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找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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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佩琳把车驶到了一个驾校的大训练车里,给严小开讲了基本的操作原理后,这就用一块砖叠了油门,然后问严小开要了身份证,这就自个进了驾校办公室,把严小开一个人扔在那里。

刚开始的时候,严小开还分不清左右,摸不着西北,连档都不会挂,好容易终于发动了,才晃晃悠悠的在训练场里蛇行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仍然还是在五一长假之中。

两人就住在小洋楼里,没有回学校。

不过,严小开并没有闲着。

白天,一大早就起来,拉筋活骨,打拳耍舞,坚苦又缓慢的调理着这副羸弱的身体,到了中午吃过饭,这就去学开车。下午回来,继续早上的功课。晚上入睡时则开始练气。

至于郑佩琳,也显得很忙,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中午之前必定带着市场上买的菜回来,吃过饭领严小开去学车,下午回来就睡下午觉,醒来后要么就跑院子里和严小开切磋,要么就温习功课,晚上基本就呆在家里看电视或看书,十点钟准时睡觉,从不出去过什么夜生活。

对于一个真真正正的千金大小姐而言,这种良好的生活习性是着实难得的。

几天的相处之中,两人虽然时常像狗咬狗的乱斗一场,但吵过打过之后,两人竟然又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仍能和平相处。

渐渐的,严小开也越来越了解这个郑大小姐了。

这女人的脾气虽然大,但发过就好,而且也不是随时都那么大脾气的,只要不刺激她,她是不会发作的。这女人对自己说话的时候,虽然经常都粗声粗气的,但她对自己的关心,却是随处可见的。

不过,随着接触加深,郑佩琳却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透严小开了。

这男人看起来有些瘦弱,可是他却有股不服输不怕苦的韧劲,每天都坚持不懈的锻炼身体,而他苍白的脸色,竟然是一天比一天不同,看得久了,竟然感觉十分的顺眼,尤其让她感觉意外的是,这小子除了脸色一天比一天好看外,抗击打与反应能力也在一天一天的加强,刚开始两人切磋的时候,自己总能打得他哭爹喊娘,可是渐渐的,自己能打得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另外,这厮还异常的聪明,几乎是什么东西到了他的手上,都是略懂略懂,就像是教他开车一样吧,除了第一天刚上手的时候,把车开得像蛇一样之外,第二天开始她这个师父就靠边站了,那块砖头也被他给扔了,他自己一个人在训练场了把车开得疯快。

除了这琳琳种种之外,郑佩琳还感觉这厮身上透着一股让她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感,总能给她带来一些意外与新奇。

不管怎样,日子,就这样在充实与吵闹之中平淡过去了。

转眼间,假期就要结束。

在返回学校上课的前一天,郑佩琳又带严小开去医院给自己的小姨夏双菊复查,把那手臂上的缝线拆了之后,夏双菊就让严小开去做CT检查。

再一次CT颅脑的结果出来后,夏双菊与一班脑外科专家都傻了眼。

血肿变大了吗?不。

血肿变小了?也没有!

那么……是的,它竟然不大不小,和原来一模一样。

这种情况,是夏双菊预料的三种可能之中最没可能的可能,因为她觉得严小开的情况,要么就变好,要么就变坏,可现在这样不好也不坏的,真的超出了她的所想。

那么,还能怎么办,继续吃药观察呗!

郑佩琳呢?

她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只能继续的做护草保镖,继续照顾他,保护他,不让他冻着饿着受刺激受别人欺负呗!

………………

次日。

郑佩琳和严小开都早早起来了,因为假期已经全部结束,他们必须返回学校上课了。

出门的时候,郑佩琳让严小开坐她的那辆路虎车。

其实如果可以选择,严小开会情愿选择走路,因为这里到学校并没有多远,走路顶多二十分钟,跑步的话,十分钟都不用。

在车上的时候,郑佩琳探手从杂物箱里拿出一样东西。

严小开接过一看,发现是一个手机,背面有一个不知道被谁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有些疑惑的问:“这个?”

郑佩琳道:“我已经买了5,这个4S就暂时借你用,反正不用也是被我扔在这里,我的号码已经存进去了,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严小开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她虽然同级,也读同一个侦察专业,但并不同班,两人的课室隔着好几栋楼呢!

尽管他觉得自己应该不可能有什么事要找她,但既然人家一片诚心,那就收下吧,怎么说这也是四千几个大洋,不要不是白不要吗?

路虎车一路向前行驶,很快就到了警官学院。

进了学院,就径直开往学生停车场。

在停车场里,几辆涂抹得五颜六色,贴了很多塞车标志的车头前,正坐着一班学院的男生。

看见郑佩琳的路虎车驶近,几人均投来了注目礼,并且议论起来。

“哎,你们瞧,那辆不是校花的车吗?”

“对,那就是。进口路虎揽胜,5.0排量的顶级配置,四百万大洋啊,真不是一般的有钱!”

“她车里坐的那个男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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