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等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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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

一轮红日从阴霾中现出,小雨渐停,这黄昏中,空气竟是那么清澈。雨后的落日,没有那么惨烈,它很温柔,像是秋枫那么鲜红,一样美的娇贵。

山顶。竹亭内,二男二女,浸在这雨后清凉中,聆听着雀鸟清脆啼鸣,眺望着下方连绵树梢随风摇姿,而那轮红日仿佛无限扩大,近在身前。这样的景色,颇为醉人,而亭中四人有似乎各有心事,无心观景。

石桌前,四人分坐。一位黑壮极大的汉子,他面相粗旷,却不难看,有一种狂野的英雄气概,但此时却像是一只偷食的小猫,只见他快速望了眼北角的红衣女子,在那美艳的容颜上一扫而光,然而又偷瞄了下东角与南角的两人,后赶紧低下,如同做错事的小孩。当黑壮汉子低头之际,原本视线向下的红衣女子,却美目昂起,她望向黑壮汉子,如一汪春水,有着浓浓得温柔与爱意,很快她与黑壮汉子一样,瞧向另外两人,又很快重新视线向下。

这西角和北角两人可谓郎情妾意,眉目含深情,只隔着一层害羞,暧昧不敢明。而东角和南角两人却仿佛势成水火,侧背相对,脸各朝一方,谁也不瞧谁。这两人,一个极为俊秀,身材修长,一头长发束起,只垂下两缕鬓发随着晚风微抚,青衣古剑,像是孤卓于野的王孙。一个仿佛钟灵于天地的宠儿,看上去豆蔻年华,倾城的小脸尚留几许稚气,一袭白裳更显纯洁,只是少女未长成,小酥胸不如红衣女子那么傲立,但无论谁瞧她一眼,都会觉得是谪落凡尘的小仙子。王孙与仙子,或许是最天造地设的一对,然而这两人却像是冤家,不知是欢喜冤家?还是天成犯冲?

这四人,正是沈云、容若、杜书香与赵忆灵。那互相眉目传情的自然是杜书香和赵忆灵两人,早先两人已有好感,不然以赵家大小姐的身份怎么会约陌生人游园,而经过赵乾元一事,也就是赵风雷发出红线攻击那刻,赵忆灵才发现她爱上了杜书香,那挺身一挡,连她自己都说不上为什么,因为杜书香的博学吗?还是那股异于常人的坚韧?抑或是那份兄弟情?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一份爱意,一份十九年未有的感情突然爆发。所以,那一刻她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好像三生三世只为他的出现,好像千百柔情只为他而拥有,这一刻,她知道已深深爱上一个人,这颗心只寄一个人,爱不需要理由,这份感情无法控制,她没有用灵力护身,不奢求挡住,愿共死!

而对于杜书香,却更为简单,第一眼见到赵忆灵,他已爱上,他自问从来不是浮华的人,也不是花心的人。他有家世,世代为官,远祖是古之圣贤,这样的人什么女子没见过,连公主都不止一、二位,艳绝无双有之,诗词才情有之,女中豪杰有之,风情如骨有之,可以说若他想要女人,决计不会缺。可这位杜大公子还是处男身,他当然不是有龙阳之癖,而是至今他都未曾遇到让他心神触动的女子。杜书香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他觉得注定孤独,或许某一天家里人做主,定一门亲事,也算了了。可当第一眼望到赵忆灵,他激动了,这个女人好像前世便已认识,这一世再次相逢,爱从这一刻入住心头,此生只有她。

许是有些沉闷,杜书香抬头想和赵忆灵说话,正好四目相对,两人同时面颊染起两朵红晕,一时更尴尬了。

顿时,又同时望向沈云与容若,两人像是呕气的小孩,谁也不瞧谁一眼,一个闭目,抚着鲨皮剑鞘;一个嘟嘴,不知在看哪里。杜书香心想:“沈老大,为了兄弟以后的幸福,只能先委屈你了。”

心念到底,杜书香走到沈云身旁,一把搂住脖子,小声道:“何必和小丫头一般见识呢?”

“嘶!”沈云神色不变,心里却不断喊疼。杜书香这一搂,自然触碰到沈云伤痛,恨不得直接将这黑货揍上一顿。但,他又不想被揍之事让他人知道,太没面子了,不如伪装到底,淡淡道:“你说什么?我在修炼而已,业精于勤,荒于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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