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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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加森是一家位于伊蒂斯帝都的酒店,一家无论是装修或者菜色都很奢华高档的酒店。

远远看去,便能看到酒店那扇金光闪闪的大门,镶嵌着瑰丽的宝石,流溢着璀璨的色泽。白色的外墙,雕着一种高级魔法花的柱子,铺着金色地砖的光洁地面,撇开的大堂可以看到拱立在架子上的魔法灯,墙面上绘画着奥拉雯大陆的各种种族的浮雕,泊着金色,穿着统一服侍的侍者穿梭其中,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这是海因斯最爱来的地方。

除了里面的菜色确实不错外,还有一个原因,它的装饰,金光闪闪什么的,简直就是龙族的所爱。即便海因斯现在还没有觉醒黄金龙的血统,可是他骨子里对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有一种狂热的喜爱。

如同喜爱着简陆那头在月光下能闪闪发亮的银月色头发一样=。=!

威加森酒店暴发户一般的装修恰好戳中了海因斯的心。

简陆发现海因斯对金光闪闪的东西产生莫名的狂热时是在自己赚了第一笔金币时,当时海因斯看着那堆在一起的金币,双眼亮晶晶的,简直对它们爱得像什么似的,初时简陆以为他只是因为穷惯了,对金钱比较执着。等好几次都是这样后,简陆便发现,是海因斯体内的血统作祟了。

海因斯对闪亮东西的喜爱之情,表现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之上,从衣食住行到武器,喜欢颜色鲜活、金光闪闪的东西,若非简陆制止,他就要将自己的衣服都弄成了镶着宝石的金色的了。

所以,在第一次去威加森吃饭时,海因斯一下子爱上了威加森的环境。

简陆叫上了克里斯,三人去威加森好好地搓了一顿,算是为他们庆祝。

这次的考核,不仅海因斯参加了,克里斯也参加,不过克里斯参加的是圣骑士的考核,而且没有悬念地通过了。

在海因斯成为圣骑士之前,克里斯便是现阶段圣子的守护圣骑士。

和克里斯比较熟悉了,所以这种该庆祝的日子,简陆也将他一起叫了出来。

对此,克里斯有些小担心:威加森光一个包厢就贵死人,再加吃上一顿,每个月光明神殿发放给圣子的那点金币够么?需不需要他垫上一些?好歹都是看着长大的男孩纸,怎么着也不能让他们最后被抵押在威加森洗碗拖地吧?光明神殿的圣子和光明骑士出外吃东西却没钱付账,怎么说都有点儿太那啥了……

最后证明,克里斯想多了。

这三年来,随着简陆对魔法卷轴的深入学习,对光系魔法卷轴的绘制大有长进,加上市面上对光系魔法卷轴的大量需求,和索伦维持了一个长期合作后,让简陆大赚一笔。除此之外,简陆也开始学习魔法药剂,虽然进展没有光系魔法卷轴的好——证明他在魔法药剂方面的天赋不行,但也能配置出初级的魔法药剂了,又是一个生财来源。

所以简陆现在是个小有资金的有钱银,很是大方。

相比他的大方,海因斯看着那些金币被侍者取走,双眼都快要黏在上面了,恨不得自己霸了才好。这副依依不舍的模样,自然让克里斯误会了,以为简陆仍是那个让光明神殿供养的圣子,囊中羞涩。

“咳,海因斯,我们去买武器吧,你该换把魔法剑了。”简陆面无表情地将就要扒着威加森镶了金铂的柱子的海因斯扯走了。

他知道海因斯并非小气之人,而是天生的血脉作祟,奥拉雯大陆中谁人不知道龙是天生的收藏家和守财奴,龙族天生对黄金宝石魔晶等能发光的东西有一种天然的喜爱,龙的宝藏对于人类来说,代表数不尽的财富,而龙族喜欢用金子宝石堆成的巢穴里睡觉,没有人能从龙族手中夺走它们的宝石,它们就像守财奴一般守护着自己的宝藏。

他能感觉到海因斯身上的黄金龙血统的霸道性,明明还未觉醒,但是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已经具备了龙族的特性,让海因斯也渐渐发生改变。

咳,此时的样子,特别地像守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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