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崇文门兄弟话别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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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如朝云无觅处。”

和敬脸色潮红,浑身慵懒的如同被人抽去骨头一般,拥着粉红色的被子,斜靠在暗红色金丝鸳鸯戏水迎枕上,双眸迷离。

桌子上两盏红烛已将燃尽,恹恹的燃烧着,烛泪堆溅,烛火跳动,不时啪的一声炸起一个烛花,衬的这温暖的室内益发安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幽香夹杂着汗臭的味道,混合纠缠,仿佛在诉说着不久前的那几场疯狂而又“惨烈”的大战。

而一旦想到这样的大战再一次不知何时,笑容便从和敬的脸上缓缓敛去,秀眉微蹙,眼神中渐渐浮起一丝淡淡的忧虑。

后门的方向,隐隐传来几声狗吠,叫不几声,便戛然而止,像是有人突然捂住了它们的嘴巴似的。

“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秘密吧?我这胆子可真够大的……”和敬轻轻的叹息一声,喃喃的说道:“魏佳氏估计不会善罢甘休,和珅啊和珅,你可得活着回来啊!”

伍弥氏等人本来要一直送着出城的,被和珅硬拦了回去。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和珅相信,如果他不阻止,伍弥氏她们能一直送到德州去。

“福宝,想什么呢?”已经出了城,琳达带领着从健锐营挑选出来的一百名士兵早早的就等在城外,此刻正在跟和珅说话。郑彩蝶没心思去看和珅,而是用马鞭轻轻敲了敲明显有些发怔的和琳。

“呃,”和琳身子一震,见郑彩蝶笑眯眯的看自己,俊脸一红,白她一眼:“还能想什么?我在想什么时候能像大哥那样威风就好了!”

“是吗?”郑彩蝶脸上写满了不相信,瞥一眼和琳手里拿着的一只暗红色黑丝线脚香包,狡黠笑着说道:“引娣姑娘给你绣的这香包可真好看,针脚又细又密,比起给和大哥的那个还要用心似的。”

香包挂在腰间,听郑彩蝶这么一说,和琳被蝎子蛰了似的松开手,许是觉得突兀,抬手整了整被风吹乱的袍子,一提缰绳,策马往前行去,丢下一句:“你倒细心,有这心思,还是琢磨琢磨过些日子回了家怎么帮你父亲吧,兵凶战乱,能帮你们打败莽匪还行,万一……我可不想这么早就马革裹尸。”

“你——”郑彩蝶一嘟嘴,“一提引娣就翻脸,小气鬼!”声音小的只能自己听见,接着一笑,暗暗道:“你先给我得意着,等你跟着我回了暹罗看我怎么收拾你!”

此刻和珅跟明瑞与琳达已经见过了礼,明瑞用手指了指身后一色身穿皮甲骑在马背上威风凛凛的汉子,笑道:“想不到琳达公主眼光还挺厉害,健锐营厉害的汉子差不多都被她挑尽了,现在你这统领过过目,看看如何?”

随着明瑞朗声的话语,马背上的汉子们胳膊横胸,高喝一声:“见过统领大人!”声震如雷,气势如虹,震的路上早起的行人纷纷侧目,搞不清这一队杀气凛凛的人马究竟是做什么的,忙着打听不提。

和珅见这些兵士皆是二三十岁左右精壮彪悍的汉子,尤其双目个个炯炯有神,显见琳达是用了心挑选的,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淡淡说道:“免礼吧!万岁爷天威浩荡,兄弟不才,选我做了你们的统领,是我的运气,更是你们的运气。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见本大人长相秀气,恐怕有些不服气,没关系,先把这股不服气压在心里边儿,咱们来日方长。至于别的,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京师龙蛇混杂,能够选入健锐营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背景,而能够被选到这里的,或者背景更是通天。我不管你们是什么背景,到了这里,就要听我的,忠于万岁爷,忠于我,这是你们应该做的,顺着这个想头,即使做了错事,我也不罪。若是三心二意,两面三刀,背后给老子使绊子,哼……”说到这里和珅猛然一变脸,眼锋如刀,从眼前这些汉子的身上依次扫过,用比清晨冷风还要冰寒数倍的语气森然说道:“别怪没事先提醒,老子杀人,可从来没有手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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