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配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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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带着极少出世一直在地下的魔兽饲养场里用来切木头和铁皮的,锋利得不成样子的“怎么会这样”又再次消失了,估计小米要受点“照顾”了。

普罗两眼含泪,也不知道是自己屁股疼还是心疼小米,他无辜地看着被他坑了个半残的托力科和那刺客,问了一句:“不打了好不好?我是无辜路过的啊。”

他说的倒是实话,杀死修鲁的可是季和巴,打了那刺客一顿的是夏普,他还真是路过的,只是碰巧做了几次帮凶,可对面俩人明显不买他的帐,于是他们又使劲掐了起来。

不过看了一会才发现,那黄色的影子居然不是刺客而是骑士,不过他的坐骑非常特殊,是类元素生物,应该是东蒙大陆的奇兽,无神经骨骼肌肉皮肤等基本组成,纯是砂砾形态,矿物质结构,低智生物,名字我忘了,不过勉强可以归为飞行魔兽。配合这个极其特殊的坐骑,这个战士和托力科配合起来倒打得虎虎生风,托力科已经开始试图准备高级魔法,可普罗这货还在碎碎念,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底牌。

无视一些偶尔跑来吓我的“流弹”,我大喇喇地看着大片,看得还是津津有味的,起码没有特别的伤亡让我心塞。脚边的地下却突然拱出一团绿油油的东西吓得我一蹦。再一看,是一个地精。虽然地精长得好像都差不多,但这时候出现在这里还如此出场的,当然是季和巴。

“你们刺客都这么喜欢钻地的?因为比较突然吗?”我好奇地用地精语问“出土”后就开始拨弄不多的头发上的泥土的季和巴,真心地求解。

“只有拥有破土天赋的魔族才喜欢钻地,一般刺客还是喜欢用些魔法道具或隐迹**。不过我倒是挺喜欢钻地的,因为我是地精啊。”季和巴却是操了一口流利的大陆通用语,不过说的话倒是充分显示了地精族对自己挖矿天赋的喜爱。

“也对,我问得白痴了。”然后我换回语言接着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之前听到了一些消息,听说您觉醒了,而且地盘这里将会大乱,所以就赶过来了。白天时候我就攀附在那头迟钝的绿龙身上混进来找您了,后来躲着夏普那侦查神人,就跟丢您了。再后来在地盘晃了一圈才找到您,差点没把我个小心脏给吓坏了,地盘这边的泥土里几乎全天候都是有客人造访啊,夏普偶尔的出手还好,但是赤子先生的实力简直是比最深的深渊还要无底洞啊!话说大贤您不是已经重拾记忆了吗?为什么一开始对我敌意那么大呢,如果不是我还挺迷信自己的眼神,我都要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我老眼昏花,又没睡醒,一时认错了,你怕个什么,我有敌意还能吃掉你?”

季和巴信手拈住一支不知道谁射的路过的箭,戳在地面上乱涂乱画着。“大贤您吃不了我,但是如果这时候的您不理我了,我会伤心死的。”

“我只是稍微想起了一点,也许还不能算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你不用太在意我,而且……我已经做了好多年好多年人类了,我已经无法接受自己是地精的事实。”

没错,我如果没有疯掉的话,或者地精族没有疯掉的话,或者世界没有疯掉的话,那么我在久远之前,在我记得自己的人类身份之前,我还有一个身份——地精族经历了百家齐鸣的,在浩劫时出世就已经一千多年高寿的大贤者多吃豆米鸡脖,哦不对,是夺赤夺弥积勃。

我以前有过这么奇葩的名字,我是不是应该痛哭一场?

地精族是很低贱却又很神奇的种族,他们也许转眼就会在儿时被饿死,即便成年,也可能转眼就会低贱地被埋杀在矿坑里,可是如果没有天灾人祸,他们粗悍的身体却可以让他们轻易活上三四百年,就算是遭到饿杀,也需要好几个月。他们也是很讲究天赋的种族,没有天赋就是最低贱的苦力,有天赋就是大刺客级别,是神器工匠级别,是大贤者级别,他们都出过。

事实上我身为地精时能有名字是极难得的,一般没有被人类、魔族、精灵族和龙族等一起认为你有必要起个名字免得他们不好认你不好叫你的时候,地精之间都是没有区别的。事实上,很多智慧生物也无法认出地精之间的差别。包括我现在,也已经认不出了。

但即便是再有天赋的地精,在历史上也都是配角。毕竟大都是技术工种搞后勤的,即便是季和巴这样的大刺客,在没有如福米尔一样刺杀一个大人物,或者终有一日成就弑神,其实都是这个时代的配角。

只是如此而已,只是如此而已吗?我看着天地在酝酿我不知道的威压,在天威面前没办法地产生了自己无论怎么蹦都没办法跳出去的失落感。

只是配角而已,只是配角而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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