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种魔大*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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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首篇,已令历代魔门邪帝望门兴叹。因为够资格拥有秘卷的,皆为天邪道派主,他们魔功深厚,谁肯废去原有魔功,重新开始练习心法路向截然相反的另一功法。

当然,这一关窍对于石之轩可谓多余,单论“道体道心”之形神具妙,世上罕有人能与他比肩。

次篇“种魔第二”。魔种和道家修真者的道胎,若如一个铜元的两面,生命的两个极端,生和死。

道家专事生气,甚幺百日筑基、返本归元、大还金丹、从后天回到先天,始终生气勃勃,容易为人接受。《长生诀》正是这种功法至高无上的巅峰之作。男女欢*合、十月怀胎、发育成人,“生”的过程长路漫漫,死亡却是突然凶猛。

因此练就精纯的先天生气需要循序渐进,视资质悟性而定,少则十年,多则二十年,然而成就媲美先天生气一级的死气,却只需要短短四十九天。

前两篇连在一起看,石之轩不难理解,第一篇修玄门正宗心法,乃是在体内积蓄和锤炼生气及至先天境界,而依据万事万物阴阳对立、生死相依的天地至理,此时体内的死气也臻至先天境界,只是隐而不显罢了。

此时第二篇所谓的“种魔”,只是依照特殊心法,发掘并御使体内先天死气,使之于有意无意间汇入元神罢了。

如此则先天元神与先天死气交汇而成“魔种”雏形,但受后天识神及先天生气的抑制而无法显现,仍自深藏不露。

其实这一关卡,与成就道胎的法门并无二致,只是道胎是由先天生气与先天元神交汇而成罢了。

唯一不同的是,因为生路漫漫,纯乎自然,若想将先天生气汇入先天元神,须得循序渐进,道心清静而微,渐渐勘破后天识神的虚妄干扰,使得先天元神一点点脱出后天识神的抑制,徐徐融汇先天生气,远不如死气来得凶猛猝然,一蹴而就。

反过来,道胎出乎自然,徐徐而成,可一旦初成就能开始运用自如,但魔种猝成,却仍隐而不发,难以运用。

所以,第三篇“立魔第三”,篇首开宗明义须将全身功法散去,以让秘不可测的魔种能在不受玄门正宗先天真气的抑制下出而主事。

所谓先天元神,乃是人在母体中胎儿初成时虚无而生的一点先天灵光灵性随着精气发育渐渐壮大,实则更类似宇宙虚空灵体的一点投影,无思无虑,自然虚灵。

人体自然而然的一切机能都是由元神在冥冥中主导和调理,几乎不受后天的情感、欲*望的影响。

而后天识神,则是人在出生后由外景事物为心所任而逐渐产生的后天之灵,本质上是由身体的大脑机能与信息储备合成的一个虚拟的主宰灵体,又受情感与欲望的影响很严重,有思有虑,灵而不虚。

识神既受外界影响又受信息储备的限制,只能控制身体的一部分行为,且所思所想有其极限,远不如元神自然而然,发乎本能,灵性无比,超乎想象。

人在幼年时识神尚未彻底形成壮大,仍由元神控制大部分行为,表现的既幼稚又充满灵性,而人接触的事物多,信息多,识神壮大之后,阻碍了元神与大脑的沟通,表现的主动意识加强,却又无甚灵性,死板僵硬。

若说先天元神是可以独存的虚灵,肉*身大脑是可以独存的实体,那么后天识神就是夹在二者之间,由二者结合外界信息共同衍生,却又无法脱离元神及大脑而独自存在的一段意识。

将肉*身和元神是夫妻,那么识神就是小*三了,既能勾*引肉身的呼应,又能代替元神的部分功能,可惜性能和地位很不稳定,老是惹是生非。

若能摒弃后天识神的抑制与干扰,先天元神即可主宰人与天地自然交流往来,感应自然变化,吞吐天地能量。

然而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不思不虑,不接触外物,所以识神不可能彻底消失或灭绝,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保持着先天元神辖制后天识神的微妙状态(类似识神小*三晋级小妾,接受正妻元神的统治,尊卑既定,分工合作,后院和谐……)。

如此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既具有先天元神的神奇灵性,又具有后天识神的思虑感受。

而如何做到这一点?

古往今来无数才智之士前赴后继,终于总结出了修心炼性之法,开启元神灵性,再配合修身养命之术,便是道家的性命双*修之道。

道胎、魔种说来神秘,本质上不过是发掘及释放一部分的元神灵性,并与先天生气、死气有机结合,运用到武道和生活之中罢了。

这一点,本就兼具道、佛之长的石之轩,稍一深入种魔诀的奥秘,瞬间就已明悟通透。

而种魔诀的第四篇“结魔第四”,内中描述千奇百怪种种自戳自残、挨饥抵饿的苦行,其目的务求诱发魔种,以及第五篇篇“魔劫第五”,讲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以死亡体验来激发魔种。

这两篇都是用魔道的残酷诡异方法释放元神灵性,并将之更深入的结合魔种,壮大魔种,开启魔种,务求将魔种纳入控制,运用自如。

相较而言,此时魔种仍难逃‘暴发户’的特性,心性要求低,既不稳定,又不能控制入微,反之道胎对心性要求极高,一直精微而稳定,惜乎成长周期太长,除非顿悟,否则没捷径可走。

所以到了后来,魔种仍要开始向着精微灵妙的道心蜕变,以求更为稳定,完全开启元神灵性,方能更进一步,灵性入虚,包容乾坤,迈入返虚妙境。

在石之轩看来,这其实就是种魔诀下卷的主旨,而最终‘破碎虚空’的微妙意境,则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绝非寻常文字所能详述清晰,只好微言大义,说得模模糊糊,玄之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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