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实录中的历史(2 / 2)
以杨鹤了解的历史知识,中国历朝都有和亲,纳贡之类的事情发生,汉朝和亲多次,最有名的是昭君出塞。
唐朝有文成公主和亲吐蕃的松赞干布。
宋朝则是给辽国纳贡,对金国称臣。
后来的清朝更是割地赔款,怎么耻辱怎么来。
只有明朝,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理由是天子守国门。
天子守国门,这是何等的气魄!
而历朝帝王,无不希望离敌人越远越好,离战场越远越好。
明英宗被俘,明朝的大臣们不是跟敌人和谈,更没有割地赔款,而是马上另立皇帝,重整旗鼓。
在瓦剌大军兵临北京城下,明军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明朝的君臣们没有选择迁都,而是选择在北京与蒙古人决一死战。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此等骨气真是羞煞前朝,愧煞后世。
而且明朝的皇帝绝没有后世说的那么不堪,朱元璋不用说了,一手推翻了元朝,建立了大明,朱元璋最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政府架构。
明朝的政府架构有些地方甚至比后世还要合理,比如说朱元璋弄的那个言官制度,御史和六科给事中都是品级极低,用低级官员监督高级官员甚至皇帝,这也算是朱元璋的创举,但是非常有效。
明朝的政府架构还非常简明,政府部门全部归属于六部,各部门职责分明,极少出现权力重叠这样的情况。
而后世的政府架构很多部门权力重叠,有好处谁都争着去管,出了问题全都推卸责任,动辄有关部门如何如何。
明朝绝对没有有关部门这样的说法,是你的事情就是你的事情,是你的责任就是你的责任。扯皮推诿?小样儿,被言官们发现了整不死你。
另外,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也非常科学,朱元璋亲自编辑了四篇《大诰》,即《大诰一篇》、《大诰续篇》、《大诰三篇》、《大诰武臣》。内容主要是案例,峻令和朱元璋的训斥等等。
实际明朝的法律是案例法(美国也是案例法),就是犯人犯了什么罪,查找案例。以前的案例怎么判,以后就怎么判,比如说抢劫,以前判了流放,那以后就全部都是流放。绝不会判蹲几年牢房。
明朝的法律也没有几年到几年这样宽泛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明显是有问题的,有钱人拿钱贿赂就可以少判一点,有关系托个人情就可以少判一点。
明朝也没有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说法。你犯了法,坦白了就从宽?把大明律当成了什么?朱元璋可不会跟人扯淡。
朱元璋执法之严,可谓冠绝古今,贪污到一定数额,全部杀头,对贪污犯。朱元璋可是绝不客气,逮着一个,整死一个。
不过杨鹤对朱元璋制定的官员俸禄可不大苟同,根据杨鹤掌握的明朝物价,再对比官员的俸禄,杨鹤认为明朝的官员俸禄实在是太低了,尤其是低级官员的俸禄,简直低得离谱。这么低的俸禄,那些官员怎么可能不去贪污?
如果朱元璋能把官员的俸禄提高到一个差不多的水准,那么以朱元璋对待贪官的手段。大明绝不至于出现那么多贪官。
虽然朱元璋行事有很多地方是有问题的,但是杨鹤对朱元璋却极为敬佩。
在杨鹤看来,朱元璋绝对是个英雄,而且是个了不起的英雄。
朱元璋更是一个政治家。了不起的政治家,纵观历史上那些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能比得上朱元璋的实在寥寥无几。
而朱元璋小时就是个放牛娃,后来还要过饭,当过和尚。出身如此贫贱,却能制定出完善的制度。这个人甚至可以称得上天才。
有道是老子英雄儿好汉,朱元璋的儿子朱棣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了不起的政治家。
这位后世称为明成祖的皇帝曾做过一件事,只此一件事就足以让他彪炳史册,那就是他曾委派郑和七下西洋。
后人一说下西洋,都会想到郑和,郑和率领舰队七下西洋确实了不起,但是如果没有朱棣的支持,郑和莫说下西洋,能不能坐船出海都两说。如果没有朱棣的支持,恐怕郑和不过是个默默无名的太监。
自朱棣以后,明朝的皇帝都不怎么出彩,但是杨鹤发现,这些皇帝其实都非常聪明,包括那个只知一味胡闹的正德皇帝朱厚照。
朱厚照这一生正经事没做过几样,在他当皇帝期间,还出了一位后世赫赫有名的权阉刘瑾,但是这并不代表朱厚照一无是处,朱厚照可能是自朱棣以后最会打仗的一位皇帝了。
正德十二年,蒙古王子伯颜侵袭大明边关,朱厚照御驾亲征,于应州与蒙古五万大军激战一日,最终将蒙古大军击败。
武宗实录记载,此战共杀敌十六人,明军阵亡五十二人,据朱厚照自己说他还亲手杀了一个敌军士兵。
说实话,当时杨鹤看到这个数据的时候实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蒙古人来了五万大军,明军也是五万多人,十万大军激战一日就死了不到一百个人?蒙古人死了十六个人,其中一个还是皇帝杀的?
看到这样一个数据,杨鹤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数据太过扯淡。
要知道这可是一场十万人的大战,就算双方不拿武器互殴,混乱之中踩死的恐怕都不止这点人数,何况双方是真刀真枪的硬拼?
根据武宗实录所载,此战之前朝中大臣一力阻挠朱厚照亲征,而战时朱厚照身边没带一个文官,大明的文官在此战中没发挥任何作用,可以看出,这一战的战绩可能被文官们出于嫉妒心理给抹杀了。
但是从文官们后来给朱厚照定的庙号可以看出,文官们也承认朱厚照的武功,朱厚照的庙号是武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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