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放狗咬人(1 / 2)
丁杰明显一愣,心中腹谤:老大,您这六年牢,看来没有白坐啊。
“经理说的是,这一点,我倒是忽略了!”丁杰点头,一脸严肃。
“笨蛋,你什么时候办事靠谱过?!”
“老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要知道,我对您的忠心……”
“对不起个屁啊!”唐虎打断丁杰的那些屁话,感觉自己要气死了。
他堂堂经理的秘书,居然是这么个二百五,这么下去,他这接班人的位置看来是做不成了。
当务之急,看来他不是去搞定宋七月,而是要把这秘书给换了。
有这么个饭桶在身边,别说是接班人了,恐怕他这经理的位置都坐不了几个月了。
“这样吧,三个月内,地皮搞不定,秘书这个工作,你就不要做了,我会重新招聘的。”
“老大……”一听老大要重新招秘书,期限是三个月,丁杰就慌了。
“滚!”唐虎只想安静一会儿,不想再听这个人废话。
“是!”丁杰脑袋一耷,快速离开,再不滚蛋,必成炮灰。
唐虎一个坐在办公室里,双手放在脑后,六年前的那一夜,豁然出现在他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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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唐虎换了一身休白色的悠闲装,在丁杰的带领下,径直去幸福农场谈判。
早一日拿下地皮,便能早一日实现自己的理想。
大学时,读的虽然是经济学,但他的业余爱好就是房屋设计,公司很多投资的项目都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他一直想建一套自己亲手设计的公寓。
然而,当他到达幸福农场,看到这一片绿色盎然的景象时,他不仅对农场的景象表示了莫大的震惊,更对即将要开发成钢筋水泥的公寓表示了更大的惋惜。
但这是公司决定的项目,他作为一个小小的经理,只有努力的分,更何况,这个项目成功与否,不仅饱含着父亲对他的期盼,更意味着他事业的重生……
所以,这块地皮,他非拿到不可,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
“老大,这里的景色很迷人吧?”见老大一脸陶醉的样子,丁杰主动讨好道。
“赶紧的,去拿个筐来,我们也去摘点有机蔬菜瓜果回家,让家人们尝尝鲜!”唐虎一脚踢开那个小门,径直朝那一片黄瓜地走去。
黄瓜是他的最爱!
他现在就想摘一根来尝尝!!
这块地一共分成两大区,一区是蔬菜,一区是瓜果,主要以蔬菜为主,蔬菜区分成辣椒区,茄子区,玉米区,黄瓜区,豆角区,但凡是季节性的蔬菜,宋七月都有种植,看起来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实在令人羡慕。
唐虎一来,完全被吸引了,一时之间,还真忘记了谈判的事情。
一进黄瓜地,他就摘了一根黄瓜,在身上随便擦了擦后,便一口咬掉一大截。
“嗯,果然,有机黄瓜味道果然不一般。”他点头,对黄瓜的味道还是表示了赞赏。
这个女人,居然还有种地的本领?看来,这女人天生就是当农民的料,是不是?
一番幸灾乐祸之后,他扭头看了看丁杰。
丁杰正好奇地盯着他,好象不认识他似的。
老大,六年不见,您变化挺大呀?记得您以前吃东西时候,比女人还要优雅。
今天,吃起黄瓜来这么粗鲁的话?实在是令人刮目相看。
“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的眼珠子喂狗!”唐虎用手中的黄瓜敲过他的脑袋。
“老大,这黄瓜没洗,万一,万一上面沾点大粪……”丁杰就是这么想的,所以,还是提醒了下老大。
“丁秘书,拜托你有点常识好不好?大粪是浇在根部的,关果实屁事啊!!”唐虎咬牙切齿地骂道。
“那,也没有洗,不太干净吧?”丁杰还是不放心。
唐虎一听,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再摘了几根黄瓜扔给丁杰:“去洗!”
“是!”接到命令,丁杰欢快地跑开了。
唐虎漫步在黄瓜地的小路上,随即又走进了玉米地。
一人多高的玉米穗在微风的轻拂下,发出沙沙的声音,而此季节的玉米也已经开始成熟,颗颗玉米黄灿灿的,给人一种踏实安稳的感觉。
是的,若不是接受公司指示,他想,他是不会来破坏这么好的地方的。
没有想到,宋七月居然这么有头脑,经营了这么好的一片天地出来。
这里不仅空气好,绿色又养眼,常年生活在这里的话,一定可以长命百岁吧。
一边走,他一边寻思着,却不知道,他已经被两条尾巴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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