,我哈哈一笑,大功搞定一半,跟着他到了阶梯。
一只黄色八哥犬早已在阶梯那等候了,这种狗我在书上看过,面相很丑,但憨态表情愣是把它显得特别可爱,这就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了,如果一个人长得这般,就是再萌的表情也是丑人一个。
这只长得很丑却呆萌呆萌的八哥犬,看见男生拎着饭过来,立马团团地围上来,绕着腿转圈。
看这狗的逗逼模样,饶是以我也是乐呵呵的。
男生似是当我无物,自己垫了一张纸就坐阶梯上了,跟刘哲说的丁点不差,把拎的餐盒分出一盒给狗放在地上,自己又拨了一些菜在里面,狗就这么眼巴巴的望着,却是坐的很安分。
男生把余下的菜拨到自己饭盒里,就这么一人一狗很默契地开吃了。
虽然男生自始至终没有再跟我说一句话,不过我也不气馁,都说了跟追女孩儿一样,对方不主动,自己再不脸皮厚点,注定成不了事。
好在我也拎着饭的,很自觉的坐在男生旁边,打开饭盒,吃了起来。
不是我神经,对付怪人就得用怪招。
狗是三个中吃的最快的一个,我看它余味十足地在舔着餐盒,就乐呵呵说道:“憨货,吃完了吧,来,大爷赏你一些。”说着俯身把自己今中午买的骨肉相连盖饭给它拨了一点儿,狗仰头看了看我,又低头嗅了嗅饭菜,顿了一下竟然试探性的吃了一口,方才开始吃。
看它怪异动作,我觉得好笑,送到嘴边的肉,这狗还能考虑一下?成精了吧?
微微一笑,就埋头吃自己的饭了。
就在我埋头吃饭的瞬间,旁边始终安静扒饭的男生扭脸看了我一下,眼神闪着诧异。
当然他的动作,我也看见了,不过既然他没有要说的,我也选择保持沉默。
我是继狗之后第二个吃完饭的,看旁边长相精致,吃饭斯文的男生手里饭盒竟还有小半没吃完。
我说了一句:你不会是女的吧?然后不顾男生瞪来的眼神,伸手摸了摸呆愣呆愣的狗头,说道:“走,憨货,陪大爷丢饭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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