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原来是个二五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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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为何执意要走,即便是要走也为何要去那北地。兵凶战危,在下实在是为先生担心。”离开吕不韦府邸,回到茅焦下榻之处,茅焦有些迫不及待的询问。

“哎!我又何尝想去那苦寒之地。奈何不去不行啊!那吕平是吕相邦的嫡亲侄儿,你说我与他争斗会有好果子吃?明里不敢将我怎样,可暗地里难保不会加害于我。

只有远离咸阳,或许可以有一线生机。而想平安离开咸阳,唯有借助那位落魄侯爷。尉獠会在行军途中觅得良机脱身,你我就此作别吧!”尉獠语气有些落寞,刚刚寻找到一个安身立命,可以一展抱负的平台。却因为自己一时心直口快,得罪了吕平这个小人。为今之计还是尽快离开咸阳,继续留在这里说不定哪天就被人家给黑了。

长叹一声!尉獠神情抑郁至极。

“呵呵呵!尉先生此言差矣,或许此次还会因祸得福也说不定哦。我观那云侯也不是易与之辈,说不定此次北地之行又是一番风景也未可知。”

“哦!茅先生何出此言!难道你认为此次出征,以云侯和义渠君的兵力可以取胜不成?”

“兵法你是行家,十个茅焦也不是一个尉獠的对手。不过这观人之术,你还真不是老夫的对手。

老夫观此子,行事为人每每有过人之处。或许这次出塞,还真的可以拿下匈奴人也说不定哦。”茅焦的脸上带着一副欠揍的表情,尉獠很想冲上去来一拳。

“悠闲的日子呆傻了你,军报上说匈奴人不下十万,又刚刚占了平凉大仓,正是兵精粮足之时。反观义渠君属下不过四五万骑,那云钥手下只有步骑五千余人。那义渠君又与那云钥一向不和,打赢?哼!能活着回来就算是命大。”尉獠对老友的分析嗤之以鼻。

“犯傻了不是,匈奴人是兵精粮足。可在这苦寒之地,困于坚城之下一个多月,初胜时的那点锐气早已消磨殆尽。

至于你所说的云钥此子。我来问你若你是前锋营主将,率领五千军卒拿下东周城要多久。你不用说我来告诉你,那云钥只用了一天,而且。军卒几乎没有伤亡。这样的战绩,尉缭子你可办得到?”

“呃……这个!”尉獠没了话说,这样的战绩他想也不敢想。五千军卒攻打有一两千人驻守的城池,即便攻下来也必然是伤亡惨重。除了主动投降,尉獠想不出为何云钥会有如此战绩。

“看着吧。这次云侯向相邦大人要了如此多的物资,一定又是在酝酿些新奇的玩意。上次那辆攻城车可谓是奇思妙想的杰作,老夫很期待他又弄出什么东西来。

老夫介绍你来相府,本想着让你施展一生报复。没想到你初来乍到便得罪了侄少爷,你说的对相邦大人对待亲眷一向亲厚,你今后在相府恐怕没有好果子吃。 云侯那里吧,我观此子抱负不小。或许今后,我茅焦还得求你老兄帮忙呢。”

见茅焦说得郑重,尉獠也不仅收了心思低头沉思起来。

茅焦说得没错,云钥果然是在鼓捣新东西。对于今天的抢劫行为,云钥丝毫不以为意。他心里清楚,此时正是秦廷上下哄着他的时候。这时候不嚣张一点,恐怕以后都没有机会。

云钥不得不佩服,耿师傅真他妈是个人才。只不过略微提醒几句,这家伙居然将焦炭弄了出来。最好可是有效提高炉温的利器。上辈子在钢铁厂参观过,焦炭炼出来的玩意,那他娘的就不是铁器那是钢。

既然有了这样的利器,整个过程便不再复杂烧得橘红色的铁水里兑上矿粉不停的搅拌,待铁水里的火焰成为蓝色时。一锅钢水便炼成了。

钢水倒进陶范中。出现了附带产品,那就是瓷器从此诞生了。

真正的沙场利器需要锻打,还需要有包钢的工艺。后世举世闻名的日本刀,便是这样的工艺。云钥没那个时间研究。能有浇铸的钢刀杀才们就应该谢天谢地。要知道,这个年月里他们的对手还在用青铜兵刃。

漁老见到第一把军刺便倒吸了一口凉气,锋利的三条刃口发着淬火的蓝光。三条粗大的血槽直达手柄,唤来军卒找头牛实验。轻易便在牛皮上捅出一个奔驰的标志,这样的伤口无论如何也是缝不上。等待伤者的唯有流血而死一途,可谓是杀人利器。

再看那些制式马刀。看上去造得有些轻薄。担与青铜兵刃兵刃互相撞击之下,居然可以轻易便将对手的兵刃斩断。

漁老不难想象,拥有了马镫的骑兵挥舞着这样的马刀。借着马的冲力,轻易便可将对手斩成两截。

“家主这……!”漁老惊骇的看向云钥。

“呵呵!经过家主的改良,这些兵刃已经成为家主称之为钢的东西。硬度比起咱们的剑来高了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单面开刃可以加强兵刃的强度,使之更加不容易折损。即便遇上彪悍的匈奴人,同样可以将对手连人带兵刃一起劈成两半。”云钥还没有说话,耿师傅便显摆的解说道。

“两军对阵,这些都是次要的。我的策略是将敌人消灭在视线之内,弓弩才是完美的好选择。这马刀肉搏,只能是无奈中的选择而已。只要肉搏,便避免不了损伤。这些胡刀骑士都是宝贝疙瘩,千万可不允许有闪失,不然安平君老爷子会找我拼命。”

云钥为每一名胡刀骑士都配备了复合弓,有了这样的弓,云钥就好像多了三百名射雕手。匈奴人即便再厉害,怕也是在此种远程打击下讨不到好处。

至于弩箭,云钥设计了一种钢丝绳作为弩弦的弩箭。只是耿师傅还没有研究出拉丝工艺,待解决了弩弦的问题,云钥手中便会有一种杀伤力恐怖的神兵利器。

一阵丁零当啷的声音传来,三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大块头穷奇。这货块头太大,一般的马骑一次就废了。为了节约马匹只能让他统领步卒,现在这货一身精钢铠甲,脑袋上还顶了一个好搞笑的钢盔。

所谓的铠甲自然也是简装版本,具体来说就是三块大钢板护住前胸腹部。颇有一些斯巴达风格。虽然是简装版,但防护力并不差。坚硬的钢对于青铜兵刃还是有很好防护力。若是对上匈奴人骨制的箭头恐怕要撞个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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