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草菅人命(1 / 2)
杀人后会有震撼人心的心理效果?
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人可以杀猪杀狗,却天生不是用来杀人的。
看见金童手下军汉不问是非,二话不说的手起刀落,这份干净利索的凶狠之相,连在刑场监斩过的丁浩都为之一震,向后稍微退了半步。
金童静静站着,他这两辈子第一次杀人是在前夜初到洛阳的晚上,那时候胃里何尝不翻滚?好在当时被一众凶徒的恶行刺激,心胆俱壮,所以很快熬过了那个关口。
刘三路呵呵笑着,手一抹脸上的血,立刻脸上一片血迹,向看台抱拳道:“启禀将军,此人姓刘,行三,横行京师南门内,今日冲撞我等军容,依军法斩讫!”
金童故作惊讶道:“我等军队仪仗,向来鲜明,今日在此练兵,竟然会有宵小之徒前来冲撞?斩的好,不过为了正法安民,还要把首尾做好,来人,上灯!”
密密麻麻的风灯点上,二十名御史台的书吏出来,办公条件有些简陋,搬了些小方桌,席地而坐,每人包了二十多个人,集体做笔录,把刚才军队杀人的事情问明白,事情很简单:今天御史台的丁大人为了查办案件,召集众人在校场内问话,赶上长沙司马金大人在校场练兵的部队还没走,大家就在周围看了一会,那军容端地齐整、仪仗鲜明、军威震天……省略二百字……可是那刘某人由于酒醉,管不住自己乱跑,走进了练兵的阵容内,被令官明正军法,一刀斩杀,云云。四百多人签名按手印,既是供状又是人证。
金童满意的翻看了一下厚厚一叠笔录,揣在怀里,对下面淡淡道:“安静。”
这下,众人噤若寒蝉。
“列队!”
这令下的蹊跷,下面的人基本上没有当过兵的,也不知道什么列队,又不敢问,吭吭哧哧半天,在亲兵的“帮助”下站成了好几排。
金童示意亲兵搬过太师椅来,与丁浩两人坐下,从第一排第一个开始问:“你叫什么名字,在洛阳城干什么营生?”
此人磨蹭了一会,回答道:“回大人的话,小人名叫金大,在南门里做些小买卖,平生没做过什么乱法的事情。”
这下不光金童,就连丁浩和二百亲兵,统统忍俊不禁,哑然失笑。
金童笑道:“金大是吧?你可知道前面那位南门外的刘三哥,为啥死那么干净利落吗?呃,这句不用记。”
金大哆嗦半天嘴唇,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金童和煦的笑着:“说不出来不打紧,本官告诉你,第一,他不听本官号令,这一点,你不对本官说实话,也是一样的,第二,他的名号冲撞了下面那位刘三爷,这一点嘛,本官姓金,行一,嗯,你知道他们为何会笑了……”
话刚说完,金大已经反应过来,“啊啊”大叫着扑倒在地喊道:“大人,小的知罪了,小的一定实话实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