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丈母娘相女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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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灵敏得到了夏母的允许,准许先正式定下亲事来。

那男青年叫徐国庆。十月一日出生。

听说,全国叫的最多的名字就是“国庆”。

夏灵凤有一次开玩笑说:“二姐夫叫了一个明星的名字。这明星中就有两个叫国庆的,一个叫蔡国庆一个叫孙国庆。”

听到自己的名字和明星相提并论,二姐夫还有点害羞呢!

农村人家嫁娶是必须有媒人的。

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农村还是贯彻得很好的!

嫁娶不单纯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有些话,亲家之间不好开口说,须得媒人从中周旋。

在农村,媒人是吃力不讨好的。

很多家庭,孩子都成人了,只要家庭闹矛盾,还会埋怨媒人:“都怪你,是你做媒,我才嫁给他!”

“你不把她说的比花都好,我怎么会娶进一个母老虎来!”

有事了,就来找媒人。

可是,人家过得好,也没你媒人什么事。是谓:“媳妇娶进房,媒人扔过墙!”

虽然,这夏灵敏自个儿看中了徐国庆,但是好歹也与夏灵花有点干系,所以,这夏灵花的母亲就必须要成为媒人了,夏灵花没有嫁出门的姑娘是不能当媒人的!

赵大婶这媒人是推都推不掉的!

到二姐夫家查人家,夏灵凤没有赶得上。

后来听母亲说“这查什么人家啊!有什么好查的?三间土砌瓦盖的房子,一个聋子爹,一个哑巴妈,四个未成年的弟妹,让人看了就心酸!看去看来,就这个男孩子还拿得出手来!算了,如今新社会了,父母也做不了主了,就这个死丫头一根筋,到时候辛苦的是她,是享福是造业都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

八月初,定下准女婿要上夏家门。

上门前头天晚上,夏灵敏是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夏灵凤说:“你别在那里翻来覆去的了!你激动个啥啊!明天二姐夫一来,看你成了个熊猫眼,肯定要嫌弃你的!”

夏灵敏脖子一拧,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他敢嫌弃我!我不嫌弃他就不错了!”

夏灵凤嘲笑道:“啧啧啧!有人就喜欢吃了豇豆——说脆话啊!还嫌弃人家?既然嫌弃人家,为什么要跳水啊?”

夏灵敏一下子恼了:“你说什么啊?谁跳水啊?我才不会跳水呢!不是妈逼着我跳的吗?”

夏灵凤在心里都笑翻了!

就这样了,她还在死鸭子嘴硬啊!

这还真是夏灵敏的个性啊!

第二天上午,准姐夫上门了!

赵大婶是媒人,夏灵花也算是间接介绍了,又是徐国庆未来的嫂子,来这里也算是给徐国庆壮壮胆!

徐国庆那天穿着崭新的整齐的衣服,大概知道夏灵敏家里人对自己不是很满意,所以显得很拘谨。

徐国庆大概一米七五,身材瘦长,浓眉大眼,眼睛大而幽深,咋一看,很有点《智取威虎山》里杨子荣的感觉。

别看夏母在此之前对夏灵敏是要打要杀的,真的毛脚女婿上了门,夏母是非常客气,一句重话也没有!

徐国庆是个很细心很有眼色的人。

夏父挑了一担水回来,刚挑到进院门,徐国庆看见了,赶紧站起来,待到夏父把水桶放下,徐国庆忙说:“叔,我来倒水吧!”

夏父看是徐国庆,心里高兴,准女婿这么有眼色,夏父乐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连说:“好!好!”

也不知道是说帮忙倒水好呢,还是说这个女婿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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