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章 神经病也是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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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快到了正午时分,天气越发燥热,有很多百姓受不得大太阳,纷纷抄起家伙事遮挡阳光,油纸伞,包袱皮,甚至是宽大的衣袖,手巧的用树上的枝条编织成环形,套在头上,却没有舍得离开的人。

方郎中之后,陆续有人上台对祝神医发起挑战,无一不是灰头土脸的下台,即便的比较难以解决的哮喘,癫痫等病症,祝神医仍是手到擒来。

“快快让开啊,快点!”

台下纷乱,一个一身是血的强壮汉子抬着个人,他也顾不得那么多,直接带着人上台。

“呜呜,我苦命的孩儿啊,这以后成了残废可怎么办,是爹娘对不起你啊!”

一个妇人在台下哭嚎不止,有好心的百姓问出事情的原因。

这一家一共就三口人,在市井中讨生活。儿子李三才十五岁,还没娶媳妇,是个孝顺的孩子,这几天他身子不爽利,就一直拖着,寻思着家里不宽裕,看病喝汤药得用不少银钱,足够爹娘做几天工的。

李三的爹爹在码头给人扛包做苦力,娘亲缝缝补补,赚几个铜板。李三这个人耿直厚道,之前在一家粮油店做伙计,因为目睹账房做假账,提出异议,被开了回来。

李三觉得不公平,心灰意冷,刚帮爹娘砍柴,心思恍惚,砍到了手指头,手指只剩下一层皮,已经断了。

这种情况,就是神仙也不能医治,医馆的坐堂大夫也是好心,就告诉李三的娘亲,祝神医在悦来客栈对面搭着擂台,若是运气好,说不定有救。

对比刚刚的一些慢性病来说,血淋淋的断指在眼前,更为直观,刚刚还议论纷纷的百姓们即刻屏气凝神,他们相信祝神医能够创造奇迹。

“指头都断了,能接上?那岂不是被砍了脑袋的犯人接上头还能活着了?”

一个泼皮无赖“呸”了一声,站在一旁说风凉话。场面异常安静,百姓们的目光都瞪着泼皮。

“我不说了,嘿嘿,大家继续看。”

众人的目光责难,泼皮很是不好意思,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笑了两声,用手捂住嘴巴防止嘴贱,这里面很多妇人给他甩眼刀子,如不是此刻紧张着,他说不定被丢烂菜叶了,还好躲过一劫。

“祝神医,求您救救犬子吧!小的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德!”

汉子扑通一声,跪在擂台上,眼含热泪,内心绝望。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如果真成了残废,娶不到媳妇不说,以后可怎么养活自己。

家中条件不好,他儿子李三从小很懂事,性子也随了他,忠厚老实,见不得阴私,就因为脑子不转弯,才被粮油店的账房伙计们排挤,那份工也干不下去了。

莫颜眼神一亮,接断指,这是现代才有的技术,说起来还挺复杂,不单单要接骨,还需要接神经。李三的手指有皮肉连着,组织没有坏死,若是能接骨,成功率还是相当高的,若是祝神医没这两下子,莫颜考虑做这个好事。

汉子在台子上跪着,别的郎中不好上台来,而台下的千万双眼睛盯着,祝神医若是不救治,就是砸了自己的牌子。

“我说你轻些!快起来吧!”

汉子把头磕得响亮,擂台都在晃动,祝神医撇撇嘴,谁说功夫高的人就不能恐高啊,这愣头青是不是会铁头功,一会儿能把台子撞散架子。

“神医是答应救犬子了吗?”

汉子额角上见了血,他随便用手一抹,眼中带着不可置信,只是听着医馆大夫的所说,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如果不试试,他觉得对不起儿子。

“恩,算你走运。”

祝神医气急败坏,用手摸了摸胡子,这一摸不要紧,胡子被摸下去一把大,露出泛青色的下巴。

“神医,您……”

这一幕太快,汉子目瞪口呆,祝神医不愧是高人,胡子轻轻一摸,就能全掉下来。

“本神医有特制的药水。”

祝神医囧了一下,以后易容应当注意天气变化,天热,胶水被汗水打湿,失去了粘稠度,结果这么一摸就下来了。

“祝神医,您的药水卖不卖?我愿意出一百两金子买!”

看台下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眼神冒着激动的光,他的胡子一天不刮就会疯长,每次和娘子亲亲,娘子都嫌弃他的胡子扎人,可是天天剃胡子容易刮伤脸颊,让他很是烦恼,如果有神医的药水一抹,就能恢复本来面貌多好。

离得近,莫颜看到祝神医的面皮抽动一下,在右腮处鼓起来一个蚊子叮咬大小的包,这下她可以确定,神医是易容的。“小姐,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墨冰怀疑,是因为她有关于神医的消息,而自家小姐第一见到其人,能辩解出来,可见观察力敏锐。

“王爷我和说过。”

莫颜眨眨眼,万俟玉翎有人皮面具,戴上就和变了人一样。说是人皮,实则用的是一种树木出产的汁液做成,那种汁液产量稀少不说,会做人皮面具的匠人少之又少。

开始莫颜只是怀疑,神医应该不会用本来面目示人,等到祝神医胡子掉了之后,她在心中确定。

“神医,您真是好人啊,我儿子有救了!”

妇人抹了一把眼泪,在台下不放心,也跟着走上台来。

“本神医需要准备一刻钟,拉上帷幕,半个时辰之后见分晓。”

祝神医对着众人挥手,很快,四周拉上一块红色的帷幕,阻挡众人的视线。

郎中们都想看神医如何救治,可众人知晓这是秘法,就算看了也未必能偷师,只得老实地顶着大太阳,耐心等待。

正午时分,台下的百姓们却无人离开,莫颜本想到客栈里歇晌,想着回去了,一会儿人多,就没了好位置。

“小姐,您坐在树荫下,先用点心垫垫肚子吧。”

墨冰从食盒中取出几碟子小点心,茶壶茶碗等物,把小凳子放在阴凉地。

“恩。”

莫颜吃着点心,喝着茶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周围站着好几位从京都来参加挑战的郎中,只是太医还没现身。“杨太医,您真的来了!”

莫颜身边的方郎中突然站起身,激动得面带红光,他怕了拍身上的土,毕恭毕敬地对身边的老者施礼。

老者一身灰色衣衫,胡子半白半黑,一身药香气,面色凝重,看起来很有威势,比神医更像神医。

“恩,老夫就是来看看热闹。”

杨太医祖上一直在太医院任职,到了他这辈,已经颇为有名望,他时常给太后和皇上看病,颇得信任。

杨太医其实早就来了,冷眼旁观,祝神医解决疑难杂症手到擒来,就算是他也无法比拟,上台挑战,最后落得个灰头土脸,可如果悄悄地溜走,让这些京都来的郎中们知道,对名声有影响,杨太医很纠结。

帘幕之后,传来妇人的哭嚎声,众人眼睛紧紧地盯着,好像眼刀子能把帷幕戳穿一个窟窿一般。“小姐,指头都断了,还能复原?”

墨冰在医术上也算是小有成就,但是能把断了血淋淋的指头接上,早已经超出她的认知。

“当然能,只要组织不坏死就好。”

李三的手指未完全的断离,仍有一点皮肤或组织相连,其中可能有细小的血管,足以提供营养,避免手指坏死。他算是运气好的,能在第一时间找到神医,若是耽搁一会儿,恐怕就不太好了。

天太热,手指需要包扎止血,还要消毒。手指断离之后,虽失去血脉滋养,但短时间内尚有生机,而时间一长,则变性腐烂。

“小姐,您是不是……”

墨冰想到那种可能,眼神一亮,冷淡的面容顿时变得鲜活起来,她拉住莫颜的衣摆,刻意压低声音问道,“那怎么才能接上?”

指头断了,不是断在关节处,切口整齐,这种情况下,还能用胶水粘上不成?就算是勉强把皮缝合,手指断了,也是废人一个。

“断骨用金属丝直接连接,再把断开的肌腱缝合。”

莫颜正心无旁骛地听着杨太医和方郎中的对话,墨冰一问,她马上解答,这方面早晚要露馅,她不需要隐藏自己。

“原来,原来竟然是这样!”

如此说来,若是断臂也能接上?上了战场的士兵,是不是可以减少伤亡?

“能,不过需要技术。”

成千上万的人,手术根本忙不过来,不过用现代的外科手术,能有效减少伤亡率。

二人说了几句,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过了半个时辰。

帘幕被拉开,百姓们看到汉子和妇人正在跪地不停地磕头,喊着“神仙”,再看李三,已经能从担架上坐起身,他的指头被一层白色的纱布包扎,没有之前的沮丧,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祝神医,您真是活菩萨!”

百姓们都想近距离和祝神医站在一处,前面的几位冲向高台,而后面的百姓跟随,很快,高台上挤满了人。

“下去,快下去!”

祝神医大惊失色,高台上承重有限,百姓越来越多,只听“咔嚓”一声,巨大的响声传来,紧接着,祝神医所在的地方破了一个洞口,神医消失不见。

“你们这些刁民!都说了本神医恐高!”

一句话,在百姓们的吵闹声中,逐渐消逝,谁也没听清楚神医在最后说了什么。

台子要坍塌,百姓们三五成群跑下台,两三米高,从台子上掉落,虽说不能摔死,也要受伤。

百姓们眼巴巴地等了半天,不见祝神医的影子,众人齐心合力,一起拆了高台,见到下面的情况,都傻眼了,空无一人。“神医莫不是救人之后被天庭知道,然后升天做神仙了?”

一直等到天色黑暗,神医仍旧没能出现,百姓们跑到悦来客栈质问,这下伙计傻眼了,他们客栈一百来间房屋都住满了,就是没有白胡子老头。

客房内,锦娘津津有味地听着莫颜讲述白日之事,面上带着遗憾,“这么说,祝神医消失了,那么明天的擂台要泡汤了?”

“早知道我今日就应当留下来。”

锦娘摇摇头,如果明日神医不来摆擂台,那么她就要带着莫颜回去了。想到此,锦娘笑着问,“莫小姐,明日我想去逛逛,买点布料,您要不要一起?”

“还是不了,天热,我感觉自己中了暑气,身子不爽利。”

莫颜委婉地拒绝,早早地睡下,夜里,房间内没有响动,锦娘并没有出门。

一大早,锦娘和莫颜约定,午时后客栈见面,趁着天黑之前出城,等到明日清早,刚好能到达西山大营,并且调侃几句,若是几天不回去,万俟玉翎还以为锦娘拐走了莫颜。早膳,莫颜特地到大厅中用膳,那个祝神医昨日溜了,她问了伙计,并无人退房,这么说,人还在,说不定又换了一张面皮。

大厅人数不少,几个人一张拼桌,大家默默用膳,也有几人凑在一起,小声议论昨天擂台之事。

“可惜了,听说祝神医会变戏法,我来晚了,没看到!”

“什么戏法,听着不尊重。”

旁边的人用筷子敲了敲桌面,一脸不认同,“祝神医不过是用嘴轻轻地对着那小子的断指吹了一口气,断指立刻变得完好如初了。”

“哇,这么神!”

众人七嘴八舌,把祝神医说得和神仙一样,可惜当时隔着帷幕,他们也没看清楚具体细节。

莫颜抽了抽嘴角,这么说,她失去一个被人追捧为神医和神仙的机会,接断指,她也会!

“小姐,能和您拼桌吗?”

虽然是这么问,但是没得到答复,那人便坐下来。

来者约莫有二十岁左右,一张闪烁的桃花眼,深棕色的绸缎衣衫,配着玉带,脸上抹了点脂粉,一看就是风骚风流的模样。

本朝的男子以温润风流为美,无论男女,审美标准一致,都是喜欢皮肤白皙,光洁之人。有些男子的脸上有坑坑洼洼,学女子用脂粉掩盖。莫颜嗅觉敏锐,最受不了涂脂抹粉的娘娘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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