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奇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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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亲,自己的银子是自己的,夫君给的银子是自己的,夫君的银子可是自己的——荣娇以前没有这种觉悟,在玄朗反复强调的潜移默化中,已然开始形成这种认知。

暂时还做不到将夫君的银子归为自己所有,但对于夫君给的,就是自己的这点,她是深以为然的。

比如嫁妆是自己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虽然这嫁妆也是夫君一手准备的。

经过英王殿下大手笔的聘娶,荣娇偶尔起意,清点自己的小金库才发现,原来她现在已坐拥宝山,私房钱多得数不清!

自己的银子,当然要花出去,要拿去再生银子!

荣娇满脑门子的生意经,之前是囿于手里本金有限,又不想随便拿着玄朗给的票号信物去取钱,虽说玄朗所谓的借,与给没有区别,但那时大家好归好,总归不能完全花得心安理得。

现在就不同了,是自己的!

荣娇憋在屋子里,写写画画涂涂改改了一整天,捣鼓出一份生财计划。

傍晚等玄朗回来后,荣娇帮他换了衣裳上了茶后,装作漫不经心,实际暗藏着得意,拿给他看。

“……给提提意见?”

“什么好东西?”

玄朗眼角眉梢俱隐含着温雅的笑意,娶她回家有她相伴的感觉实在美妙,每次忙碌的时候想到她就在家里乖乖地等他,象个小蜜蜂般忙前忙后,认真地学习打理府务,他的心就软得一塌糊涂,回了家。有她温软的笑容,一声清甜糯糯的“你回来了”,就足以洗涤去他在外面沾染的所有疲惫与尘埃。

原来爱上一个人,幸福与满足就会如此简单,只要有她在的地方,与她的陪伴,幸福就在。

他一直以为自己会终生不娶的。在遇到她之前。妻子女人之于他,是最没有必要的存在,他不需要。

从他十一岁时发现服侍自己的大丫鬟看他的异样眼神时。他就遣了所有的丫鬟,身边不再要未嫁人的丫鬟服侍,一律改成小厮与三十岁以上的嬷嬷。

怕麻烦。怕无趣无聊的麻烦。

他很小的时候就清楚自己的目标,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为了达成目的,他愿意努力认真。除此外,他其实是个懒人,外界传说他闲云野鹤清雅高洁,卸下戎装战袍。通身不带一丝烟火气,缥缈如神仙,实际上他是懒得理会。

从他一战成名。帮皇兄稳定了龙椅,成为本朝最年轻的亲王。有了足够自保可以随心所欲的能力后,他对一切都懒洋洋的,提不起兴致。

高处不胜寒,站在云端俯瞰芸芸众生,远离人间红尘烟火的暖,冷的不是心与血,而是寂寞,如雪的寂寞。

美色是英雄最好的装点,最美最烈的胭脂马,倾城倾国。

他温雅下的高高在上,无人敢在他耳边明着提醒兼怂恿,却总要想法设法费尽心思将绝色佳人送上他的榻,似乎床是男人功成名就之后展现雄风的另一战场。

亦或许他太过完美,没有弱点的人,总令人气馁兼之痛恨,生出想要毁坏的念头。

美色与酒,是男人的最爱,偏偏这两样,他一样不爱。

他也以为自己是无情无欲的,在能够左右自己的人生之后,他以为人生就这样,谁知却遇上了她,在南城的午后,无意间撞进自己的眼眸,印在他的心底,从此再难走出。

终于知道,他也只是凡俗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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