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一章 王朝犯人(十)(1 / 2)
我是一个通缉犯,我越狱出来,到了远方山的一个秘密地方,这里是深山中的一个小高峰,地势险恶,易守难攻,谁来抓我,我就开枪打死谁。
我是一个热爱写作的在逃犯人,江湖是一所大学,江湖也是一本书,我在读这所大学,我在读这本书,我江湖在读。
有人问我,你都犯罪了,被捕入狱了,还写作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写作?我回答这些朋友的问题,我说,我即将被枪毙,但我可以写作娱乐,在写作过程中,我会写下我的越狱计划,按照这个计划,我成功越狱。
没有在监狱里的思考,没有在监狱里的写作,没有按照严密计划的细心实施,我是不可能越狱成功的。
我带着我的白光枪和一支钢笔,往我的住所迈进。我都说过了,我的住所是一个石头屋子,我取名为爱狗居。
路上我买了一沓稿纸,是写作用的。我带着稿纸和钢笔,肩上挎着白光枪,走在回家的路上。
路上有人问我是哪儿的人,做什么工作,叫什么名字,这些人简直是吃饱了撑的,简直是找死,我不允许有人来打听我的信息,一点儿信息也不能向别人透露,问我问题,哪怕是善意的,我都要开枪打死他。
我必须严格守住自己的信息,不让这些信息流传出去,以防我被公安机关再次逮捕。
路上我开枪打死了六个人,我从他们身上取下了一些贵重物品,有手表,有手机。还有钱包。钱包中有他们的身份证和名片。我看过他们钱包中的物品,得知了他们的身份。
我开枪打死了六个人,一个是餐厅的服务员,一个是酒店的董事长,一个是货车司机。一个是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的总裁,一个是宾馆保洁员,一个是杂志社副社长。
那六个人我都不认识,他们在路上想跟我说话,想跟我攀谈,想了解我的信息。我是在逃犯人,要是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并且透露出去,那公安机关肯定会派人来抓我。
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的信息,他们知道哪怕一点信息。在我看来,都是祸害,我必须开枪打死他们,才能封住他们的口,避免信息外露。
他们知道的不多,并不是因为他们知道的太多了我要杀死他们,他们只是知道我一点信息,我就要杀死他们。我做事就是这么严格,一切对我不利的人,我就要灭他的口。灭口需要枪。我有枪。
回到石头屋,我想念我的妻子和女儿,现在呢,我妻子和女儿都来到我身边,我的女儿去森林里上学了,我的妻子陪伴着我。
我快四十岁了。我妻子比我小十五岁,她会做好喝的汤。还会做好吃的烧烤,我会打猎。我们在一起,很幸福。
我唯一担心的是有人来抓我,有太多人想抓我进监狱,我不会让这些人得逞的,能抓住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我除了打猎,就是陪我妻子散步,剩下的时间,我会写作。写作是我每天的忙碌,我写作,就能很开心,不写作,我就不开心。为了我的幸福,为了我的开心,我必须写作。
有人曾问我,为什么杀人,他说我是恶魔。他的问题很好,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杀人,我杀过那么多人,从来没有思考过我为什么杀他。我像吃菜喝水一样杀人,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过分的,杀人是我的习惯。
但有人要制止我杀人,并且要治我的罪,我并不感到惊讶,我也清楚,杀人是不对的。我以后如果哪一天被枪毙或者被炸弹炸的粉身碎骨,我也没有什么怨言,我不怕死,我感觉死亡不可怕,我感觉死亡是美丽的。
我不怕死,也不怕卑微地活着,我只想跟我的妻子在一起,跟我的女儿在一起,我的生活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搅,谁扰了我们的清静,我就开枪打死他。
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把我九百万字的作品出版,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终于放弃了出版的计划。我很清楚,我的很多思想,是这个世界不能够接受的,我那九百万字的作品,我想在我老的时候,用一把火烧了,我写了那些字,然后再烧了那些字,那些文字便走完了他们的一生,就如同是一个人出生,然后到最后火葬。
山里的动物挺多,我拿着白光枪去打猎,一天能打到不少动物。当然也会遇见人,见到人,我会毫不犹豫地举枪射击他,打死他,然后拿走他身上有价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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