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发黄金城(1 / 2)
距离异类大事件后一个月(注:以对外绝对性保密的肖雯琳百起杀人案件命名,大体请见前篇)。
夜是柔软的,清幽的月光,闪闪的星光,灿烂的灯光,都显得是那样的耀眼,往日热闹的广场变的不再喧哗,然而,只有一些天真无邪的孩子,还在借着天黑,在院子里玩捉迷藏,你追我赶,看起来还真像一群快乐的小星星。
夜晚的风轻轻吹过,带来的却是无尽浓厚的血腥味,在世康小巷36号的一座三合院中,一个身穿黑色风衣,似乎想与夜色融为一体的男子,提着行李包,拖着一具浑身是血,双睛已被挖出,就连腹部也被割开,没有了内脏的女性尸体;房中,男子打开行李包,取出一把斧头及短锯,阴阴的笑着,他先用斧头将死者的头颅砍将下来,后用短锯将死者的手足分肢,只剩下一具没有头颅,失去手足的尸体平躺在地上,死者身上的血液,早已在被取出内脏时所流干,全身发白;将死者的头颅及手足放置行李包中,男子又替死者将仅剩的身躯剥掉人皮,之后还用斧头剁碎,娴熟的手法,很快,尸体就被剁成一块,一块,犹如在市场上所卖的排骨一般。
收拾好现场,男子同鬼魅般一样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大概半个小时过后,他又出现在了二十公里外的一家快递站点,他把死者的头颅放进了一颗保龄球内,碎肉用保鲜袋装住,里面还有几个小型封口袋,都装着冰块,然后以健身器材与食物的名义邮寄出去,收件人是李芸,而寄件人一栏,男子填的则是“肖雯琳”三字;同样的时间,他又赶到一家物流中心,将打包严实的肢体,以刚才的地址运了出去。
李芸曾是一名警察,在梅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女子特战组任职组长,对肖雯琳百起凶杀案也曾介入过调查,后来不清楚什么原因,导致女子特战组被解散,替代她们的是一个叫“黑鹰”的特战组,为此,李芸一直心怀芥蒂,直至她申请完结自己的警察生涯。
快递往往都比物流来得快,这点估计大家都清楚,当她收到快件时,还犹豫了片刻,最终却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回到家,拆开包裹,她发现里面装的竟然是一颗保龄球,当然,还有一包看似排骨的东西,因为此时正当落暮之际,她隐约能感觉到自己的胃在表示抗议,于是,她想都没想,只是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随即便将包裹及保龄球放下,把那包看似排骨的东西放到晚饭一起,拿去炖了。
一个做过警察的人,却如此没有警惕性,不过,谁又能想到会有人给自己寄人肉呢?等她想起看寄件人的时候,那所谓的“排骨”已经被吃了大半,而且,总感觉味道怪怪的,直到她看见已经模糊不清的“肖雯琳”三字时,先是微微一愣,而后才猛的明白过来,跑进了卫生间,整整半个小时后,她才红着双眼走了出来。
联系了刑警大队的队长,跟他大体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讲到自己可能吃的是人肉之时,又忍不住一阵干呕,当他赶到,先是看了碗里剩下的“排骨”,拿起来嗅了嗅,随之放下,而后,再到那颗保龄球前(淡蓝色的),观察一阵,发现它的中间部分有一条细微的缝隙,让人觉得它是可以打开的。
果不其然,当他打开保龄球之时,两个人几乎都同时愣住了,这里面装的竟然是一颗人头,而这颗人头的五官,发型,都印证了这是一名女性,如果她还活着,是清秀可人的那种;将保龄球里的人头和碗里的“排骨”带回警局,当然,还有一张快递详单,他们给李芸做完笔录,“排骨”的化验结果也出来了,确认为人肉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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