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兰港大统制共和国(1 / 2)
当然了,现在的兰芳公司并不是一个适合的选择,因为兰芳公司的现任统制是刘寿山(又称刘啊生),而他和其女婿叶湘云是典型的主和派,他们是主张和荷兰人合作共存。并在十九世纪的中期里,是站在荷兰人这一边共同围剿其他的华人自治公司的。
而兰芳公司和荷兰人以及波洛克王朝合作清剿其他的华人自治公司,其历史可以从十九世纪的二十年代延伸到五十年代。
至于五十年代以后,其他的华人殖民公司都****的差不多了,而荷兰人转手就把兰芳公司给废掉了,只剩下一个名头,但是剥夺了其他的诸多自主权利,而历史如果没有变化,等到1883年的时候,这个兰芳公司就会彻底被荷兰人干掉。
被后世人惋惜或者是怀念的兰芳共和国,也就是其前半段还可以,而后半段基本就是充当荷兰人的走狗。
相对来说,同为华人殖民公司,大港公司以及三条沟公司(十二公司)要更有野心,也更有反抗的意识。
他们不愿意投向荷兰人或者英国人,而是奋力反抗,试图保住自己的自治权力,结果被荷兰人、布洛克王朝、兰芳公司三家联手灭掉了。
只剩下一家被后人所铭记的兰芳公司,而很多人还对这家公司称赞不已,说什么兰芳共和国,不得不让人感叹,历史真的挺荒唐,而书写历史的人更荒唐。
不过在1870年的时候,也不是每个兰芳公司的人都愿意当汉奸的,也不是所谓人都愿意看到兰芳公司的百年基业在刘寿山死之后被废掉的。
不少人都在试图做些什么以挽回灭亡的局面。
在在之前,不少不满刘寿山的人就是从位于蒙脱拉度的兰芳公司出走,然后来到砂拉越,并加入了新港公司里,再一次掀起了起义活动。
而这个时候,赵丁盛也是找到了兰芳公司的一个年轻人,也就是眼前的这个穿着西服的年轻人。
此人名为刘恩官。刘寿山的二子。
他虽然是刘寿山的儿子,但是此人自幼和外界接触较多,眼界和见识都颇为不凡,当然了。真正让赵丁盛找上他的理由并不是这个人多么出色和优秀,而是因为他是刘恩官的二子,同时他还是一个颇具野心的人。
刘寿山想要把兰芳公司搞成世袭的,打算传位给自己的嫡长子刘亮官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而是早就在推动的事了。而且刘寿山为了让自己的儿子顺利登位,竟然还打算着提前退位,然后让自己的儿子登位。
这一切让刘恩官是极为不满的,他同样也是刘寿山的儿子?而且在外界的评论中,他不管哪一样都比他的兄长更出色,为什么不选他?而是非得选一个病怏怏,连走两步路都气喘的刘亮官?
他不甘心!
此外,他同样也清楚,如果自己的父亲死了,就算自己能够继位。但是荷兰人也不会答应了,因为当初刘寿山和荷兰人达成的协议里,荷兰人只保留兰芳公司到刘寿山死之前。
也就是说,刘寿山一死,兰芳公司就得被撤销,然后领土归属荷兰殖民地政府所有。
这种情况刘寿山兴许愿意,他的兄长也不愿意去改变什么,但是他刘恩官却是不愿意接受这一切。
而作为一个到处挑事搞阴谋的特工来说,赵丁盛不怕你没有野心,就怕你没有野心!
很快赵丁盛就是和刘恩官进行了接触。然后说服刘恩官进行举事,并率领兰芳公司和新港公司一起,对抗荷兰殖民地政府以及布洛克王朝。
刘恩官虽然被赵丁盛描绘的美好前景给诱惑了,但是也不是笨人。自然是不会听赵丁盛的片言只语就起兵造反的,要知道他的造反,可不仅仅是造荷兰人的反,而且他还得先把兰芳公司的大权从父亲以及兄长那里夺过来,然后才能率领公司对抗荷兰人。
这种事放在一个封建王朝里,就是妥妥的玄武门之变啊!
所以他一再强调。只有帝国承诺的援助抵达后,他才会起兵,要不然的话大家回家抱老婆哄孩子,该干嘛改吗,还是别玩造反这么高风险的事了。
今天的这一船军械,就是赵丁盛承诺给他的援助。
虽然这些援助不能是白送,刘恩官也是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这一船军械拥有三门十二磅的火炮以及四门的六磅火炮,都是当代主流前装线膛炮,另外还有1858步枪五百支,虽然都是二手货,但是成色都是八九成新,保养的相当不错。另外还有相配的炮弹以及子弹一批。
为了购入这些军械,刘恩官可是直接搬来了好几箱的黄金和白银,直接现金支付。
当然这一批军械的价格比起市面上自然是要便宜不少,现在婆罗洲已经被荷兰海军封锁,有胆子往婆罗洲贩卖军火的都是一些胆大包天的军火走私商。
他们带来的军火自然是价格非常高昂。
而赵丁盛的这批军械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扶持刘恩官,因此这个价钱还是按照往日的正常军械价格来收。
负责此事的里维拉贸易公司虽然不能赚多少,但是至少可以保证不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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