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以寡敌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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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周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与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是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颉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

“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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