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意识结晶(2 / 2)
“轰”
一道浩瀚的精神能量从黑洞中透出,一片死寂的意识海如水波般荡漾起来,在一声如宇宙初开的巨响当中,吸收了无穷的精神力的黑洞像到了极限似的猛然爆发开来,一个比原先没有破碎的意识海还要浩瀚的意识海迅速诞生在叶青的意识中,意识海的中心,黑洞爆发之地,一颗米粒大小的透明的晶体颗粒出现在那里。
这颗米粒大小的透明晶体颗粒就是叶青那浩瀚无比的精神力凝结而成,叶青的精神力量终于更进了一步由液体达到了固态,可不要以为这颗由精神力量凝结成的颗粒小,就小看他的威力,这颗晶体颗粒蕴含的精神力量是没突破前的三倍,可见这颗米粒大小的晶体蕴含的精神力之大。
在叶青的精神力量凝结成晶体颗粒时,叶青的意识终于从无尽的空间和破灭法则中脱离,意识回归本体,这次的领悟对叶青来说收获巨大,不仅对空间法则和破灭法则有了更进一步的领悟,更重要的是,这次的顿悟,引动恒古就存在的宇宙法则降临,在法则洪流的淬炼下,叶青本来就强大无比的身体进一步改造强化,这次的改造在法则的力量下,甚至将很难淬炼到的骨骼都淬炼了一番,就是骨髓也被法则之力改造淬炼。
洪荒宇宙中只有少数顶级的功法涉及到对骨骼和骨髓的淬炼,大部分的功法中都没有专门的对骨骼和骨髓淬炼方法。当然叶青的劫魔道、罗睺的不灭魔功、鸿钧的天道玄功等等都有骨骼和骨髓的淬炼的方法,这些功法中算叶青的劫魔道对骨骼淬炼的方法最好,劫魔道是叶青通过对前世物理的认识,通过振动的办法来淬炼骨骼,这样的办法效果非常的高,而且又快。
可以说现在叶青、罗睺、鸿钧、扬眉、青天、混沌六人的身体经过法则之力的淬炼就是相比圣境强者的身体也不遑多让,不过这六人的身体也并不是在同一层次,像主修肉体的叶青、罗睺、混沌三人的身体要比鸿钧、扬眉、青天这三人要强了很多,其中以叶青的身体最是强悍,罗睺次之,混沌再次之。
可是说这六人代表着洪荒的主要两条修炼方向,可以分为武修和法修,武修是对自身的修炼,凝结自身的意志,进而参悟法则,像叶青、罗睺、混沌这三人都可以说是武修,而像鸿钧、扬眉、青天可以说是法修的代表,法修是凝结元神从而利用元神参悟法则。另外还有一条修炼方向那就是神道的修炼方法,像创始等就是修炼神道,神道是凝结神格,从而利用神格参悟法则。
武修的战斗力比较强悍,法修可以利用引动天地之力战斗,神道严格来说也是利用天地之力战斗,可以说这三种方法各有好坏。
武修讲究的是超脱自身,超脱宇宙,法修讲究的是融合宇宙,达到自身是宇宙,宇宙即我的境界,神道是凝结宇宙的法则,从而达到法则即我,我即法则的境界。到最后都是凝结元灵,凝炼世界从而达到不死不灭之境。
叶青回归本体时发现,自己的修为已经达到了亚圣后期,只差一步就达到了亚圣巅峰的存在,而且元灵比亚圣中期凝炼了很多,更令叶青惊讶的是意识海扩大了很多,而且用无量的精神力量凝结成的意识结点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米粒大小的透明结晶。
这颗结晶的出现,叶青发现自身的精神力增长了将近三倍,而且意识结点的那种推演的能力并没有消失,不仅如此,这种结晶的出现使叶青对法则的推演能力强了很多。
叶青将这种由意识结点演化而来晶体叫做意识结晶。在看过结晶之后,叶青还发现在法则的淬炼下,自己那本就强悍的身体又强了不少,而且在精神力扫描下,叶青发现不仅五脏六腑在法则的淬炼下,坚韧了很多,就是最难淬炼的骨骼和骨髓,也被淬炼的晶莹剔透,一看就知道骨骼明显在法则之力的淬炼下增强了。
感受着身体那强悍的力量,叶青只觉得只要轻轻地一拳,就可以轰破虚空。境界有时候仅仅只有一步之差,实力却是千差之别,达到了亚圣后期的境界,肉体堪比圣境强者的身体,不仅仅力量大了数倍,也意味着,叶青距离那不死不灭的圣境又进了一步。
圣境对于在场绝大部分的准圣级的强者来说,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准圣和亚圣,亚圣和圣境之间,是两条横跨在准圣和亚圣、亚圣和圣境之间的深深的鸿沟,这两条鸿沟,阻挡了绝大部分的的准圣和亚圣的存在。
很多的准圣修炼亿万年达到准圣十二重天巅峰,却怎么也无法进阶到亚圣境界,辛勤修炼,却是苦苦无法进阶,一步之间,却是难以跨过的鸿沟,这不仅需要天赋、努力、气运,还需要机缘。当然一般来说只要你的气运充足,机缘也就有了。
虽然气运之说飘渺,但是却是真实存在的,一般来说气运就相当于你的运气,由最难以琢磨的命运法则产生的,有的人运气好,有的运气差,这就是所谓的气运。
洪荒世界中的气运可以用先天至宝镇压,当然一些顶级的先天灵宝也可以镇压气运,也可以用大神通镇压气运。当然并不代表着,你有气运别人就杀不了你,只是你运道好些罢了,如果有大神通者想杀你,就是你有天大的气运也没有用,不过也不代表着你必死无疑,如果你的气运充足,鸿运滔天,就有可能刚好一个路过的大神通者救了你。
杀死气运滔天之辈,并不一定会有天罚,只是损耗一些气运罢了,当然修为越强,气运也就越多,当修为超过了一定的界限,气运有或没有也就无所谓了,那种境界可不是什么气运可以约束的了。
↑返回顶部↑