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雅克莱郡与莉莉马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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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棕红俊马迈着矫健的步子慢跑在那条行人稀少,靠近海边的大路上,车轮发出辚辚的响声。马车夫是一个包着头巾的小眼睛的中年鳏夫,他和马车都是罗帕雷斯临时租来的。马高昂起头颅,打着鼻响,似乎在炫耀自己强壮的体格,每跑动一次马头就抬一次,马脖上jing壮的肌肉和抬头的动作一块耸动,带着铁蹄的马腿有节奏的抬起又落下。马车夫赞赏的朝自己的马看了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仿佛他旁边坐了个人,在回答对方的问题。想起天黑之前要赶回家把马借给一匹母马借种,心里有了盘算,于是高高扬起马鞭,也不爱惜马身上那一副皮肉,“啪嗒”的抽了一鞭,俊马得到主人的赏赐,便更加奋力的朝大马路上奔跑。正午过后,天空很清澈,白云大片大片在移动,就像偏移的大陆。几只小鸟扑腾着翅膀停在马眼睛前,马愤怒的昂起马头,嘶鸣的叫唤一声,小鸟惊吓的飞起来,被远远的甩在了后头。树林和光秃秃的旷野里的房子一路倒退,暖风吹拂动路边的野花和小草。

罗帕雷斯掀起马车帘,漫无目的的朝马车外瞧,心里却在想着和艾拉翡道别的情景。他没有兴趣研究那些没有被注明用途的稀有的植物了,他的整个思想和兴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没办法静下来呆在旅店里,或者爬上那座震撼人心的百达娜山峰,那里对他来说不再是人间仙境,而是有着可怕记忆的地方。这个假期他打算回家过,那个熟悉的让他有安全感的地方。尽管还要半天的路程才能到达雅克莱郡,但是他的心已经飞过去了,想到朴实的邻居,蜿蜒的河流,高大的树木,茫茫的旷野,内心有种近乡情怯的激动。

傍晚太阳还没完成降到地平线下,罗帕雷斯到达了宽敞的在雅克莱郡的卡桑德拉王子的庄园,他和照顾他生活的海瑟里一直住在这里,从未去过玛雅堡罗王宫一次,那里的人选择xing的遗忘了他,他也当自己是一个乡村的du li的贵族。

卡桑德拉王子的庄园坐落在雅克莱郡的东南的高坡地上,是一座以du li的别墅为中心的带着许多偏房的四合院形的建筑。庄园后边是高高耸立的山峰,前方是一望无垠的田野,以及隐藏在果树中间的乡村聚落;偏右方是一条通向村外的大道,平原和旷野,以及小堆的林木和晶莹剔透的小湖泊。外围种满了橡树,桃李树,樟树,松树。几乎是坐落在一个小山脚下,但却在整个郡的坡地上。遇到早晨和下雨的时候浓雾弥漫,大雾像是一条游离地面的蛇影盘旋在树梢。站在庄园里空旷通风的小池塘前边的那块种满花的平地上,朝远方看,到处都是盘踞的连绵起伏的山岭,以及田埂里长满树木的美丽的小山岗。雅克莱郡是梵亚国土景se优美的郡县之一,吸引力许多世家贵族来此地安家,在那些弯弯绕绕的隐秘的巷子里,修建着许多高大的哥特式的建筑。大路迢迢的沿岸,在某个河水流淌的高地上,也许就修筑着一座学校或者一所医院,一所教堂。这是属于皇家管辖的皇都附近的郡县之一,面积辽阔,土壤肥沃,许多贵族的领地都封在这里,但是本人住在城里,一到炎热的酷暑,他们便齐家搬到气候凉爽的乡下来住,少数的贵族还会参与到乡村的社交活动上来。

罗帕雷斯已经走到庄园的入口的小径上,迎接他的是一条体型高大叫做多利的猎犬,那是海瑟里的伙伴。两个扛着锄头的家奴在池塘的缺口处洗脚,两双疲惫的眼睛看到小主人正走在对面的小路上,一下像被点燃的火星,注入了激情。

罗帕雷斯向他们挥手、问好,问他俩海瑟里小姐在不在家,两人中的胆大的那人告诉他,海瑟里小姐以为他整个假期都不回来,她回自己的庄园住几天,半个月以后才回来。罗帕雷斯并不觉得失望,海瑟里把两边都当作自己的家,但是她更看重这里,只要他需要,她就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管家威利斯是一个蓝眼睛的外国人,身材瘦长,为人爽朗但不jing明,在小事上也常常犯迷糊;他好学,为人正派,和一般的管理庄园事物的管家不同,罗帕雷斯和海瑟里都很喜欢他,在饭桌上总是神采奕奕的把一桌的事物吃进肚子里,绝对不浪费;晚饭后,大家坐在槐树下乘凉时,他就讲他那些稀奇古怪的见闻和让人捧腹大笑的笑话,两位主人的笑话总是冷的,而且没有笑点,因此,在娱乐生活方面,他的影响力是非常重要的。他来庄园的时间比两位主人还早,俨然和海瑟里一样,已成为半个主人,但他xing格谦虚,从不倚老卖老,也不苛求别人,所有人都很喜欢他。

当罗帕雷斯提着行李走到第一间屋子时他正提着马灯,带着眼镜蹲在谷仓里检查旧的稻谷是否受了chao。罗帕雷斯看到了他,并且友好的向他打招呼,威利斯听到熟悉的声音,瘦骨嶙峋、弯曲的后背猛烈的震动了一下。他提着灯放在额头上,弯着腰、觑着眼睛认出了正笑望着他的小主人。苍老的声音剧烈咳嗽了两声,一把抱住小主人的脖子,纵横交错的布满皱纹的脸上顿时热泪盈眶,滚烫的热泪浇灌在一条条深陷的渠道里。罗帕雷斯深受感动,一只手回抱着老管家的背,眼眶红了一圈。

“威利斯,我很想您。”罗帕雷斯温和的说。

“我也是,也是,你出门有一个月了。”威利斯老泪纵横的说。

“我们进屋里去说吧。”

“好的,好的,我叫别人好查看稻谷。”

一老一少和提着一盏等进主屋的客厅去了。

“殿下,您回来的正是时候。”威利斯像称呼他父亲那样称呼他,许多年都没改过来。

当罗帕雷斯在客厅坐下,仆人端上茶水,威利斯吩咐人准备饭菜后,管家扶着眼镜说,努力想看清小主人的样子,长得仪表堂堂呀,他在心里感叹着。

“是什么事情了?”罗帕雷斯喝了口茶后,问道。<季赛马会就要开始了,村里早有人递来帖子了,本来想在仆人里找个身强体壮的,既然殿下你回来了,这件荣耀的事情顶好是一家之主去做。”威利斯手掌贴着不住的摩擦,这是他一惯的习惯。

“这是一件大事情!”罗帕雷斯喝了口茶,接着说,“明天我去养马场选批好马回来,威利斯您和我一起去吧?”

“殿下,您不嫌弃我老眼昏花,我高兴陪你去。”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赛马会,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季假期都在外面度过,反而错过了本郡的许多的事情,今年把这个遗憾补回来。问题可能会有,但是能够一一克服的。”

他们接着又聊起往年的赛马大会的情况和参加大会需要了解的细节,然后话题转到庄园的经营和农务上来了,又说起了本郡发生的威利斯关心的事情,比如谁家生孩子了,哪家的牛生下牛犊了;哪家的名门闺秀和哪家的小伙子结婚了,吃了他们的喜糖,味道怎么样,婚宴的排场和客人的身份,以及新娘和新郎的外貌和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诉说和比较。罗帕雷斯坐立难安,不断移动坐着的雕花的红木扶手高凳,发出”咯吱“的摩擦地板的声音,他不认为是自己多心,老管家似乎在暗示他要尽快找位小姐结亲,直到仆人端着饭菜上桌,威利斯才让他得到解脱,改变话题关心起他的胃口来。

吃过晚饭,罗帕雷斯洗了澡,换了家居的休闲的服饰,趴在窗户上看了眼虫鸣不止的田埂,猎犬在户外吠叫,风在田野里呼啸,橘黄se的灯光在黑暗的远方闪烁明灭,大路上偶尔传来人声和走动的脚步声,对这些他熟悉的景物他只看了一小会,便已经完全调整过了视觉差。听不到喧嚣的海浪,看不到一望无际的大海和高高耸立的岛屿,但他仍然很适应这个他住了十多年的地方,只要不想到可怕的事情,他的灵魂永远是安定的,而现在他几乎用强大的意志,强迫自己适应了自己的变化。这一夜,他都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一大早,罗帕雷斯喝了杯从牛棚里取来的新鲜的牛nai,吃了碗燕麦粥和两个玉米馍馍,穿戴整齐的和老管家同坐一辆马车去本地最大的莉莉养马场,养马场是以主人妻子的名字命名的。一个管理马场的瘦小jing悍的老头接待了他们,他让他们称呼他为“约翰金!”他带领他们参观马场,称呼他们为贵族老爷,但是老管家称呼罗帕雷斯“殿下”时,他在心里暗暗好笑。

“是的,都是上等的良**。这匹黑se的小伙子值这个数。”他伸出三个手指头,得意的看了他们一眼。

老管家摇摇头,他们又穿过护栏,朝大草场走去,那里有二三十头马匹在吃草,四五个照看马匹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聊天,当罗帕雷斯看到他们时,他们也回头看到了他,冲着他挤眉弄眼的冷笑,眼睛里饱含讽刺,那样子仿佛在说,“那个落魄的被遗忘的贵族来了!”更多的是嫉恨。认识并且了解罗帕雷斯的年轻人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是轻蔑的加以唾弃,更有激烈的用拳头发泄愤怒,来满足他们将王子踩在脚下的虚荣心,一派是和善的想要亲近他的人,既害怕和他交往,又渴望得到他的青睐有加。罗帕雷斯本人却是对所有人都很友善,对轻蔑他的人表达关心,保持距离却不冷淡,对亲近他的人友好却不过分热情。他几乎没有特别亲近的朋友,但是在他看来,也在许多不带偏见的人看来,所有人几乎都是他的朋友,既不排斥也不拒绝任何人。

他们和约翰金站在一匹枣黑se的骏马面前,研究它的体格和肌肉。约翰金早已断定他们两人都是外行。年轻人对每匹马都赞赏有加,信赖每一匹马都有擅长奔跑的潜力,几乎是一个带着仁慈之心的哲学家在关爱生命马,而不是挑选可以赢得比赛的潜力马。他不悦的皱起了眉头,年轻人是在挑战他的耐xing和眼光。主要谈判的对象在老头身上,但是这个老头不止老眼昏花,还jing惕着他是不是在说谎话,谈论价格的时候小气的像只铁公鸡。这笔买卖想赚个大价钱有点难度。突然,他灵光一闪,小眼睛锐利的朝年轻人看了一眼,产生了一个几乎笑出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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