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这回完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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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梦境,回到现实,两人都觉得还是现实比较自在。

莱布尼茨拿走头盔:“把你们的所见所闻不加修饰地说出。”

于是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了梦中经历,而魔偶小K负责记录,莱布尼茨与忒休斯多次交换眼神。

“到底是别人活在自己的梦里,还是自己活在别人的梦里?华夏大陆的庄子就提出这个哲学问题。用‘我思故我在’可以解答吗?下一步是不是要诱导希拉里在梦里思考?”听完后,莱布尼茨自言自语。

费马叫苦连天:“不要吧,又是哲学!”

莱布尼茨如梦初醒,笑道:“确实,对你们来说步子迈得还是大了点儿。你们回去做自己的研究吧,过几天我再找你们。有什么想要的资料和设备,找小K就是了。”

(小K正要走在前面,两人赶紧一左一右扶住)

(“请放开我,我自己能走,我不会摔跤的。”)

(两人听了只是呵呵)

等房门关上,忒休斯才道:“莱布尼茨先生,他们的水平并不算高,为什么您会允许他们出入各个顶尖实验室?”

莱布尼茨笑道:“因为比较私人的原因。总之,感谢你的配合。”

“这没什么。啊,对了,有时候我也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比如?”

“比如说我在梦里经历了一场大战,我起来之后,总是全身酸痛,仿佛真的去战斗过一般。”

“……”莱布尼茨喝道:“你这根本就是睡眠时间太少、肌肉得到的休息不够而已!给我乖乖睡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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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千禧公园。

Lollapalooza音乐节。

这是个狂躁的夜晚。汗水、眼泪、荷尔蒙、尖叫、烟雾;摇摆的肢体、甩动的头发、叫人目眩神迷的探照灯。人群包围着舞台,如同信徒来到圣地。是的,这就是一种信仰,音乐主宰了人类的心灵。二十万只野兽在音乐的抽打下嘶吼或驯服。

舞台上,全美最红的乐队刚刚完成他们新单的首次公演,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彻底嗨翻,嘈杂的声浪甚至将会场音响都盖过。大汗淋漓的主唱将上衣脱下抛向人群,胜利者一般笑着。这支乐队下台后很快地来到就近最好的酒店,还带着三个还没成年的女粉丝。女粉丝能拿个签名就心满意足了,没想到能被带走,在车上就激动地想发推特(当然被制止了)。

在总统套房里,几人围坐一起,贝斯手神秘兮兮地拿出一包包白色粉末,轻车熟路地给女孩示范如何吸食。有女孩犹豫了一下,但在其他女孩的劝说下也半推半就。很快六人就飘飘欲仙。一名女孩按住胸脯上不安分的手,迷迷糊糊地问:“他怎么不吃?”她说的是鼓手:鼓手戴着耳机只顾听歌,从上车时就是这样了。

主唱贪婪地啃着她的脸蛋:“别管他,他有自己嗨的方式。亲爱的,如果你嘴巴太有空的话,我可以用根香肠帮你塞住。”

其实鼓手也在飘飘欲仙。他闭着眼睛,完全沉浸在音乐中。乐声很大,因为隔着耳机都能传出来。他脸色潮红,汗水不可抑制地从额头渗出,双手微微颤抖。一个女孩趴在地上,屁股后有人用力地推撞,所以她手到处乱摸,试图找东西撑住身体。她抓住鼓手小腿,鼓手没有任何反应;而另一个女孩被吉他手拖去落地窗前,赤裸的身体贴住冰冷玻璃时女孩大声呻吟,鼓手也无动于衷。

当三对男女彻底迷失在*中时,鼓手喘息着,从腰间摸出一把手枪。他将枪口顶在太阳穴上,深呼吸三次,然后扣下扳机。

咔哒。

门恰好在这个时候推开,是经纪人。经纪人一进来就看见鼓手扣扳机,先是吓得魂飞天外,然后赶紧关门,苦笑道:“你能不能改掉这个习惯?”

鼓手双手自然下垂,软倒在沙发上。他睁眼看着璀璨迷离的水晶吊灯,咧起嘴角:“呦,我不会真的自杀啦!生命多么美好啊,我还想多活五十年呢。”

“要是你总这么吓我,我可能顶多再活十年。”经纪人踢开地上的蕾丝内裤,递给鼓手一瓶冰啤。“能不能把手枪换成玩具枪?你同意的话,我马上就去沃尔玛买一把。”

“真枪才能带给人‘死’的感觉啊。当音乐响起,我就根本停不下来,所以我要‘砰’!”鼓手用手枪挠挠头,没心没肺地笑。他一边起身一边将手枪插回腰间皮套,啜饮冰啤,问:“我的全息头盔带上来了吧?”

今夜,他要干一件事情。

那是摇滚扳机的一件小事,却是《乾坤》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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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幽灵船抵达“雪国”。该港口城市是人类城市,而“雪国”死灵王者带队前来接应,双方按原定计划汇合,再一同前往死灵乐园。

一位穿大衣、戴高筒羊皮将军帽的高大男人站在码头,仰望船舷,右胸那象征荣誉的金色流苏在风中飘摇不定。清沂十分清楚,这便是雪国大陆诞生的死灵王者,余烬共主、昔日重现,外号是“政委”(这个外号够特别的)。在他身边的随从也穿着一水儿的制服,这排场,多气派啊,清沂寻思以后也给属下们统一制服样式。

待清沂走下舷梯,昔日重现微笑着上前,摘下手套,伸出宽大手掌:“你好,我是昔日重现。”

清沂伸出手去:“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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